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哈哈哈,总算可以摆脱被欺负了一千年的仇了,这回一定要原封不动,不对,是连本带利的欺负回来。
糟糕,被洛迪记仇的性格影响了。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菲尔吉斯那么爱洛迪,肯定不会反抗的。
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志得意满的朝着大情圣扑了过去,笃定他这么情深如许,一定会任我予取予求。
“这可是你自己想要的。”还没成功的扑到大情圣,冰山就回来了,非常不客气把我压在身下,利落的开始解我的扣子。
“喂,喂,菲尔吉斯,你,你不能这样?你这么爱洛迪的,怎么可以对他这么粗暴,”我紧张的语无伦次,“快停下,别这样,洛迪不会喜欢被人压在身下的。”
“抱歉,让你失望了,这里只有瑞,菲尔吉斯早就和洛迪死在一块儿,死了一千年了,你不用指望他们诈尸了。”
“谁说的,我,我还记得洛迪的能力。”努力的挺起胸,不幸正好把自己送到恶魔嘴边,再缩回去已经来不及了,我有点欲哭无泪,但身为天才魔法师的转世,怎么可以这么肉脚,努力的振作一把,我威胁他,“住手,信不信我秒杀你!”
“信。”瑞的回答言简意赅,更言简意赅的是他的动作,明晃晃的针灸就在我的眼前晃。
“这,这什么?不是穿越回我们刚见到的那段时间了么?为什么中世纪会有针灸这玩意儿?这,这不科学!”
“没什么科学不科学的,穹,你给我乖乖的躺好,虽然我不再是菲尔吉斯,但就像你还记得洛迪的能力,我也依然保留着菲尔吉斯好过头的记忆力。”毫不费力的镇压掉所有的垂死挣扎,瑞笑得春风满面。
记忆力?好过头?这,这不就以为着,瑞会记得和连穹一块儿过了千年的日子。
而菲尔吉斯,菲尔吉斯记得的洛迪,不过是十年的光阴。
真奇怪,在瑞笑得这么危险的时刻,待在砧板上,马上就会任他鱼肉的我,竟然觉得满心的欢喜。
“在一起的千年光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瑞不紧不慢的说,不忘在我的耳边吹一口气。
我敏感缩了一下,觉得这是一句美好情话,不过,这事实上是我的误会。
“这意味着,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你和奥南整整一千年的纠缠不清。”他轻拥着我,柔情似水的说,“是时候,我们来算一算总账了!”
我觉得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到这个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一往情深的菲尔吉斯早已挂掉了一千的事实。
“怎么怕成这个样子?刚才不是你自己扑上来的吗?”修长的指尖摸索过我的脸颊,指缝间的银针闪闪发光,“你都这么主动了,身为情圣,怎么能让你失望呢?”
“救,救命啊!我错了,谁来把大恶魔拖走……”
——全文完——
后记
总算把这篇文完结了,大松一口气。
奇怪,为什么每次完结都是松一口气?明明我觉得写文是挺幸福的事情啊!
不过也很辛苦和寂寞就是了,比起优哉游哉的看美剧和小说来说。
但是做什么不辛苦呢?想要一点成果,总是先要劳动的啊!呃,这么说好像挺励志的,嗯,这不是篇励志的文啦!
虽然可能这篇不太谈感情,但是我还是要说,他的主题是爱情,真的是爱情啦,虽然它看起来像是个奇幻小说,后期还不伦不类的科幻了一把,泪~
当年开始写这文,是因为看到一句话,“通篇说爱,却不着一个情字。”那个时候还很萝莉,突然头脑发热,觉得我要追求一下这个境界,于是如此这般,搞出这本糊涂账。
虽然七绕八绕,结局之后又是结局,在这里感谢编编,如果不是被要求补完感情部分,原本这文其实到连穹和转世后的秦裴冬相遇就GAME OVER了,简单的说,这就是个三角恋的故事,默默望天。
大家看完,对洛迪这个人物有啥看法吗?
身为他的生产者,我只能很无语的说,洛迪就是个神经病。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这个神经病,他活得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连拯救个世界,都能搞成千夫所指,一点也不英雄。
但人就应该这样活着,才痛快,不是吗?
为了所爱不惜一切,以直报怨,不做任何让自己不高兴的事,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打住,打住,最近加班加多了,怨念深重,思维一整个朝着不正常的方向勇往直前。
大家还是要做安份守纪的好青年,好少年,不要理会我的胡言乱语。
暂时就到这里,下次再继续哈拉啦,我还会继续写下去的,请等着胡汉三再度回来的那一天,嘿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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