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之一,篮球队平日操练,他不参加。
条件之二,天文社与xx天文台联系的活动,他有优先的选择权。
z大是国内远近驰名的重点大学,对学生要求自然十分刻薄,换言之,说“挑剔”也不为过。学生会的几大成员坚决反对一人同时兼报两个社团,认为会分散个人精力,不利于成绩的突破。所谓:多不如精。故此,每个社团一到期末必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否则,下学期就要考虑解散。今年,同是重点大学的h大及华风大学人才辈出,但是z大,除了几个热门专业在社团上占有优势,体育项目一概门庭冷落,其中,以篮球队为甚。
毕聿正是发现了这一点,才出难题,设计让篮球队知难而退。
奈何,施晶晶不愧排在z大风云人物榜的首位,别人眼中再棘手的事到了她那里,迎刃而解。为了挽留她心目中的救世主——毕聿,不惜启动全部人脉的力量,周旋于各个负责天文社的导师、学生之间,总算争取到一个珍贵名额。
手握两个社团的申请单,还有什么可说的?毕聿决不轻易承诺,一旦说了必会践诺。
至多,两个社团都参加罢了。
反正除非有重要的篮球比赛,平时,他可以不出现。重要的是,拿到天文社的名额,这也是他之所以选z大的关键原因。别的大学没有这个近距离接近天文台的优势,但凡国内就读的天文爱好者,恐怕都会千方百计进入z大。
他不例外。
没错,欧美某些大学天文系的观测设备也许优于历史悠久的xx天文台,但这里是中国——那个女人再手眼通天,也干涉不到!况且死去的父亲从小学、初中到高中都在此地念书,他很早就希望来看一看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如今有机会摆脱身后的钳制,当然不肯错过。
场上的人,场上的比赛,毕聿干脆一点总结:一盘散沙。他住在国外的一段日子,为增强体质,曾进入一家体校锻炼身体。和那些篮球队员没少接触,人家是业余的水平,却团结无比,队员们合作无间,场外观众照样看得津津有味,掌声如雷。但是z大的篮球队,没有丝毫激|情可言,动作迟钝不说,搭配亦不协调,一举一动都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徘徊。篮球和足球不一样,它是瞬间爆发性的象征,必须出其不意,方能占尽上风。
怪不得施晶晶会对他的球技青睐有加,原来相较之下竟是天壤之别。今天的比赛之于z大,的确难度不小。华风大学曾是“烂”出名的专科院校,后来经几任学生会会长的励精图治和学生们的共同努力,终于以全面优异的成绩名列名校三甲之一。现在的华风大学今非昔比,击剑和篮球是他们的重头戏。
全国范围的冬季赛前夕,若是热身比赛输得太夸张,恐怕到真上场时,更没多少可比度了!毕聿双手环胸,悠闲地坐在长凳上闭目养神,耳边不时响起女子拉拉队那“叽叽喳喳”的喧哗,不用看,准是施晶晶在发号施令。
“唉,毕同学,你上场好不好?”
毕聿充耳不闻,脑中的一根弦绷得紧紧的,太阳|穴隐隐作痛。该死,全怪那个没事找事的麻烦女人,不是她,他也不必负伤上场——脱臼刚好没多久,如果勉强比赛,只会给自己的健康埋下隐患。
不值——
一个不打没把握之仗的人,务必远离“冲动”两字——
他是毕聿。
“毕同学!”施晶晶的手心盗汗,稍稍提高了音量,“这个节骨眼,你再不上去挽回败势,等比分一拉到双位数,我们再想扳平可就难啦!”
其他队员频频点头,握着的拳头搁置胸前,紧张得不得了。
然而,毕聿仍是微仰着脑袋,气息平稳,长睫低垂。
“学姐,再僵持下去,我们输定了呀!”刚上大二的副队长百感交集地原地跺脚,一边张望场上的局势,一边给担任经理人的施大美人加压。
“我知道!你是队长,冷静点好不好?”施晶晶不耐烦地吼回去,一指冷漠相待的毕聿,“他大爷不肯合作,你让我有什么办法?”
“学姐,你不认为毕学长缺乏集体荣誉感吗?”不少人纷纷附和,趁机添油加醋地好一顿挑拨,“平时不参加训练也罢了,关键时刻,竟把校队的胜败视作无物,我们z大哪有如此傲慢的队员?就算他再厉害,如此目空一切,也是无法和咱们长久相处的啊!”
“嗯,大家的心情我都十分理解。”施晶晶安抚着队员们的情绪,“篮球队正值用人之际,虽说是集体项目,却要在每个人都心甘情愿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勉强谁披挂上场也无济于事。”宽慰别人的同时,她的心里也开始发毛,转过身对毕聿低低地告诫,“毕聿!你答应我帮你拿到天文社的名额之后,就会在比赛时助篮球队一臂之力!”
毕聿侧过刚毅的脸,刀削似的俊挺下巴微微一扬,“那又怎么样?”
“你现在出尔反尔。”她扬起眉。
毕聿双睫轻撩,一丝幽光从眼底的缝隙里射出,“我有吗?”
第3章(2)
他淡然的反应令施晶晶忍无可忍,“咚”地一捶长条凳子,“你不要欺人太甚!我已低声下气说‘拜托’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上不上场和你无关。”她不具有影响他下决定的能力。
此话一出,施晶晶面红耳赤,肩头颤动地说:“赛事由我负责,怎么和我无关?篮球队的一举一动都和我施晶晶息息相关!”
“你……”他不耐烦地刚一开口,就听裁判吹响哨子,比赛暂停。
哗——众人惊讶地面面相觑,不知所以。
“怎么回事?”
“明明是z大兵败如山倒哇!”
“嗯,为什么叫暂停的反而是华风大学?”
施晶晶也诧异地愣住,一下子竟忘记了在跟毕聿争论的这件事。其实,她刚才很想找个适当的时间喊“停”,可那样一来,便会减少队员们中途调整战术的机会,故此才一直按兵不动。目前局势倒让她松口气,同时紧张的程度加倍,华风大学的人想什么呢?
“哈罗!精明能干的施大美女,两颗小虎牙露出来喽。”休息的空当,华风大学休息区走来一个身穿海绿色队服的男生,与毕聿的冷傲截然相反,他的笑如冬日阳光。
“啊?!”施晶晶反射性地一捂嘴,后觉上当,不禁勃然大怒,纤纤手指一点来人的鼻子,“姓宋的,你给我哪边凉快闪哪边去!”
“干吗对我发这么大火?好失礼哇。”宋熙端不以为意地笑弯了眼,手肘轻轻地一敲施晶晶的手臂,“喂,小施子,这个酷哥就是被你形容做z大篮球队救世主的人?为什么还不出场?再抱着秘密武器不放,你们可是连反攻的机会都没了哦。”小施子?小狮子?
虽说很不文雅,可宋熙端对施晶晶的“戏称”的确让双方队员跌破眼镜。一个是华风大学篮球队的王牌后卫,一个是z大的篮球队经理人,如此敌对的两人看上去……彼此非常熟悉?并非局限于认识的熟,是别人无法介入的烂熟!
又耍她——他摆明了是揶揄人嘛!
“你都说他是一项秘密武器,既是如此,怎能轻易上场?”施晶晶毫不示弱地反驳,“不像某些无足轻重的人,次次都被抛到阵前叫嚣!”
“小施子,你这叫‘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哦。”宋熙端不以为意地瞅着暴跳如雷的她,“你们z大的水平有目共睹,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干脆早早投降,在晋级大赛前认输算了。”
“你们中途叫暂停,只是为了来这里奚落我们?”施晶晶咬牙切齿地说,表面上尽量维持一代名校风云人物的风范。
“哪里的话呀……”打算继续和她拌嘴的宋熙端听到裁判又吹哨子,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往回走,一边搔发丝一边摆手,“为了z大篮球队,还有你那宝贵的颜面着想,奉劝贵队还是尽快做个了断好,否则,我们可不奉陪到底,这就撤了。”
撤?
“学姐,他们是不是想中途退出比赛?”副队长惊讶地眨眨眼,满脸的不可思议。
“不。”施晶晶面如铁青,眼睛却瞅向不动声色的毕聿,“他的意思是:我们的队伍不堪一击,要他们全力以赴来参加热身赛,简直浪费时间。再接着比,他们将会把主力撤掉,剩下二军和咱们较量。”
“什么?”
在场的z大诸生异口同声,莫不愤怒相向。
“只有没实力的人才计较口角之争。”一个仿佛来自幽寒地域的嗓音夹杂在众人当中迸射而出。
“毕聿?”施晶晶瞪大眼双眼,拳头握至胸前,“你终于……”
“别挡路。”技术不行只好靠技巧,本来他准备先休息一下,趁机观察华风大学王牌们的战术,奈何一群不知轻重的人,就会在旁边敲边鼓、咬耳朵,烦都烦死人了!毕聿脱掉外衣,不着痕迹地从同伴手中取过崭新的篮球,边以左手食指高速旋转,边以右手比划,“丑话在前——上场后规矩照旧,一切听我的指挥,不服的人现在就走。”
“唔……”
不喜欢毕聿的队员大有人在,但是,对他的本事不挑大拇指的却没一个。他们不得不又是羡慕又是赞叹地感慨——
为什么,世间存在这种不需付出全部精力就发挥超凡的人?
队员们彼此看向对方,随即纷纷垂下头,不由自主跟在毕聿后登场。新的开始有了新的局面:华风大学果然如宋熙端所说,换回主力留下二军;而z大则恰恰相反,重新布局,组成一四阵型的区域防守。
哨声——
跳球,双方势均力敌!
坐在华风大学半区休息的宋熙端神思一凛,视线落在这个刚登场的陌生队员身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把玩着眉眼前的几缕发丝,低低呢喃:“哼……终于按捺不住出来了!”
“熙端?”
谁叫他?听起来好熟悉,似乎是……聚精会神看比赛的宋熙端黑眸动了动,以为产生了意识幻觉,等心情平静下来再听,确实有人唤他的名字。
“队长,你看操场的外围!”这时,身侧一个队友拉了拉他的运动服,朝一个不起眼的方向指去。
顺着他所点的那个方向,宋熙端的眸子陡然一闪,脱口而出:“覃姐!”原来,露天操场的外围站着一个容姿漂亮的女人,周身打扮得亮丽妩媚,唯独脸色很差,甚至苍白得有几分骇人。即使离得有一段距离,宋熙端也闻得到她身上飘来的那股子香水味儿。
“嗨!”覃七弦唇边扬起一抹浅浅的笑,与以往的妖娆妩媚大相径庭,那种温柔是发自内心的表露。
“许久不见你来看我了!”宋熙端也收敛起和施晶晶一起的戏谑,几步走到跟前,亲切不已地说,“最近好吗?”
“嗯,还好,因为最近工作比较忙,所以没去……”覃七弦凝视着高大的他,一刹那竟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仿佛在跟另一个分开多时的人在说话。
“覃姐?”发现她的走神,宋熙端张开五指晃了晃,“没事吧?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大好呦,要不要陪你到医院看看?”
“不,不用,我很好啊。”覃七弦从怔忡中苏醒,急忙摇头,“再说,你正比赛着,怎么能说走就走?今天在小区附近听到一群学生议论,才知道你们学校和z大有赛事,因此过来瞧一眼,呵呵,现在升为队长了?”
“哪里啊。”宋熙端的脸上浮现一抹绯色,随即,笑呵呵地打哈哈,“前几届的学长们先后毕业,球队总得有个熟悉的人打理,所以一向跑龙套的我上了任。嗯……过不多久,真正厉害的学弟便会在大赛上崭露头角。”
“呐,熙端一点没变,还那么喜欢笑。”她哪里不晓得他的一贯作风,极其自然地配合他开起玩笑,“就是个子窜上去啦!记得第一次见你,甚至不到我的肩高呢!好快,呵。”
“那是覃姐穿了十几公分的高根鞋!”宋熙端不满地展开了辩护,“哪个男人受得住你这么‘咄咄逼人’的高度?”话说回来,当年不是被她刺激得太深,又听说打篮球有助于身体发育,他才不会进入训练疯狂的篮球队,那么,恐怕也没有今天的宋熙端!到如今,不知该谢这个女人好还是该小小地挖苦一下更合适!
“熙瑞就不在意嘛!”覃七弦脱口而出,不禁为之一愣,长长的睫毛轻颤几下,心揪的瞬间,一滴冰冷的泪珠从眼眶中坠落。
不在意!那个人——真如她所讲,什么都不在意?
她是一个偏见重的女人,认定了宋熙瑞性格温和,万万不会轻易动怒,不会斤斤计较女孩子的任性,所以,即便对他并无分毫男女之情,也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味索取他的付出。直到……很久以后的某一天,终于,他抽离了长久以来撑在她身后的双臂,以前的一切,随风弥散。
覃七弦才醒悟,她的所作所为不但伤他,更是伤己至深——若非律师事务所寄来的一封合约,又有沈律师亲自上门解释函件,告诉她z大附近的小区有一栋公寓楼是宋熙瑞指明留给她的遗产,她根本不知他……死了!见过宋熙瑞的人,都不由联想到一本古书上“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八字。
最难忘他脸上的优雅浅笑,纵容她、宠溺她,而一眨眼,她还来不及对他做出回应,两人已阴阳永隔。
这叫她怎能相信?叫她怎能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
曾经觉得和宋熙瑞的一场相识,是今生的最大幸事。因为,再不会有一个人像他那样,活了一大把年纪却依然单纯无邪。抛开世俗的条条框框,单单为了照顾她。而她也全心全意地依赖他,希望用一生来与他分享来之不易的快乐。可是,梦想生生地破灭了!她二十岁的生日,他的告白受到她的回避,于是,两人一点点走上了分崩离析的道路。她不只一次假设:若没有逃离他的视线,后来会不会改变?不,她不该随便假设!明明要为自己开脱,为什么绕一大圈,又逼自己走到了悬崖边缘?
覃七弦额上冒汗,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握着栏杆的十指骨节一一泛青。
“覃姐,你——”想起大哥了?宋熙端张张嘴,后半截僵在唇边,哽在喉头。大哥意外猝死,给所有人一个几乎毁灭的打击,包括他。宋家的成员,爸爸,妈妈,二哥和三姐都恨透了覃七弦。但是,他却恨不了一个对自己那么好的姐姐。应该谁恨谁?爱情是两个人的问题,旁观当然不伤人,一旦触及就得做好受伤的准备。还有人人避讳的死亡,哪个人会不死?无论是多出类拔萃的人,都左右不了生命的终结。或许大哥太出色,上天早早将他收了回去——然而,亲人的悲伤需要发泄,于是,指定的遗物接受者便是逃不掉的对象,仅此而已。是,大哥的死不关她的事!可他也不能为她辩解,为了爸爸妈妈他们的感受,只有眼睁睁地看她独自受到地狱炼火的煎熬。
想到这里,宋熙端漠视地闭上眼——
大哥在天有灵,会谅解他吧!如果,如果有机会,他会——
第4章(1)
“队长,情况不妙!”篮球队负责记录的经理人慌慌张张地跑来。
“嗯?”宋熙端猛一凛神,脑子嗡嗡作响,连忙看向比赛场地。糟糕!光顾着回忆大哥和覃姐之间的过往,差点忽略了进行中的赛事。如果,真来一个阴沟里翻船,定被施晶晶那坏丫头拿来做讽刺他的笑柄。
“z大采取了区域防守,同样是紧逼盯人,但我们先前看到的弱点在对方11号上场后反转为优势。”球队经理人面色严肃地递上了一本笔记簿。
“怎么会有这种事?”宋熙端异样地挑挑轩眉,接过了笔记却没看,目光仍注视着控球的人,若有所思。
“毕聿?”
身后一声惊讶的低呼令他纳闷,不禁扭回头问:“咦,你们认识?”倘若记得没错,这个被小施子强拉来篮球队的毕聿是今年转来z大的学生,目前正念大四。照道理,来了没多久,怎么和作为某旅行团导游长期外出的覃七弦有所交集?
覃七弦皱皱眉,喃喃地咕哝:“搞什么?就会打肿脸充胖子!”
“覃姐,你说什么?”宋熙端被她的话搅得一头雾水。
“我在骂一个笨蛋!”覃七弦气呼呼地一握拳头,指关节用力地敲了敲栏杆,“为了该死的面子强出头,也不怕连累别人!”
宋熙端越听越不对劲,“你说的是正在场上的……那个毕聿?”
“一个这种人就很麻烦了,你还希望有几个?”覃七弦反问。
“你们果然认识。”宋熙端立刻做出结论。
“哦,那个啊……”覃七弦注意到他异样的审视目光,脖子一缩,又像想起什么,愤愤地一咬唇,“他是我的新房客,一来就惹了不少麻烦,所以印象深刻得很。”
他根本没问有关她跟毕聿相识的程度,她一番急切的解释算不算做贼心虚,下意识反应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宋熙端托着下巴,玩味地点了点头,“哦,这样子啊,覃姐是为了照顾房客,来z大的篮球场看比赛?”
覃七弦的呼吸一窒,“别开玩笑了,一点都不好笑。”
“假如不是我说的理由,你干吗特意关注他?”宋熙端的口气骤然尖锐,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她,一字一句,“请你告诉我。”
他的眼神饱含了复杂的深意,不懂的话也许倒不觉得什么,遗憾的是她全明白!熙端大概以为她按捺不住寂寞,找到新欢忘了旧爱,是个名副其实的坏女人吧!
呵,她好像没有说过自己是什么圣洁烈女,也不曾和哪个男人生死相许,即使找男人相好又如何?男欢女爱是人之常情,她才二十六岁,没必要为一个死去的人辜负年华,不是吗?
本来,由于昨天弄错了房间钥匙、误伤房客,不得不跟着去医院,一下折腾到快天亮才回公寓。她始终惦记着挂失的事,心情沉重,头疼得睡不成觉,索性起来查阅刚从互联网下载的新景点资料,结果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唯一碰过她东西的是毕聿,找他时才发现他的房间空荡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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