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初刚刚回到这座城市,无处容身,就想到了这一个地方。因为当时走得太急,只带了些衣物和生活用品,屋子里其他东西都没有动过,所以打扫一下就能住人了。他是念旧的人,而且铁皮屋让他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既然戚凌不再回来,他也懒得换住处。
陶秋安慢吞吞地爬上天台,喘了两口气,花了好一阵时间才摸到钥匙,开门。
酒精麻痹了他的感官,让他变得有些迟钝,直到打开灯,才看见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陶秋安醉眼朦胧的看着戚凌,也不觉得惊讶,喷着酒气问:“你来我家干什么?”
戚凌倒是十分惊讶,他只是回来看一看,顺便拿点东西,没想到他前脚进门,陶秋安后脚就跟着进来了。他观察一下陶秋安的模样,心想肯定醉得不轻,完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陶秋安晃晃悠悠地进了屋,除掉西装外套,低下头脱鞋。他手指不听使唤,把鞋带越扯越紧了,老半天都脱不掉脚上的皮鞋,不耐烦了,直接用手拔鞋子。
戚凌在这时蹲□去,把他的脚拉到自己面前,然后动手解鞋带。
毫无预兆的,陶秋安眼睛湿润了,他默默看着男人头顶的发旋,一时分不清是幻是真。
戚凌的心情同样复杂,半喜半忧,喜的是陶秋安如果跟刀疤黄真有奸/情,肯定不会住这种破地方,毕竟对方可是富得流油的地产商;忧的是他不想看到陶秋安这副模样,不但醉醺醺,连眼神都透出了疲倦。
“你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戚凌问出一直堵在心底的话。
陶秋安如梦初醒,撇开脸说:“不关你的事。”
戚凌僵了一下,把他两只鞋子连同袜子一起脱掉,握住了他的脚尖,摸到脚底的硬茧,低声说:“如果还来得及的话,就回头吧,江湖不适合你。”
陶秋安仰起头来,闭上眼睛,足尖的暖意直达心脏,让他忽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了,可戚凌总能一击必中,戳到他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上个礼拜在段家的时候,戚凌说他下贱,他发现自己竟然在意,并且是很在意。旁人无论怎么看不起他,怎么用难听的话形容他,他都能一笑而过,但是从戚凌嘴里说出来,让他痛得像肝肠寸断。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蹲着,沉默不语。
一眼就可以看完的小小铁皮屋,充满了回忆,灯光浅淡而温暖。
☆、第四十二章
“你走。”陶秋安开口打破沉默,同时狠下心把脚缩回来,声音干哑:“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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