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唱歌。
低沈的,微微沙哑的迷人嗓音,唱着一曲李昂最熟悉的歌谣:
当我五岁 他六岁
两小无猜 骑木马
他穿黑衣 我穿白
骑马打仗 总他赢
碰,碰,他开枪打我
碰,碰,我应声落马
碰,碰,可怕的枪声
碰,碰,我的宝贝打中我
岁月如梭 季节换
等长大後 就嫁他
爱人总是 笑着说
记得儿时 一块玩
碰,碰,我开枪打你
碰,碰,你应声落马
碰,碰,可怕的枪声
碰,碰,我曾打中你
音乐响起 人们唱
教堂锺声 为我响
不知为何 他离去
至今依然 为他泣
不曾对我 说再见
甚至不愿 撒个谎
碰,碰,他开枪打我
碰,碰,我应声落马
碰,碰,可怕的枪声……
摇椅慢腾腾的转了过来。
银质面具,西装革履,嘴角一抹笑,似来自地狱。
那人举起手,手指摆成手枪的姿势,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声音压得极轻极轻,哼出了最後一句:
“碰,碰,我的宝贝对我开了枪。”
狩猎(七)
第三十七章:
妈妈的歌。
妈妈是什麽?
一首歌加一件红睡衣,就是李昂对母亲这个词的全部记忆。
十四岁之前,他的世界只有十平米。
潮湿阴冷的地下室。
见过几次父亲,没见过母亲。
唯一一次,是他十岁时,母亲坐在地下室的铁门外,对他唱了一整夜的歌。
歌就是伯爵唱的那首,爱尔兰民谣的曲子,歌词写得尤其美妙。
碰,碰,我的宝贝对我开了枪。
碰,碰,可怕的枪声。
碰碰,我应声落马……
当时他并不知道唱歌的人就是他的母亲,直到第二天他问送饭的仆人後,才知道。
妈妈是个精神病。
妈妈不会说话,只会唱歌。
红睡衣是他十三岁那年,母亲送他的唯一礼物。厚厚的羊绒睡衣,红的非常喜气,他不舍得穿,每次只拿出来看看,实在忍不住时,也顶多摸摸看,然後就收回被窝里。
被子又湿又霉,长期无人清洗,时间久了,熏得睡衣有股奇怪的气味,而且还起了霉点。为此,他还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如果不是谨言的到来,他大概会捧着红睡衣一直哭泣下去。
父母死了很多年了,本来,他们的形象已经在记忆中淡薄下去,可是伯爵的歌,却令他突然回想起一些往事片段来。
并不愉快的往事,如果可以,但愿这辈子不要再重来。
月光下,伯爵坐在那里,双腿交叠,面具下的双眼慵懒地闭着,单手缓缓地揉着太阳穴。这是他第一次真身露面,李昂觉得他的样子比在屏幕里看起来还要年轻,顶多二十出头的样子。
他就是把自己带入地狱的人。
他就是莱恩。
他好像知道李昂要做什麽,神情非常的懒散,掌控命运的高姿态。
“你到底是谁?”李昂攥紧了手指。斗不过的,他知道,所以强制性压着自己的冲动。
伯爵睁开眼,懒散的笑着:“如你所见,欲望山庄,莱恩伯爵。”
“婊子,为什麽要将我们关在这里?”
“啊,为什麽呢?”对他的辱骂,伯爵并不愤怒,仍旧好脾气的笑着。从某些方面来说,他这种特征有点像外头那个变态雅刀,用笑容来掩藏自己内心真正的情绪。他指着自己的脑袋,温柔地说,“好好想想,为什麽我要抓你们进来,来,好好想想。”
李昂被他问的一愣,随即脸色暗沈下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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