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器需要饲主的呵护,需要吸食饲主的阳气来成长,锐变,至于其中的玄妙我就不甚清楚了,等以后慢慢你就会体会到了,历代名器都是世人争抢的宝藏,相传,他们是天乙贵人化身,福运深厚,遇之则荣,当之无愧的旺夫名器。”那人感叹,“二少可真有福。”
男人却是无动于衷,双眼深邃似海,在月光下闪着幽暗的光芒,像是什么都在掌控之中,又像是对此毫不关心,“世界这么大,你觉得我们相遇的几率有多大?”
那头安静了一会,很快对方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据我的推算,名器应该就在国内,如果二少没有什么事,尽快回国吧,饲主和名器之间具有天生的吸引力,你们一定会相见的。”
“哦对了,二少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男人顿了顿,“我不知道。”从过去到现在,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男女在他眼里都是一个性别,他并不是无欲无求,只是还没有人能够挑起他的兴趣。
对方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恢复了之前戏谑的口吻,“二少还是个处男吧?”
男人眯起眼,“你到底想说什么?”
对方忍笑忍得很辛苦,“我只是想告诉你,名器有可能是男的,也有可能是女的,二少可要做好做个基佬的准备哦。”趁着男人发火前,撂下最后一句,“我们国内见,魔法师。”
可怜的二少其实并不知道魔法师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get到对方的梗。
——
孟长溪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床上,身体里的寒气已经消失,就好像昨天发生的事是他做的梦一样,手脚也很暖和,感觉不到半点冷意,他呼出一口气,本来还以为自己发了癫症,快要死了,没想到早晨醒来什么事也没有。
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他活动了一下身体,体力充沛,耳聪目明,体内涌动着一股热流,倒是比昨天还要轻快和舒适。
难道真的是他的梦境,可是,他张开手掌,昨晚因为太过难熬,手心被指甲抠出的红痕还在,这要是做梦,也太逼真了吧,他想着想着忽然眼前一亮,不仔细观察他还没发现,这么凑近一看,右手心的黑点似乎变浅了一点,在阳光的照射下,透出幽幽的浓绿,跟他的翡翠玉坠差不多一个颜色。
这个东西原来还是会变色的吗?难道跟昨晚的事情有关?怪不得他多想,重生到现在发生的事情已经不能用常理来解释了,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异象引发了一系列的变化,这其中就包括手心黑点颜色变淡。
有人轻轻推开了门,孟思源端着牛奶进来,“醒了,有没有感觉身上不舒服。”
孟长溪赶紧坐起来,“没有,我挺好的。”
孟思源摸摸他的额头,没感觉到什么异样终于松了口气,“你晚上睡觉怎么那么不老实,我早晨过来的时候,你居然在地上躺着,就那样睡了一晚上身上不难受吗?”
孟长溪终于确定他不是做梦了,不好意思的笑起来,“我可能是后半夜滚下去的,没事,地上铺着毯子,跟床上睡差不多。”
孟思源看着儿子喝光牛奶,终于放下心来,不怪他这么小心翼翼,孟长溪跟其他孩子不一样,体质比较特殊,从他生下来那一天开始,孟思源就没少操过心,前些日子发生的事,更是让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就怕孟长溪再有个好歹。
而且,孟思源还是有些不放心,怕离婚这件事对儿子的心理造成了什么不好的影响,但是看儿子笑嘻嘻的样子,心中也多少感到宽慰。
孟长溪看着眼前的这盆芦荟,这是他刚刚从玻璃花房里拿出来的,高中还没开学,他没什么事可干,正好有时间研究手心的黑点,这盆芦荟长的不错,但是生了病,一直病怏怏的不见好,被李嫂扔到了角落里,孟长溪准备拿它来做实验。
黑点流出的水能治愈绿萝,那应该也能治愈其他植物,这颗芦荟也生了病,叶子的尖端和边缘有一些褐色的小斑点,这是芦荟身上常见的叶枯病,孟长溪将手对准花盆,等了半天,也不见黑点冒水,他已经习惯这东西的尿性了,也不急,慢慢等,但是从早上等到中午黑点还没动静,孟长溪实在坐不住了,纳闷的看着手心,琢磨了起来。
从这东西出现在他身上,冒过两次水,从冒水的时间地点对象上看不出什么规律,他总不能时时刻刻提放着黑点吧,那也太蛋疼了,没人的时候还好说,有人的时候他怎么解释。不过他转念一想,既然在他自己身上,那就是他的东西,应该听他的指挥,也许这其中有什么开启黑点的窍门也不一定。
念随心动,想到此,孟长溪闭上眼睛,放下一切杂念,集中精神在自己的右手上,细细的探究,努力了大半响,就在孟长溪准备放弃时,突然在一片黑暗中看见了一个亮点,接着他又看见了两个,三个,很多很多,这些亮点汇聚在一起,在他的体内没头没脑的游荡着,他不知道这些亮点是什么东西,但是几乎是本能的,他用意念催动着这些亮点向右手汇聚。
精神越集中这些亮点移动的速度越快,一会之后,孟长溪感觉手心一阵湿意,黑点居然真的开始冒水了,他集中精神无声的叫停,水流很快就收了起来,孟长溪惊讶的眨了眨眼睛,没想到窍门原来在这里,只要他集中精神跟黑点‘沟通’,这东西就真的听他指挥了。
他来来回回又实验了几遍,渐渐熟稔于心,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后面也越来越顺利,黑点像是认了主,指哪打哪,跟孟长溪配合得特别忙默契,虽然这东西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他手上,但是只要听话,一切都好商量。
孟长溪高兴之余不忘了给芦荟浇点水,过了一会,芦荟身上的褐色斑点渐渐脱落,长出了新肉,肥厚的叶片又恢复了健康的色泽,看着比那些没病的还要精神,朝气蓬勃,透着一股奋发向上的势头,样子特别喜人。
李嫂中午做饭,看见了这盆芦荟,惊讶不已,拿在手里转了好几圈,“这不是我养的那盆芦荟吗?这花盆就是我买的,哎,还以为早死了呢,没想到活的这么好,我记得叫我仍在花房里了,怎么到这了?”
她念念叨叨的放下,“可不得了,明明快死了的东西,居然自己好了,有这么强的求生古欠望,倒是让人越看越喜欢了。”她脸上喜气洋洋的像是捡了宝,将芦荟小心翼翼的放好,可能是芦荟的求生精神感染了她,一整天都活力十足的忙里忙外。
孟长溪看了一眼,抿起嘴角笑了笑,指肚摩挲着黑点,要是让李嫂知道了芦荟能起死回生的原因,是因为他手心的黑点,肯定吓得要把这芦荟当成邪物扔掉。
“小少爷,今天的螃蟹很新鲜,刚出锅,我给你盛一只吧。”李嫂人微胖,今天高兴,白胖胖的脸上都泛着红晕。
孟长溪摇摇头,“我吃不惯海鲜。”
“这样啊,怪我不好,那小少爷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都告诉我,今后我就专挑您爱吃的做。”
“今天吃鸡蛋羹吧。”
李嫂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忙活的空隙回头看了一眼孟长溪,心里直道小少爷还真是意外的好相处,一碗鸡蛋羹就能打发了,一点也没有别家少爷的娇气,别看人瘦瘦小小的没有多少肉,但是特别精神,安安静静的坐在那,就跟年画里走出来的娃娃,精致的眉眼真是好看的不行。
她平时出去买菜,碰见别家的保姆,都会唠两句闲嗑,大家都说孟家败落了,出生的儿女一代不如一代,以前她心里也有几分同感,大少小姐和老爷不是一条心,老祖宗留下的事业不做,非要去折腾房地产,这不是忘本吗?可见孟家是真完了,连儿女都不管,但是今天看见小少爷,她又觉得孟家还是有希望的,儿女指望不上,还有孙子辈嘛,她看着小少爷挺好,知书达理,气质好容貌佳,面相一看就是个有福的。
李嫂给孟长溪端来鸡蛋羹,孟长溪就坐在阳台上吃,旁边的李嫂从芦荟上掰下了一片叶子,这个芦荟以前就是她干完活擦手用的。
别看芦荟这种植物很普通,但是用处却不少,其中一样就是美容,市面上常见的芦荟美容用品有很多,孟家旗下的化妆品公司就专门以芦荟为主题开发出了一系列化妆品。
李嫂三下两下擦完,肥厚的汁水很快便被皮肤吸收,也不知她眼花还是怎么的,瞧这吸收的速度比以前快多了。一片叶子擦不完,放到第二天依旧汁水饱满,李嫂越看越喜欢,从此便把这盆奇迹复活的芦荟视为了吉祥物,天天用,孟长溪隔三差五偷偷给它黑点水,眼看着芦荟越长越好,生机勃勃,连孟世培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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