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蔓被她盯的有些发毛,结结巴巴道:“我、我只是不明白,刘大姐比周姐更惨,怎么不能做报道?”
乔若茜胸闷,并非觉得小助理犯糊涂,而是蔓妹子面对她一直小心翼翼,难道她是倍而苛刻的雇主?但也不能怪阿蔓,显然这是从小寄人篱下形成的性格,大概还有没到法定工作年龄的原故,一旦被她炒了便无处安身,故此严重欠缺安全感。
虽然心生怜惜,她却不打算宽慰小助理----有些事说一千道一万都没用,人的自信要靠自己内里有料才能建立,不如给点实在的指点。
于是她故作生气地将资料一扔:“怎么报?按女方说的报道,没证据叫诽谤,报刊和采写的记者会被告上法庭。而且新闻性已过,法院早就判女方败诉。”
李晓蔓一哽,半晌道:“是啊,她娘家唯利是图替男方说话,外人能如何?连警察都不管,男人打死老婆也只会判几年!可恨!难怪有人杀夫!”
乔若茜皱眉,语带告诫道:“监狱里判无期徒刑的女犯,很多是求告无门、忍无可忍杀夫。但犯法就是犯法,量刑依据法律。男人打老婆,尤其是长期殴打的,法官认为男人不是有意打死老婆,是习惯性虐待、失手杀人。而女人杀老公,因男女体力之差很难做到‘失手杀人’,只能先谋后动、趁其不备杀夫。过失杀人和谋杀,量刑当然不同。”【注】
李晓蔓悲愤:“只要结了婚,男人就可以随意打老婆!性~虐叫情趣,女人没有拒绝被虐被强~奸的权利,谁还敢结婚?”
“世上永远不缺勇士,结婚是绝大多数女性的选择,不结婚才是异类。”乔若茜生烦,男女之间的恩爱仇怨谁搞的清楚,所以她向来不喜欢做这方面的报道,除非像“富姐案”那种金主坐牢、女方死了还没有代她起诉的亲友,怎么写都没关系。当下轻飘飘道:“我的血已经冷了,听太多麻木了。婚恋家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扯不清。不过女方娘家站在男方一边的倒不多见,你等着,我打几个电话。”
某记者要打谁的电话?呵呵~~当然是给小助理开个眼界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20号。
。
过失杀人和谋杀的区别,我想这个解释很清楚了。直到今天我国仍无“婚内强~奸罪”,人们只是知道这个词,更别提二十多年前。倒是法律规定结了婚,夫妻间必须履行性~义务,至于属不属“性~虐待”不易界定,伤重到残废了倒好界定,以虐待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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