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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雷欧问。

“没什么,”吉布森恍惚地摇了摇头,“只是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精灵不很感兴趣地问。

“我梦见我是个学生,和你一起上学。那地方很奇怪,没有魔法,也没有武术。”吉布森凝视密林中的黑暗,奋力回忆着梦境的细节。“我孤单一人,你也是,但最后我们成了朋友,就像现在这样,因此我们不再感到孤独,也不再因孤身一人处于黑暗中而感到害怕。”

“唔,也许吧。”精灵思索片刻,却不知该如何对矮人的梦境作出回应,便只好说:“无论怎样,我很高兴你醒了,换岗的时间到了。”

吉布森在毛毡上盘腿坐下。他掏出腰间的匕首,将匕首从左手抛到右手,又抛了回来。雷欧窸窸窣窣地钻进睡袋,嘟哝了一句晚安。

吉布森盯着跃动的篝火,试图看清火光中鬼魅的影子。透过火光我们能看见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人生。熔炉堡的师傅曾这么对他说过。篝火已很少再唤醒他对于地底家园那场大火的恐惧,更多的,是好奇与沉思。火焰在他的瞳仁里簇动,仿佛有什么事物正在其中被锻造。

他默默地回忆着那场梦境,如同回顾属于另一个人的一生。

☆、后记

给一篇不足三万字的小说写后记着实是件非常矫情的事,但关于《吉尔的骰子》我有一些不得不说的话,读者诸君不必在意,也可以直接略过不读。

《骰子》中现实线百分之七十的场景描写是真实的,即,是我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的景象。少部分,关于派对,社团聚会,则是我臆想出的场景。

在英国念书已有半年,孤独曾是最令我难以忍受的情感,但现在我已能和它称兄道弟,甚至偶尔调侃一番。文化的隔阂固然是一方面,但我本人不善交际的性格在异国环境中无异被放大了。我不愿将导致我孤独的所有病因都归咎于文化差异/难以融入当地人的社交环境/语言隔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我自己的问题。但是,这真的是问题吗?

我将自己的影子分裂成两个,吉尔和安德鲁。他们的对话犹如左右手互搏,他们的拥抱犹如我将双手交握(向某位能聆听见我声音的神灵祈祷),他们的相爱是我的自怜。但更多地,我将自己代入吉尔的角色,我在写作中寻找被(安德鲁)陪伴的慰藉。当离开文本后我复又孤身一人。

原本关于他们的故事,我计划写到圣诞节,我甚至设想到二人在伦敦水族馆黑暗的企鹅馆前亲吻的场景。我构想了吉尔的背景故事----一个出身于布里斯托stokes croft的孩子,童年受街头文化熏陶,交黑人朋友,哥哥是滑板手却因患分裂性情感障碍而不得不送入疗养院治疗----总之,将我能想到的一切与“酷”相关的标签贴到他的身上。相较之下,安德鲁的设定便有些薄弱。毕竟我没有去过美国,也无法理解他的成长环境。诸如他家庭的打猎传统,不过也是我在与美国人交流时听来的故事。两人的相爱,不如理解成两个孤独者相互舔舐----一个过于诗意且文学化的意象,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孤独者的独白,关于社交场合的恐惧,不过是我内心的写照。英国的社交环境,鸡尾酒场合总令我额头盗汗,想要逃脱。诚然,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我长着与他们完全不同的相貌,但本质上,是我对于人群的恐惧。我无法克服,也不知该如何克服。而有时,我不觉得这是一个问题。承认自己孤独并不可耻,试图伪装自己不孤独才是。

谢谢能看到这里的你。我的小说没有h场景,没有甜到腻的糖,本质上它不是为读者而写,而是为我自己而写。斯蒂芬金曾将小说划分成两类:为自己写的小说成为经典文学,为读者而写的小说成为类型文学。但我在这里要否定他的看法。为自己而写的小说何尝不是为读者而写。因为人类的情感相通,书写自己的孤独,何尝不是在书写另一个人的孤独。

海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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