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船接到岸上的途中,我一直紧紧的抓着吴斯的手,没辙,自从小时候有一次差点淹死在海里以后,我就开始怕水。不敢游泳,连洗澡时浴缸里都不能装太多水。
其实想起来也挺好玩的,我这人特别喜欢狗,我爸也是。可是妈就老闲养那玩意脏。小时候我家有只小白狗,有一次我们全家到北戴河去玩,好像还有我爸的朋友。当时都在沙滩上玩,晚上了,也没什么人。小狗比较淘气就跑到海里玩去了,我当时特小哪知道狗天生就会游泳啊,就特英勇的一个人冲进海里救它去了。可是我压就忘了自己不会游泳。结果到了海里我就傻了,狗是没救着就自己先沉底了。幸亏我爸的一个同事发现的早,把我给涝上来了,要不然我就成为第一个为救落水狗而把自己淹死的人。估计鲁迅爷爷要活到现在知道了一定得特赞叹自己写的那个关于落水狗的文章。
其实我这种破事真是多了去了,就有一回我们家狗爬到灶台上去了,当时好像还没有什么电热水器的那东西,都是拿壶作水,结果我就跟着狗一起爬上去了,而且大腿还和壶来了个亲密接触,当时我那皮就起了个凿凿实实的水泡。到了晚上我妈给我洗澡,热水往上一浇直疼的我杀猪似的吼,我妈问我的时候我很讲义气的没说一个关于我们家狗的字。结果到了现在我腿上还有个疤,恩,这可都是我的赫赫战功。
我正自己想的乐呢,就觉得船突然晃了一下,我才回过神来。原来是船夫把小船停了。虽说我们这坐的是小船,但也能坐个六七个人,所以我们要等下两位跳完了以后再一起划回去。
我们后面的就是二哥和简月了。
从下面仰头看着空中两个相拥的身影,恩,别说,感觉还真不错。虽然说都是大头朝下吧,可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舒服,感觉有点,怎么说,契合?恩,这才叫兄弟,哥们呢,连看上去有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默契。
今天二哥穿的是蓝衣服,而简月是白,二哥把他抱的很紧,简月估计是很紧张吧,身体感觉特僵硬。不过慢慢的就好了,开始放松了,等到弹起的角度变小时,我已经能看到他的笑了,还真是好看啊,害的我的心跳又加速了。
当他们到了船上,我发现简月白暂的脸上泛出了因为兴奋的粉红,他的眼睛亮亮的,在接过二哥递过去的纸斤后,又淡淡的笑了,抬头冲我说:
“难怪你们喜欢,真的很刺激。”
我一看简月那笑,真的是理智全无,完全发挥我色女本,站起来就想往他怀里冲。实实实实在是太帅了!!!
结果我刚一有所行动,这可爱的小船就很不给我面子的开始剧烈晃动,你说我激动就得了,你激动个什么劲啊。这不是想把我们给周水里嘛。讨厌!
吴斯一把把我拽回去,并且附赠了一个超大白眼
“你不想活啦!”
然后就仅仅的抓着我。
我二哥也说我:“奚亚,你老实点,把船周翻了,简月不会游泳,掉水里你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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