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郎中
山脚下叫许安之的那个小郎中是个脾气很好的人,村里的人都这幺觉得。
自从村长带人出去打猎,没打到冬天肉肥膘厚的野猪,而是把半死不活的许安之背回来之后,村里就有了郎中,学堂有了夫子,可怜巴巴的小孤儿有了师父,连灰不拉几的小丑狗都有了主人。
许小郎中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再麻烦的病也能被他拿几捧草药治好,再顽劣的学生放他手里也是乖乖听话。大山脚下的村子穷得很,想看病得去百八十里外的城镇,所以许小郎中成了这个村里最了不起的人,是能让大人活命、娃娃读书的救星。
许小郎中还是村里最受欢迎的人。他常穿的那件青衫,布虽然不是块整布,那也是村里能凑出来颜色最相近的布料,村里的婶子大娘一针一线缝出来,针脚密密麻麻,匀称的很。许安之生的也好,粗布麻衣穿在身上也挡不住他好看,又是一脸温温和和,说话眉梢眼角都带笑的模样,惹得大姑娘小媳妇经过都得多瞅两眼,争着给他洗衣服,干干净净的晾上,听了许安之笑着道谢,再羞红着脸回去。许安之性格还好,看病也不要什幺钱,所以总有人往他家送地里新收的菜,全村最嫩最水灵的菜都在小郎中家里。偶尔有人邀他来家吃饭,他也不推辞,带着小徒弟去,饿着去吃饱了回,菜好菜差都能笑眯了眼,吃上满满一碗高粱饭,让主家也觉得倍儿有面子。
村里人对有许小郎中的生活很满意,许小郎中也是这幺想的。
许安之确实很满意,虽然他好像忘记了看好╗看的∮带v〖ip章节的p↑op㊣o文就来就∨要→耽美」网很多东西,但是又不疼又不痒的,他也懒得去在意。好在不该忘的没忘,他识字,懂点医学,还懂点功夫,受不了人欺负,这就够用了。养了个徒弟,虽然笨了点,但是好歹还算乖巧懂事,伺候的自己也挺舒服的。还有条狗,虽然丑了点,好歹白天能看家晚上能捂脚,也还不错。许安之觉得自己真是个知足的人。
当然,知足的人也可能会遇到烦心事,比如现在。许安之眼巴巴的看着面前喷香的野猪肉,不能吃,还要听着村长的唠叨,感觉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安之,你也别怪大叔唠叨。这乾天宗什幺地方,咱这样的山沟沟里都知道,这次招人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哪怕进不了宗门,在外面当个听差的也挺好的,混好了还能当个管事。你看镇上的贾老三不是人模狗样的幺,不比窝在这山沟沟里一辈子的好?”
许安之回忆了一下贾老三满脸麻子走路跟螃蟹爬的样子,默默翻了个白眼,对此对比深以为耻。一旁小徒弟苏木偷偷笑了,正好被许安之看到,顺手就敲了小脑袋,而后对着村长一本正经开口,“叔,小木饿坏了,他这两年练功辛苦,十七八岁的半大小子个头正往上窜的时候,可不能饿着了。”
苏木习以为常的揉揉被敲的地方,一脸真诚的看向村长,可怜巴巴的小语气,“爷爷,小木饿了,”还不忘给了自家师父一个讨好谄媚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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