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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奋战中练出来的。

有变化的不仅是我的身手,还有我的身体。

等我开始发育的时候,碧姨总是让佣人给我炖猪蹄,还有木瓜炖牛奶,在这样猛烈的食疗攻势下,当我发育完成时,我的胸部,成功地晋级到了d罩杯。

我青出于蓝地,有了一对比碧姨更好的胸器。

但我还没使用过这对凶器,我的意思是,对付李李吉,我那纯熟的板砖功绰绰有余。

岁月在碧姨脸上并没有留下多少痕迹,只是她的美,不再那么刺目,而变为一种沉淀,看似淡了,实则更为浓烈。

李封不是个善茬,外面有数不清的情妇,但他放在家里二十年的,只有碧姨一人。

所以,碧姨是个尤物,一个有智慧的尤物。

而岁月,也给了我一些东西。

镜子里的我,不再是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头发枯黄稀少的小女孩。

碧姨每天都让我用牛奶泡浴,所以我的皮肤白皙透亮。

34d,24,35--柔软的浑圆,坚实漂亮的腹肌,挺翘的圆臀,纤长笔直的双腿--全是常年运动的结果。

碧姨说,我是漂亮的,我的脸原本应是带着寡淡,纤细的清秀,然而那双眼睛却点亮了整张脸。

我的眼睛,细长清新,眼尾仿佛要扫入鬓角中去,看人时,因为懒惰,并没有用什么力气,然而却给人妩媚与邪气的感觉。即使没画眼影,周围的一圈,仿佛也有着隐隐的桃花色泽。

我的鼻子,纤瘦挺翘,鼻梁处有个小小的凸起,按照碧姨的话来说,是个不好驯服的主。

我的唇,线条分明,略显得薄了些,但我喜欢,因为比较省唇彩。

我最讨厌的,是我的额头,虽然光洁圆润,但太大,太饱满,我总是用刘海将它遮住。

但碧姨喜欢,她说这样的额头是做大事的人才有的。

其实,我最大的野心,也就是能一口气吃完十斤的肉。

而另一个不可告人的野心,就是成为李徘古的女人。

我有点雏鸟情结,碧姨和李徘古就像是我破壳出来看见的第一对男女。

碧姨是第一个对我好的女人,所以我发誓,会永远保护她,爱戴她。

而李徘古是第一个对我好的男人,所以我发誓,要爱他,诱惑他,吃下他。

但这个野心似乎比一口气吃完十斤肉还要难以达成。

李徘古对我很好,但同时,他对其余的女人也好。

从他十七岁起,我便时常看见他带着女人到他的房间里去。

即使当时只有十岁的我也不相信他们只是盖着棉被聊天这么简单。

每个他带女人回来的夜里,我都会拿着一盘肉蹲在李徘古的房间门外,边听着里面那销魂的嗯嗯啊啊,边大口大口地咬着肉,并想象着自己正在吃的,就是李徘古。

当我第二十五次这么做时,李徘古打开了门。

当时的他上身赤 ̄裸,肌肉结实得恰到好处,多一份则壮得不符合他的气质,少一分则显得略过单薄。

他的腰间,围着一条白色浴巾,长至膝盖,露出了那双笔直的年轻的长腿。

根据刚才里面的动静,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这条浴巾下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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