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庭审了。但宣判的时候还是记得一点的。
那天,法院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有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我认识的人,有记者,毕竟我是获过奖的,想到这,我心里笑了笑,毕竟在法庭上笑的话,我怕会被告藐视法庭。王律师叫我不要乱说话,一切他来办。我站上被告席,在我面前的人安静下来,然后后面的人安静了下来,直到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我没有看到程澈。但我的律师王先生告诉我,是程小姐聘请的他。程澈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呢?我不禁的想,以至于在快要宣判的时候还处于走神状态。不过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我很快就醒过来,我盯着法官,我的律师安慰的看了我一眼,我对他抱歉的笑了笑。
我听到了宣判,大概是这样子说的:
他们先陈述了一下案情。最后总结道:据此认为,被告人林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处。
然后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感,在受害人徐唯悠遭受不法侵害时,不正当采取防卫措施,持长凳进行反击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林感在案发后,主动到警局自首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亦可以依法减轻处罚。但是,被告人林感及其辩护人王军辩解提出,致使肇事者重伤,纯属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予以驳回。本院为了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判决如下:
被告人林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我没有上诉。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进监狱。我的头发被剪短了。连同它被程澈抚摸过的痕迹被剪掉了。我看着那半长不短的头发觉得很难受,就叫剪头发的人剪的更短一些,我见那人眼里有惊异,或许是没有见过有人主动要求剪得更短的。我的随身物品被收走了一些,至少是那些可以成为利器的。监狱长说,为了犯人的安全不准私人保管。这些东西都会一一登记,有的可以交给家属,有的放在中队办公室保管。
监狱长,不,监狱里都喊大队长,她把我带到我所属的号房。想到即将会有那么多的日子在监狱里度过,我强忍泪水,仔细打量这间号房。号房还算大,挨着墙排着四张上下铁架床,总共八个铺,床上的被子很薄,叠得有棱有角的,床单相当洁净。桌子上摆放着生活用品,墙面被洗刷得白的过分,地板是水泥地,也很干净。
号房里只有我一个人,大队长告诉我其他人都去出工了,以后我也要和她们一起,和我交代了几句,便离开了。我一个人坐在这里,等着我的同改们,竟然有一种在学校等舍友的感觉,真是荒谬。我怎么就到这里来了呢?
程澈,此刻你在干什么?会不会恨我。
同改们回来了,见到有新人都来和我说了几句话,大队长也过来了,说了一些事情。我没怎么认真听。我只知道我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使相比于许多人的刑期,我算是少的了,但这对于我来说,却是度日如年的开始。
白色
我坐在床上,呆了很久,我了解到了一些基本规矩,也大概知道了同住一块的人的情况。原来女监是不用带着手铐的,并没有想象中的恐怖。后来我知道了我下铺就是我们这几个人中负责的,她叫胡美娴,一般有什么事我们都可以去找她,然后她去和中队长报告,而有时候中队长大队长也会来巡视。当所有人都出工回来,她们就看了看我身上的牌子,知道了我叫林感,然后问我,你犯了什么事?我只好仔细回忆了一下我的罪名,故意伤害罪。我把防卫过当给省略掉了。反正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没什么多大差别。
“判了多久?”
“一年六个月。”
其中有一个女的便说:“哟,那不是很快可以出去了,我们这里的几年的有,十年的也有,欸,你们听听,故意伤害怎么判那么轻。”
我没有回答,低眉顺眼的。就有人说:“来了这里我们就是一样的,我们也不是不好相处的人,反正只要你不整事,做好个人卫生,到时候评比时不要给我们拖后腿,你新来的不知道,评比可是要计分的,分多了就能减刑,你刑期短可能不在乎,我们可在乎着呢。”
我听到这话,心里一亮,减刑!就是说,只要我表现好,或许不用在这里满满一年零六个月!我心里升起了希望。
胡美娴便对我说:“等下中队长会过来和你讲出工的事情,从明天起你就要开始干活了。”她瞄了我的头发两眼,有点欲言又止的样子,想开口,却最终作罢了。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监狱的饭,相比于外面,的确很难吃。没有什么胃口,我勉强吃了一点,在床上躺着,黑夜吞噬,监狱里到点就会关灯,在我以前的观念中还以为监狱是24小时开灯的,算是当做对犯人的惩戒,而现在看来倒是人性化了许多。
黑夜啃噬,黑夜啃噬,我的心也如那黑夜一般黯淡,我还是不想接受,我怎么就进监狱了呢,伤人的前一晚,我还在想着程澈的生日快到了,我要怎么给她一个惊喜,而现在却是给了她一个惊吓吧。她现在怎么样了呢?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一年半,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失去了自由的人,思念也变成煎熬。
在这里,只有爱是自由的,但爱却成了负担……漫无边际的绝望犹如溺水挣扎,灌了一口水,不想放弃,灌了第二口水,开始窒息,还有第三口第四口……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止,而岸上的那个人,可会等我。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如果我不那么冲动,如果我不去管。可是我真的能够不去管吗?我真的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朋友落入虎口吗?只是为了能和程澈在一起?我不知道,人性本自私,但却做不到完全自私。
此刻我在床上胡思乱想,过了很久,直到眼皮塌下来,进入了浅浅的睡眠,我并不知道,监狱之外,已经翻天覆地。
第二天,我在晨曦未醒之时已经睁开了眼睛,我看着这座牢笼,满目都是苍白。等太阳逐渐冲破云霄,吐露出光的时候,窗子里才勉强射进一些光来。我听见有人陆陆续续的醒来,然后快速的洗漱,胡美娴看我还躺在床上,便好心的对我说一声,快点起来,等下中队长会过来带你过去。
我跟着她们,直到中队长进来,对我说:“跟我来吧。”我和中队长来到一个制衣工厂,我曾经以为我的手只会做设计,偶尔也会无聊画画服饰设计,没想到有一天我竟然要亲手做衣服。中队长把我领到了一个位置,那是小小的工作台,中队长叫过来一个人,对我说:“等下谢蓉蓉会给你示范,你跟着她做,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她,我先走了。”
谢蓉蓉是个很负责的人,她应该是监狱里的积极分子吧,衣服上挂的牌子也是白色的,我已经知道白色是宽管的意思。在她的讲解和演示之后,我就开始了工作,一开始还不适应,到后来简直就是麻木了,这样也好,身体和心里都麻木了的话,才是最好。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波澜不惊,我开始能够快速的做出制衣成品,同一个号房的同改也把我的犯案原由问了个清楚,当然我也清楚了她们的。正是休息时间,中队长突然过来,喊了我的名字,我立马站起来,对中队长说:“报告中队长,到。”中队长说:“你跟我来。”我跟着中队长,她对我说:“有人来探视你,你做好准备。”
我一惊,才半个月,竟然可以让人来探视我?据我所知,在监狱里,只有表现好的积极分子一个月才会被允许探视一次,而我,为什么会那么快得到这样的机会?我内心也很害怕,我害怕见到认识的人,这让我想起判决书下来的时候,还在看守所的时候,我的爸妈来了。
正如我想象的那般,爸爸骂了我一顿,我看着他灰白的头发,日益渐长的皱纹,以及那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他骂我的时候,我妈就在一旁哭,她本来是完全看不出年龄的,结果来看我那天,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岁。我不敢仔细看她们,我怕我会哭。到最后爸爸也骂累了,他呆呆的坐着,好像不知道能够做什么。妈妈看着我,停不住的眼泪,她想说什么,最后都落为无助的哽咽。直到最后,时间要到了,我狠下心,对他们说:“爸妈,你们不要来看我了,是我不孝。我不想让你们见到我这个样子。”
我爸听了这话勃然大怒,说:“什么叫我们不要来看你了!你是想让我们不认你吗?”
我终于哭了出来,说:“爸!”
爸爸看了我一眼说:“好自为之。”
妈妈擦了擦眼泪,说:“孩子,早点出来,我们等你。”
他们走了,我看着他们的背影,那阴影一下子就击中了我的心脏,成了我连续很多天的噩梦,我梦见他们走着走着就满头白发,我梦见那是我亲手染上的白色的衰老。我开始害怕白色,那虚无那空寂与那无法言喻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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