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后也说明了林冬有多么的先见之明,之后一段路两人根本看不到人烟,露宿野外时,臧飞龙徒手抓了两只兔子,林冬从马车里翻出那只小锅来,倒进水,烧开,将兔子剥皮烫过之后用龙啸砍成几块,又砍了一小节鱼干来丢进去一起煮。
臧飞龙还被他赶去林子里找野香菇,等到他回来时,那一锅鲜味鲜得啊……
之后的一段时间,那鱼干已经完全从普通鱼干的地位上升到了救世主的位置。
林冬道:“这鱼干可救了你的命呢。”
臧飞龙嘴角一抽,不甘不愿道:“就算吃一个月的饼馍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林冬想了想,又认真改口,“好吧,它救了我的命。”
臧飞龙:“……”
所以一个月吃饼馍馍会要了林冬的命?这家伙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待臧飞龙重新出来,换了一件马甲套上,穿上黑色裤子套上马靴,浸湿的头发随便擦了擦就用绳子草草捆了起来。
林冬正咬着牛肉干,见他出来上下打量他几眼道:“一会儿去成衣铺给你换套衣服。”
臧飞龙莫名其妙看他,“我有衣服。”
“你这样不行。”林冬挥挥手,“你看,袒胸露乳……”
臧飞龙不等他说完就拉了拉马甲尽量将自己缩起来,道:“你是读书人!别一天乳不乳的!”
林冬砸吧砸吧嘴,“你都这么穿了,还不准这么说啊?”
臧飞龙低头看了看自己,他倒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妥,虽然入了秋却也不觉冷。不过想到一路上所有人都当自己是哪里来的山贼,那神态那表情……
尤其看到林冬时还以为自己绑架了对方……
他撇了撇嘴,“买吧……你也一起。”
林冬倒是不含糊,点头,“等你这句话很久了。”
臧飞龙:“……”
两人吃了午饭出门买衣服,往街上一走,臧飞龙才知道买衣服是正确的选择。
扬州商人多,往来穿着佩戴俱是讲究得很,从头顶束冠、女子朱钗到青衫薄衣,罗裙挽袖,各式各样,越发显得他格格不入。
许多女子在街边三五成群的买脂粉,一转眼看见路头走来的两人,个个不掩惊讶。
林冬穿着书生服看上去到没什么,臧飞龙一身古铜色肌肉起伏,马甲下隐隐能看见八块腹肌,手臂结实有力,长相带了些凶悍但十分有味道,头发草草束在脑后,飞起的鬓发怒张仿佛一头巡视地盘的雄狮。
一些女子赶紧转开眼脸却红了,胆子大些的窃窃私语,又觉得这一文一武的两人走在一起差别甚大,实在怪异。
臧飞龙背后还背着把金柄钢刀,看他的人越多,他戾气越重,要不是林冬在旁边时不时打岔,恐怕他已经要当街挖下那些人的眼珠了。
当然林冬的打岔并不是安抚,而是让臧飞龙的怒气怪异的转向了一种有气可是发不出来的无力感。
比如说——
“桃花酥!啊,我知道有一个厨师擅长做以花为名的点心,听说味道很不错!飞龙哥,不如我们去找找看啊?虽然我不知道在哪里……”
等到两人进了成衣铺,臧飞龙的要求是:立刻马上做好!
凭着他那嚣张跋扈的样子,成衣铺的老板和手下立刻开始给两人量身,然后马上挑了好几件成衣捧出来。
“这件如何?”老板紧张道:“这是我们扬州上好的蚕丝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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