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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没有去找季滟。她一整天都带着游客参观游玩,没多余的时间去想心事。当导游就有这点好处,可以尽情地游山玩水。一直玩到天黑,吃过晚饭,游客们才筋疲力尽地返回酒店。千寻安排游客们住下,又简单交待了明日的行程,终于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是三楼的一间双人间,还住着另外一位女导游。她邀请千寻去隔壁房间打牌,千寻借口太累想早点休息婉拒了。

女导游兴冲冲地离开后,千寻走到窗子前面,拉开了窗帘。一阵海风迎面扑来,夹带着浓重的海水的咸腥气息。千寻这才发现,这扇窗是面海的。站在这儿,可以俯瞰那广袤无边的大海。

这是一座滨海的小镇,以秀美绮丽的海景和奇形怪状的岩石,吸引许多游客慕名而来,在此休闲渡假。千寻还是第一次来,大海对她有着巨大的诱惑。洗完澡后,千寻独自一人走出酒店,来到了海边。大海比她想象的更雄伟神奇,数不清的星星在高而远的夜空中闪耀,海面像一块黑色的丝绒,反射着点点鳞光。海风呼啸着,海浪低吟着。这样的夜晚,充满了神秘,像梦一般。海边的沙滩上,有不少游人在散步、嬉戏。千寻沿着海岸线,毫无目的向前走着,一路看星星的璀璨,看渔火的明灭,流连在清凉的海风中。也不知走了多久,她渐渐远离了人群,走到一个岩石嵯峨、空旷无人的地方。然后,她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双手抱膝,出神地凝视着海上的夜景。千寻一坐数小时,一动不动。她的思绪空漠,她的心灵宁静,她的整个神智都陷在一种虚无的境界中。星星逐渐黯淡,月亮升上来了,将四周的沙滩照耀得非常清晰。一阵海风吹来,千寻不禁打了个寒噤,意识到夜很深了,必须返回酒店。她从岩石上站起来,回过身,猛地呆住了。这片海滩并非只有她一个人,一个高大的男子伫立在她身后,月光把他的影子长长地投射在沙滩上。千寻知道自己暴露在月光之下,无以遁形。于是,她干脆攀下岩石,向他走了过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季滟呢?”她问,语气平淡。他没有答话,仍然呆呆地注视着她。一对明亮澄澈的眼眸,在月光下闪着某种特殊的、奇异的光彩。“那我走了。”她转身欲走,可是,那男子却陡的开了口:“你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你是季滟的男朋友。”千寻低头用脚拨着沙子,文不对题地说。

“我不相信,你会完全忘记!”他走到她的面前,忍耐地看着她微俯的头,“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在离开的时候对我说,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她不语,睫毛半垂。“这么多年,我一直忘不了你。”他从喉咙深处流泄出那声呼唤,“孟千寻!”

千寻一凛,抬头看他,双眼迷迷蒙蒙,神情像在梦幻中。“你是林熙阳,你真的是林熙阳?”他点头,一把握住她的手臂,那样细瘦的手臂,和14岁那年一样,好像完全忘记了成长。他的心,隐隐作痛:“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还是这么瘦……”她迅速抽出手臂,晶亮了双眸,有些颤栗地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不好。”他坦白地说,“你走后不久,我家也随父亲搬离柳镇,到了省城。不久,父亲闹起婚外恋,执意和母亲离了婚。我母亲一气之下,让我和她姓,改名郝晨。”“郝晨……”千寻像梦呓般呢喃。“你一定想不到,”郝晨盯着她的脸,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继母,也就是抢走我父亲的那个女人,和你母亲长得很像。我想很早以前,我父亲就爱上了你的母亲,不,是暗恋。”

千寻睁大了眼睛看他,眼中浮起一层梦似的光彩。曾经美好的回忆、所有熟悉的感觉全部回归。

“千寻,”他鼓起勇气,直视着她的眼睛,“你离开的那天,我跟在你坐的汽车后面拔腿狂奔,可是,我追不上,怎么也追不上。于是,我跑到邮局去查你的汇款单地址,邮局的人告诉我,每个月都有人从n城汇款给你。我猜想你一定在n城,大学一毕业,我就到n城来了。我一直记得你的那句话,你说,你不会忘记我……”我没有忘记,只是现在必须远离。千寻脸上的感动和迷惘迅速退去,她挺直脊背,淡漠而冷静地说:“不管你是林熙阳还是郝晨,你现在都是季滟的男朋友,我不允许你背叛她!”郝晨眸中的光瞬间熄灭。“千寻……”他迷乱地叫,手再次伸向她,她猛地后退一步,他的手停在半空中,望着面无表情的她:“我真正爱的那个人,是你。”“是吗?很抱歉。”她微笑,目光冰凉如水,“我已有了男朋友。”“谢谢你告诉我。”半晌,千寻听到他绝望的声音,看着她,眼睛里满是伤痛。

那一刻,她几乎无法掩饰自己的感情。林熙阳,林熙阳……但脸上的神色,仍然很平淡,冰冷地说:“我们回去吧。”两人并肩而行,沿着漫长的海滩往回走。郝晨走在千寻的身后,看着她瘦削的身影和冰寒的侧面。事隔多年,没想到他们还会相遇。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纤弱、孤独、宁静,而恬然。刚才目睹她坐在岩石上,安静得像一尊雕像,他感到一阵心神恍惚,以为时光逆转,又回到了16岁那年的桃树林中。海风轻拂着她的长发,月光为她清丽的面庞镀上一层柔和的银白,她在他眼中是熟悉的,又是遥远而模糊的,像浸在水中,荡荡漾漾……他和孟千寻,在这座海边的小镇,于初春清冷的月光下,悲伤地行走,永无休止。

到了酒店门口,千寻突然停住脚步,说:“我们在柳镇的事,不要让季滟知道。你就装作从来都不认识我。”郝晨蹙紧了眉头,眼中布满忧伤:“一定要这样吗?”“是的。”千寻点了点头,“请你忘记过去,全心全意地爱季滟。”他停顿了一下,苦笑着说:“忘记过去,我做不到,除非我得了失忆症。”

忽然很想流泪。千寻转身飞奔上楼。回到房间,室友早已进入梦乡。和衣倒在床上。千寻回想着海边的一幕,思绪飘浮,心情迷惘。她无法分析自己的情绪,只觉得有份凄凉,有份惆怅,有份莫名的孤寂。耳边,恍惚响起一个沉稳的男声:“……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认为你们还能重逢吗?即使重逢了,你能够肯定他没有谈恋爱,还会在原地等着你吗?”裴予陌,你真是未卜先知,料事如神!千寻掏出手机,拨打裴予陌的电话,占线,再拨,还是占线。最后,终于通了。

“喂?”是他熟稔而浑厚的声音,从几千公里之外传来。“裴予陌,我下个月就回w城。”他默不作声。良久,才调匀呼吸,说:“没想到,真意外。”千寻扣掉电话,心里反复念着一个名字:林熙阳,林熙阳。第二天一早,她领着游客们乘大巴返回n城,从车后窗望去,季滟挽着自己喜欢的男子漫步在沙滩上,晨光中的脸漾满甜美的微笑。眼前朦胧了。千寻告诉自己,一定是海边的雾气太大,模糊了视线。俪影双双,渐渐消失在微凉的薄雾中。林熙阳,请你忘记我。但是,她知道,即使活到八九十岁,她也不会忘记,生命里曾有这样一个男孩。给了她最初的一缕阳光,虽然微弱,却足以照亮她的黑暗……

现在

在季宅,千寻亲眼目睹了季滟的幸福。她肌肤柔嫩,眼神明媚,每天跳健身操、做面膜敷脸,不知疲倦地给自己的美貌加分。曾经的冰冷很快融化了,而且一融化就变成了一汪蜜。郝晨对她几乎千依百顺,而季滟,更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他。两人卿卿我我,温馨甜蜜。

季滟回到家,把这一切讲给千寻听,妩媚的眼睛里能滴出蜜来。“千寻,明天晚上我想请你吃饭,顺便介绍你和郝晨认识。”“不用吧,”千寻笑得很勉强,“我可不想当电灯泡。”“什么当电灯泡?”季滟执意要她同去,“我们姐妹俩还从没一起出去吃过饭呢。”

千寻犹豫了一下,说:“你……你真的……喜欢郝晨?”季滟看她一眼,沉默半晌,问:“你也觉得他配不上我?”她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完全忘记裴予陌了?”千寻很难理解,季滟从8岁起就爱裴予陌,几乎耗尽了她半生的爱,怎么可能在短时期内,再爱上另一个男人?季滟想起高中的时候,郝盈盈曾经说过:“季滟,你其实是一个很单纯的人。有人对你好,你就一心要和他在一起,你是那样容易爱上一个人。”是的,她就是这样容易爱上一个人。“裴予陌已经不重要了。”她的眼神坚定,“遇到郝晨以后,我决定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好好地爱一个人。”“也许,你以为自己爱上郝晨,其实只是好奇。因为他跟你不同,跟你以前认识的男人不同。从小到大,你的生活环境太过优渥,从未接触过他这一类的男生,所以……”季滟打断她的话:“千寻,我知道你为什么不交男朋友了。感情的事,想得太清楚,反而不好。不是有一首歌叫糊涂的爱吗?爱情本来就是糊里糊涂的。想不清楚,就不要再想了。爱情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思考的。”这便是新时代的美女,尽情地享受爱情,虽然会受伤,但伤口愈合后,又投入下一场爱情。在季滟面前,千寻觉得自己落伍了,她很难为一个人动情,但一旦爱上,不是一时,不是一刻,而是一辈子。这样的爱情,是否过于拘泥古典?一直以来,她心里深深地藏着一个人。林熙阳,是她少女时代的一缕阳光,是她拒绝所有示爱男生的理由。虽然失散多年,但她相信一定能够找到他。纵然天涯,却是咫尺。

现在,她终于找到他了。而他,竟然也一直在找她。然而,他们还是错失了对方,只能隔岸相望,彼此淡漠。那天晚上,仿佛是个劫数。坐在灯光摇曳的西餐厅,面对着满脸甜蜜的季滟和沉默的郝晨,这餐饭她吃得食不甘味,味同嚼蜡。“郝晨,我和千寻是同父异母的姐妹,不太像吧?”季滟突然问。郝晨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千寻的脸,说:“嗯,不是很像。但是,在你脸上,还是能看到她的影子。”“是吗?”季滟双颊桃红,眼波流转,“你觉得我们两个,哪个更漂亮?”

郝晨没想到她有此一问,倒有些愣住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当然是你漂亮。”千寻接过话,声音一贯的平淡。季滟笑得更加娇媚:“我倒觉得,千寻比较漂亮。她是属于古典美人,瓜子脸,柳叶眉,樱桃嘴,皮肤又白,不知迷倒多少男孩子。我听说,在w大有很多男生追求你,你却一直没有找男朋友,条件不要太高哦!”郝晨又是一怔,目光直直地落在千寻脸上,眼神充满探究。千寻只觉得全身每一块骨骼都被死死地钉在座位上,动弹不得。而郝晨的目光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铺天盖地而来。“听谁说的?”她竭力让表情显得自然,“我已经有男朋友了。”“真的?”季滟比她还兴奋,“是哪个幸运的男生?叫什么名字?他长得帅不帅?有多高?你保密工作做得真好啊,爸爸知不知道?”这又是一个难题!千寻当然不可能说出裴予陌的名字,只能含糊其辞:“也不怎么帅,一般般。我还没有告诉爸爸。”季滟由衷地为千寻感到高兴。像童话一般,这个春天,姐妹俩同时跌进了爱情里。

因为父亲私生女的身份,16岁的季滟对千寻充满怨恨。但随着年岁的增长,她渐渐了解父母婚姻的真实面目,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形同陌路,明白其中的因果时,对千寻反而产生了一丝愧疚。何况,在她最痛苦的时候,千寻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尽释前嫌,心无芥蒂地安慰她。于是,季滟庆幸自己有一个如此美好的妹妹,心地那样纯良。她值得最好的男生去爱。“哪天带回家看看,让我替你把把关。你这样纯洁善良,不要被大灰狼吃掉哦!”

千寻听见这话,如坐针毡,浑身不自在。她窘迫的神情,落在郝晨眼中,又是另一种未可知的含义。“不要再说了,千寻一口菜都没吃呢。”郝晨夹了一块鱼放进她面前的小碟中,“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剁椒鱼头,地道的湖南口味,辣而不麻,鲜嫩爽口。”千寻瞪着他的筷子,有些恍惚。而一旁的季滟,讷闷地问:“你怎么知道千寻喜欢吃剁椒鱼头?”“是你自己说过的,忘了吗?”郝晨掩饰地说,“你上次告诉我,千寻从小在湖南长大,最喜欢吃剁椒鱼头。”“你八成记错了,”季滟释然,“我只说过,千寻小时候住在湖南,没说过她喜欢吃剁椒鱼头。这事连我都不知道。”尴尬的沉默。千寻恨不得立刻消失。不能再坐下去了,否则非穿帮不可!她匆忙站起来:“明天我带团出发,今晚要到旅行社去一趟。对不起,先走一步。”说完就拎起背包,奔出了西餐厅。季滟诧异地抬抬眉:“千寻今天是怎么了?我从未见她如此惊惶失措。”

郝晨望着千寻飘然而去的身影,许久没有说话。千寻并未去旅行社。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随便。人多的地方就好。”只有在人迹密集的地方,她才不会感觉寂寞孤单。出租车穿过市中心广场,有人在放烟花。城市是个巨大的容器,游弋着无数孤寂的灵魂。爱情就如烟花,璀璨、艳丽,却稍纵即逝。当阳光普照大地的时候,那些明亮只能成为人们记忆中昙花一现的美好。或者,林熙阳于她,也是记忆中绚烂夺目的烟花一朵,在她生命夜色的天幕中,璀璨、艳丽地绽放,又迅速凋谢,徒留一丝遗憾。手机却在这时候响起。她接通后,裴予陌在彼端说:“我要下火车了,你来接我吧。”千寻捧着手机,神思恍惚。心头泛起的,仍是刚才的酸楚难言。“嗨,你傻了吗?”他的语气,像个莽撞热情的大男生,“我在n城火车站,等你!”

一句话,将千寻从梦中惊醒。“你……你到n城来了?”“是的,你还不来迎接我?”裴予陌声音里带着笑,“人家不是说小别胜新婚吗?”

这些日子,她像一只被掏空的南瓜,裴予陌猝不及防的到来,把她的空虚瞬间填满。

“好,我马上就到!”千寻提高嗓音,对司机说,“去火车站!”到达火车站,八点钟,正是火车进站时分。进进出出的乘客熙熙攘攘。千寻一眼就找到了裴予陌。他还是那样英俊耀眼,虽然和三个月前相比,他瘦了不少,面容有些憔悴。但这丝毫无损他的超拔英挺。他站在那儿,向千寻张开双臂。她像只被箭射伤的鸟,飞投进他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像抱住整个世界的虚空。“你瘦了,脸色也不好。”裴予陌在她耳边叹气,“是不是生病了?”千寻摇头,把脸埋在他的胸前,低声幽咽:“我很好,很好……”他抬起她的下巴,温柔地看着她:“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离开了。”一种莫名的愧疚涌上心头。千寻更紧地抱住他,这副厚实的胸膛,是她避风的港湾。在裴予陌怀里,她无比幸福又无比痛楚。就像季滟说的,想不清楚,就不要再想了。她只想拥有现在。

缠绵

裴予陌没有吃晚饭,他们找了一家餐厅。千寻支着下巴,安静地坐在对面看他吃。

“你这样子看着我,我根本就吃不下。”他笑,啜了一口柠檬汁。“你为什么来n城?”千寻问,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因为你在这里。”“那w城的工作呢?”她轻轻蹙眉,“你又辞职了?”“这倒没有。我所在的那家电脑公司派人常驻n城,我就主动要求过来了。”

“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她语气中有点埋怨。“想给你一个惊喜。”“可是,我上回在电话里说过,下个月就回w城。”“不可以为我留下么?”裴予陌点起了烟,隔着烟雾沉沉地看她。千寻目光飘忽,眼前的烟雾氤氲成一团,包围弥漫。是下决心的时候了。“好吧,我留下来。”“很好。”裴予陌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仰起头,吐出一个烟圈,“我终于可以改变你的决定。”

自从千寻离开,他又开始抽烟。在无数个寂寞如潮的夜里,被疯狂的思念和隐隐的担忧撕扯着心脏。抽烟的时候,就想,千寻不会回来了!爱,真是一件伤筋动骨的事情。尤其对象是孟千寻。那种爱,深深的思念,占有的欲望,夜半醒来时的患得患失,没完没了地折磨着他。他狠狠地吸烟,对着四面墙,吐出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烟圈。

千寻为什么离开,裴予陌比谁都清楚。像他这般敏感而骄傲的男子,她那点心思怎会觉察不到?她心里深深藏着别的男人,他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她忘记少年的那个影子,真正地把自己的心交付给他。因为爱她,所以纵容着她,样样顺遂她的心意。即使她的要求不合情理,也由她。他宁可对自己严苛,对自己残酷。但是,裴予陌没有忘记那个赌局,他只有两年的时间了。这一次他要拥有她,不容她再逃避。如果再让她逃开,他有预感,必然会永远失去她。于是,他来了,在事先没有预告的情况下,返回n城。下火车的前一刻,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拒绝。千寻的脸色不好,满面倦容,像是睡眠不足。离开的三个月,她总在半夜给他打电话,是因为寂寞,还是因为思念?“以后少抽一点烟。”她皱了皱眉说,“不是我不喜欢烟味,是对你的身体不好。”

裴予陌回过神来,朗朗一笑,把烟掐了。“在n城,我无家可归。今晚得找一家酒店。”入住酒店后,裴予陌整理衣物,放了热水,进浴室洗澡。千寻趴在窗台上,看远处的灯火流离。“铃……”背包里的手机响了。她随手接起,喂了两声,对方没有作声,沉默一会就挂断了。千寻奇怪地合上手机,想了想,又翻开,仔细看那个号码,脸色一下子苍白。是他吗?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他为什么不说话?欲说无言?欲语还休?

手紧紧地攥着手机,咬住自己的嘴唇。一会儿,她低下头,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然后,她将手机关机,已经错过了,就不能再回头。否则对不起季滟,也对不起裴予陌。对裴予陌,她有着深深的、无尽的感激,一份割舍不下的心灵依赖,还有一个寂寞女子的需要。

“你在想什么?”金属质感的声音突地打破空气的寂静。她本能地转身,裴予陌倚靠在浴室的门上,脚踝处打了个叉,双臂抱于胸前。他颀长伟岸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浴袍里,湿漉漉的头发柔顺地垂着,发梢不停滴着水。“谁的电话?”他不露声色地问,“我刚才听到你的手机响。”“哦,是有人打错了。”千寻扭头,望着窗外晕黄的月亮,“时间不早,我该回去了。”

裴予陌走上前,环住她,低声说:“千寻,你今晚可不可以留下来?”他的声音温暖而潮湿,莫名地,勾起她心底蛰伏的欲望。千寻听见彼此不均匀的呼吸,回头看他,从他漆黑的瞳仁里,看到自己的媚眼如丝,纠缠着暧昧。裴予陌站在她面前,弥漫着浴后的清新。浴袍的前襟敞开着,露出肌肉贲起的胸膛。

明亮的灯光,映照着他薄峭的嘴唇,长而密的睫毛,柔情似水的眼眸。“千寻!”他低唤她的名字,用嘴唇轻拂她小小的耳垂,是挑逗,也是试探。千寻心里慌了一下,欲望却如潮水,一波一波蔓延过身体。还来不及思考,已被他拥上床。久别重逢,长时间的渴望和压抑,使他突然爆发出一种强烈的激情。裴予陌的身体坚硬温热,带着男性的体味。他的呼吸,散发着清凉的薄荷香。他俯下身,从她光洁的颈项开始吻起,缠绵而又霸道地在她细腻的肌肤上留下淡红的痕迹。千寻仰起脸,闭上眼睛,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印在她的脸上一片纯白。窗帘慢慢地拉上了,满室的春色。黑暗中他的呼吸浊重,湿热的双唇,羽毛般抚过她身体的曲线,蜿蜒起伏,掠过高峰、平川和森林,如同一股滚烫的溪流,在皮肤上流淌。千寻像在大海上漂浮的小船,既迷醉又不知所措。突然,一阵剧烈的锐痛传来,她猛地蜷起身子,因疼痛而呻吟流泪。“千寻,我知道你很痛,忍一忍,好不好?”他的双眼潮湿,满是疼惜。

千寻知道他不可能退出来,只能握紧手心,用力咬着下唇。她娇怯地承受了他的爱,将自己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却止不住地落泪。裴予陌没有任何经验,虽然已经非常小心,但还是让她感到痛楚。吻着她汹涌而下的泪水,他颤栗地拥紧她:“宝贝,好了,没事了……宝贝……”

那夜,他们都不能成眠。裴予陌舍不下千寻的温软芳香,一次次卷土重来。像是要发泄心底那份疯狂的爱恋,他变成野兽,与她热烈痴缠,翻滚纠结,引领着她攀升到令人颤栗的、欢愉的巅峰。

天明的时候,倦极了的千寻,躺在裴予陌怀里睡着了。他却睁着眼,虽然很累,却兴奋得难以入眠。薄如碎金的阳光从窗帘外透进来。晨曦的美丽,不及她安然娴静的睡容。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冷漠而矜持的女子,而是一个在他怀里寻求依靠的小小躯体,仿佛历经风浪的小船驶进了避风港。

裴予陌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像个孩子一样趴伏在自己胸前。最销魂蚀骨的那一刻,他能明显感觉到她的悸动。看着臂弯里那张熟睡的脸,心里突然腾起一个信念,终有一天,他要让她唯一牵挂的男人是自己,他要成为她生命中的男主角。拥着她似睡似醒地躺了一会儿,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裴予陌小心翼翼地换了个姿势,伸手去拿电话,千寻猛地惊醒。他皱皱眉,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号码,就直接挂断。“你怎么不接?”她揉着眼睛问。“公司的同事,一些无聊的女人。”他说得轻描淡写。她从他怀里挪开,歪着头瞅他,似笑非笑:“小心风流账欠多了,要用一辈子来还。”“那我都还给你,怎么样?”他眯起眼睛看她,狡黠的黑眸带着笑。千寻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我命太薄,恐怕承受不起。”裴予陌不说话,轻轻捧起她的脸,看了许久许久,然后低下头,狂风骤雨般的吻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千寻,你还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他沙哑地低语,浓重的呼吸在她唇上辗转着,“你明知道,除了你,我谁都不要,谁都不要……”千寻的手环抱着他光滑结实的背,她的舌头纠缠着他的舌,疯狂柔情里渗着隐隐的哀愁。

她紧紧地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林熙阳那张模糊的脸,他在遥远的地方忧伤地看着自己。

一切平息之后,裴予陌抚着她绯红的脸,轻声地问:“如果有了孩子,你会不会为我生下他?”

千寻没有回答,目光迷茫地看着天花板,就算她没有爱上他,那个赌局,她还是输了。

她想起算命先生的话,有情无缘也枉然。是命定的,就一定会来,无处可逃。

花语

柳暗花明。几乎是一夜之间,千寻放下了所有的武器。4月的春风,暖煦醺然,火红木棉花沿路盛开。他们手拖着手,悠闲地逛街,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千寻不再拘谨,神态自然。感觉冥冥中缘定前生,才有如此的亲密无间。

路过一家花店,裴予陌突然停步,说:“我还没有送过花给你。”千寻点头,又摇头:“你不觉得送花特俗吗?”“俗是俗了点,但你们女孩就喜欢这个。”裴予陌拉了她进去,店主迎过来热情地招呼:“想买些什么?现在最流行香槟玫瑰,要不要送几枝给女朋友?”裴予陌沉思一下,心里很快作了决定:“请问有香水百合吗?”“有!当然有!”店主指着角落里的一桶香水百合。在满屋红玫瑰、香槟玫瑰、天堂鸟、康乃馨、绣球花的包围下,兀自静悄悄地开,显得孤挺而落寞。“就这个吧,来9枝,麻烦帮我包起来。”店主当即取了9枝香水百合,配上紫色的包装纸,送到裴予陌手中,一边说:“你女朋友很漂亮,你们真是金童玉女。”“谢谢。”裴予陌接过花,递给千寻:“你不会嫌弃吧?”千寻眨了眨眼睛,表情有点疑惑。她虽然不追赶时尚,但也知道玫瑰代表爱情,为何他不送她玫瑰,反而送香水百合呢?不过,这种花颜色素净、雅洁,和她倒是挺相配的。

他们逛累了,便去吃饭。各自点了大同小异的菜,摆满桌子,重复到吃不完。

“你为什么点我喜欢吃的菜?”千寻不满地撅嘴。“因为你喜欢的,也是我喜欢的。”“不对,我记得你是上海人,喜欢吃甜食。”她想了一会儿,“你根本就很讨厌吃辣。”

他脸上显出一种怪异的表情,笑容僵了一下,说:“很难得,你也会记得我喜欢的口味。”

但具体他喜欢吃什么菜,她却答不上来。下午,两人爬上n城附近的莲花山,俯瞰这个城市的全景。返程的公交车上,千寻靠在裴予陌的肩头。阳光软如手指,抚摩她昏昏欲睡的脸。

在裴予陌怀里,她总是想睡觉。她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喜欢把头偎在他胸前。他伸出手摸摸她的脸,说:“乖,睡吧。下车的时候我会叫醒你。”千寻很听话地闭上眼睛,蜷在他怀里睡着了。也许是昨晚睡得太少,真的累了,她做了个无比安静的梦,安静到梦里什么也没有。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见裴予陌还在身边。她慵懒地坐起身,发现仍在摇晃的公交车上,外面的天却暗了,奇怪地问:“怎么,还没到吗?”“早就坐过站了。”他微笑着说,“我看你睡得太熟,不忍心吵醒你。”

一阵暖流涌进心房,千寻的眼眶忽然湿润。捧在手心,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小心翼翼,温柔体贴,极尽宠爱疼惜,他对她的好,浓得化不开。“借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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