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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老太那时说——看那日娃和筝筝顶合得来,老太婆这会儿认了筝筝当干孙子,倒也是美事一件。

一锤定下,有人喜有人愁。

至于何家忧愁何家欢喜,我不过十岁,自己倒先是开心地蹦了起来,拉住王筝的手左摇右晃,要不是任老太刮了我一记眼刀,我大概还会高声欢呼几声。

其实,我那时候也是孩子心性,只当将来终于有个伴儿,却没细想过任老太那一生狡猾多谋的女人,为何要将比自己孙子优秀几百倍、几千倍的人放在身边。以至于,到后来我想明白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那时候的我,懵懂无知。或许——到了我二十岁、三十岁,抑或是最后的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懵懂无知。

我只知道,我喜欢王筝。

王筝很少拉住我的手,只有在大人面前的时候,才会对我笑一笑,还会亲切地牵一牵我的手。私底下的时候,王筝对人却冷淡得很——我不知道,王筝的冷淡是不是只对我,但是,我知道,只要王筝愿意主动拉住我的手,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傻傻地随他去。

『日哥。』王筝叫了我一声,我的心便飘飘然。『我们爬到树上,从那里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好不好?』

王筝很少找我玩,表面上的原因是我很闷很无趣,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每次我一想到这里,胸口都会犯疼。

那时候任老太布置的作业很多,生怕我这未来的当家会把任氏给败了似的,我平时也没什么玩闹。我妈那时还活着,生怕周围如狼似虎的亲戚抢了我未来当家的宝座,就和任老太同仇敌忾,对我盯得死紧。

所以说,别说爬树,我连抱抱树干子,都会让我妈抽一个耳刮子。

王筝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迟疑,有些鄙夷地扫了我一眼。男孩总经不起这么一招,我只得抬头瞧了瞧这高度——好在小时候的王筝还有这么一点良心,虽然没少折腾过我,却也没像长大之后,处处想着怎么害死我。

王筝一双蓝宝石的水眸映出我的影子,我咽了咽口水,王筝毕竟也是孩子心性,只想让我出出丑,我那时除了任老太的眼刀,最怕的就是王筝水汪汪的大眼,只得硬着头皮跟着王筝爬了上去。

王筝虽然长得漂亮秀气,性子却是十足十的男人,小时候的我暗里几乎把王筝当小媳妇儿看待,却忘了王筝也是王家的男人——王家的男女,野心总要大一些,人总要高傲一些,脾气总要执拗一些。

至于王任两家之间是什么干系,其实很简单,任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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