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还是想知道。段执一一直觉得这个女生的字写得很好看,整张纸条看起来虽然语气散漫,但逻辑很清楚,一些是非,从她的笔下留下印记,总让人觉得这不值一提。
好吧,他可能得承认,他想要了解她不单单是因为她的字写得好看。他就是很喜欢她的那种感觉。
这天,她给同桌分享了两首小提琴曲,都是名家的,段执一也拉过。
他看得很快,一眼扫过就记住了内容,然后又是不经意地样子,把纸条叠好,放回了同桌的书桌上。
当天晚上,同桌和室友先走了,他留下来,整理之前老师发下来的复习提纲。忽然他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同桌的笔袋口,拉链拉得松松垮垮,那张纸条就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他们回寝室已经是十点,还要抢着洗漱,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去写多余的作业和复习题,所以向来是没有人带作业回去的。
那一刻,段执一也不知是出于怎样的念头,他环顾四周,教室里只余他一人。于是,他伸手把纸条拿过来,握在手心里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人看见,再把它夹在了一个本子里。
那个本子里,什么也没有。
准确地说,那是一个在别人眼里看来,完全没有价值的本子。上面写得都是些无厘头的话,比如,我听了周杰伦的新歌。比如,我想去听爱乐的音乐会。比如,我不喜欢我们的英语老师。这些东西,和段执一的笔记相比,简直是废纸。
然而这才是段执一证明他自己记忆力的证据。段执一的记忆里不太好,那些需要他死记硬背的东西,就算是语文老师拿着藤条站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能把语文书第五页的滕王阁序背下来。然而那个本子里的话,却是他一瞥而过的所有内容。
他很好奇同桌都把那些纸条放在了哪里,但他知道,这是他万万不能问的,男人嘛,再大方也不至于所有事都能共享的。
但他其实想说,如果你不需要那些纸条的话,我想要把它们留着。
高二上,段执一他们学校搞艺术节,他被陈老师要求去给晚会活动拍照。他原本想早点溜了去打篮球,反正没他们班节目。没想到还是被临时抓阄给抓去了。
他盘腿坐在第一排,偶尔有人走过来和他打招呼,他微笑着举一举手,然后又垂下继续摆弄相机。他也不愿意和人打招呼,干脆就蔫着脑袋翻照片算了。
第一个节目是二班的,舞台上原本黑暗的光突然亮起来,段执一连忙把相机举起。毕竟是第一个节目,肯定是比较重要的。排头有一个女孩最先跑到舞台中央,双手举起,后面的队伍也紧跟着上了,段执一就在那一刻把快门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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