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沈三类别: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
|
一个酒色不忌的贫嘴腹黑受睡遍江湖名人,被意外睡到的正牌攻追艹一万里抓回家乖乖搞真爱的故事。#请先看以下【阅读提示】再决定是否阅读,谢谢!#相关说明:*剧情流飙车,肉管香;*爽甜口,轻松不虐,偶尔有点玻璃渣也都是为了衬托大把撒糖的甜;*过程一受多攻,涉及无关恋爱的性`行为描写,结局1v1不NP;*主CP:任遥X令狐羽;副CP:岳君亭X东方寻、妙色X田一刀*存在三场涉及主角的非CP炕戏:东方寻X令狐羽(束缚强制)、岳君亭X令狐羽(师徒替身)、岳鸣鹿X令狐羽(师兄弟双修)*番外车:岳君亭X东方寻(师兄弟)、东方寻X杨云山、妙色X田一刀*感情线有大三角:任遥X令狐羽←岳鸣鹿、岳君亭X东方寻←杨云山*处`男正牌攻,受君没节操,洁党(菊洁/瓜洁/双洁)退散。#关于过程一受多攻的设定:本文的受君是一个性`观念开放、性`经验丰富的人,有他自己的成因、局限及进化过程。在和正牌攻正式确定1v1的恋爱及性`伴侣关系以前,他有过各种各样的性`经验,包括在双方已经互相产生好感但仍未正式确定关系期间,他也存在与其它第三者的性`行为。这个设定,基于作者我的个人理念——*一个独立完整的人,应该拥有性`自`由`自`主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下,可以因为单纯享受/追求性`愉悦而进行性`活动。*一个人的身体永远只属于自己,无论在不在恋爱/伴侣关系之内,都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不是恋爱/婚姻/性`关系对象的财产。*在与某一个特定对象建立稳定的1v1性`伴侣关系以前,个人的任何性`行为都属于私权领域,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对方无权在意/追究/要求。*即便是在和某一个特定对象建立1v1承诺之后又与第三者发生了性`关系,其所犯的错误也是违背了已经对对方做出的承诺,而不是侵犯了对方对其身体及性的所有权。*对某人产生好感并不意味着就必须为之守贞,没有为某人守贞并不意味着不值得被爱。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他人不必要接受。但如果这个设定及这些观点会引发你的不适,建议不要阅读本文。#关于攻为什幺设定为处男:因为他是个成长环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的纯真小奶狗设定,而且受是他初恋,按逻辑他是处男更合理。我写文攻受处不处一向都是看逻辑和心情来设定的。这世上的人无外乎两种:处or非处;自由排列组合也无外乎就三种:老司机带新手也是萌,老司机齐飙车也是萌,新手上路碰碰车也是萌……说到底处不处这事对我来说就是各有各的萌。无论攻受,都既可以是处,也可以是非处。我既会赞美前者也会赞美后者,且我赞美他们跟他们处不处没啥关系,OK?有无性经验只决定攻/受在床上的反应是生涩向的萌还是成熟向的萌,只关乎情趣,不关乎人格,OK?除了决定寝技熟练度之外,处不处的压根不重要,OK?2017年都过完了写个中文小说还得给某些人反复解释这处不处的我也是哭笑不得。对于想不明白这一点的朋友,我真心说本文真的不适合你阅读,请你别看,谢谢合作。觉得受性经验丰富攻却是处男这不行对攻不公平的朋友,喜欢要幺双处要幺双非处不然就觉得其中一方吃亏的朋友,觉得只有双方都经验丰富才算得上SexualFreedom的朋友,也请你们都不要阅读本文,实在没兴趣也没精力继续鸡同鸭讲,总之请你们别看,谢谢合作。#关于文艺创作领域的强`奸与基于性`癖的强制play:我个人的区分标准是,承受方是否接受这次性`行为本身并因此而产生性`愉悦。如果我确实写到强`奸`情节,不会对强`奸行为进行任何可能引发强`奸行为也会让被强`奸者获得性`快`感、强`奸行为也会使被强`奸者获得性`满足等误会的误导性叙述和描写。*现实判断是否强`奸的核心标准在与是否违背自愿、达到合法年龄、无职务/权力压迫的原则,与是否在过程中产生生理上的性反应无关。本文涉及基于性`癖的束缚强制play,但并不存在对实质强`奸的描写。#【醒目】本文内含对应《笑傲江湖》的捏他,但所有人物剧情皆为原创,不建议直接代入《笑傲江湖》阅读理解。实在不能理解什幺叫捏他的可以不用管这个直接看原创文,或者别看也行。#向金庸大侠致敬。#娱乐戏作,不喜勿入,不看不亏,真的。#本文为R18限制级作品,严禁传播/贩售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请勿阅读,违者全责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