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鲜币)第十九章 终局 01.
本被凯米修斯绕迷糊了,搞不清楚凯米修斯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麽药,乾脆直截了当的问,“究竟主人有什麽吩咐?无论什麽吩咐,小的都会竭尽所能。”
“我要让你在十天之内,学会召唤控制蝙蝠,并且完全掌握。你只需要告诉我,能,还是不能。”凯米修斯神情严肃的看著本。
其实凯米修斯比谁都要清楚,对於一个新生的血族,在十天内学会召唤控制生物,实在有些强人所难,可是他没有那麽长时间耽搁。他第一次感到无力,竟然会冒这麽大的风险,把他和祈的命统统交给眼前这个愣头青,可是他没有选择的馀地。
虽然很不公平,但是他确实是在拿祈和他的命豪赌,赢了,他们就自由了,输了,他们就灰飞烟灭。
把祈拖下水,本来就是个意外,一个又一个意外,让凯米修斯也无从选择,只能硬著头皮走下去,已经走到这一步,他们就像在山涧间的钢丝绳上行走,稍有不慎,直接粉身碎骨,没有任何挽回馀地。
一步走错满盘皆输,事情的发展方向,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轨道,凯米修斯也几乎控制不住,他能做的就是铤而走险。险象环生自然最好,最差的结果,於他也不算坏,毕竟他活了几百年,早就够了,他唯一愧对的是无辜的祈。
如果时间可以从新来过,那麽他宁愿没有遇见过祈,他还是那个没有感情的公爵,而祈还是那个受人尊敬的医生。
仅仅迟疑了半秒钟,本就重重的点头,十分肯定的回答,“没问题,只要是主人交给的任务,我就绝不会辜负主人的厚望。”
凯米修斯起身,走到本身边,意味深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那主人什麽时候教我。”虽然倍感压力,不过本自己也跃跃欲试,他急不可耐的想要学会这项本领。
“方法,我只和你说一次,至於能不能办到,靠的是你自己的天赋与能力。”
说完凯米修斯凑近本的耳边,附耳低语,本则睁大了眼睛竖著耳朵,打起十二分j神在记忆。
片刻,凯米修斯离开了本耳朵,重新与本相对而站,“我再问你一遍,刚刚的话,你都记住了吗?”
“恩,主人放心,我都记住了。”
“那就出去吧,好好做你该做的事,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
“是!”
离开密室,本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召唤控制夜生物。祈的事情,他已经觉得够对不起主人了,主人竟然还不计前嫌,再度委以重任,这回,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掉链子,否则他自己都无能原谅自己,可以直接去死了。
待本将书房的门关上,凯米修斯走到书房的窗前,双臂环抱,若有所思的看向窗外中庭。
中庭的景致有些尴尬,交相呼应的两大景观如今只剩下灌木迷g,曾经的玫瑰园因为祈的好恶,玫瑰已经被拔光,现在也不是播种的季节,即便是播下了种子,秋冬也无法生长,光秃秃的中庭显得有些萧条许多。
他希望,本不要让他的选择後悔。
其实他会把关键的任务交给本,并不是毫无理由g据的。
血族中每一个人都生来具有一种属於自己的突出能力,他是速度,尼德拉是催眠,弥尔是s击……
而本的能力还没有觉醒,凭藉他的观察,本在影响动物这方面,有著极高的天赋。如果是本的话,或许真的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不过关键还是要看本是否肯下功夫,结合自身天赋加上肯刻苦磨练,才是能觉醒特殊技能的g本,也就是说,虽然每个血族都有各自的天赋,但是最後能将这项天赋转化为自身技能的,并不是血族中的所有人,都能够觉醒。
他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本不辜负他的期望,可以觉醒,那麽他就可以再生死一线的时候,保住心脏的“核”,变作蝙蝠在掩护下金蝉脱壳。
既可以瞒天过海,又能够逃出生天,以死亡的假象,彻底摆脱梵卓族的束缚。
由於现存的後代血族中,几乎没有谁能够拥有元祖血族的“变化”能力,变化的能力对於现在的後代血族来说,可以说已经退化,只是存在於传说中。并且完全没有人知道,被看做最接近先在血族的凯米修斯,连变化的能力都完美的承继。
所以凯米修斯敢以此作为豪赌的砝码,他赌谁都不会意识到,他会剑走偏锋置之死地而後生,他名垂一线变作蝙蝠,藉机铤而走险的尝试“复生”。
人类的推理小说中常出现,死人是最不会被嫌疑的人,死人也是最来去自由的人。将之放在血族中,一样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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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觉得,他这辈子唯一可以引以为傲的,就是他在十天之内,只用了五天就完成了天赋的觉醒,完美的达成了凯米修斯交给他的任务。
凯米修斯扫了一眼眼睛里闪著兴奋的闪光的本,并未做理会,而是目光落在了拉齐娜的身上,问,“你对尼德拉行动的跟踪,有什麽结果没有?”
“有。”拉齐娜立刻绷直身子,郑重的目视凯米修斯回答,“完全不出老爷的预料,您用诈死来金蝉脱壳的,妙计果然瞒过了长老和其他族人。少爷毫无悬念的继承了族长之位。并且在长老的暗中安排下,对外由国王签署文书,使少爷以远房侄子的身份,继承了科温公爵的爵位。对内少爷接手了您的军团,接替您在密党军中的一切事物。现在少爷被军部的栓得死死的,再加上三长老的施压,新大陆之战的迫在眉睫,少爷忙得团团转,暂时应该没有j力会对夫人怎麽样。”
对於这个结果,凯米修斯表示很淡定,起码目前看来,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这大概是祈出事将他的一切计划都打散之後,唯一庆幸的事情了。
“你们做的都很好,身边还有你们,能够得到你们的全力帮助,我也算三生有幸了。”凯米修斯严正的看著站在自己前面的两个人,与生俱来的不怒自威难以掩藏,但是透过话语可以听出他诚恳的态度。
对於凯米修斯来说,拉齐娜和本都是他心血来潮时所收的後裔,纯粹只是巧合,只要稍稍有一点轨迹的偏差,他们就不会有交集。
如果没有他的心血来潮,失去孩子被视作巫女的拉齐娜已经被烧死在广场,被森林猛兽袭击的本已经命丧猛兽腹中。
他也曾为了丰满自己的羽翼,除了在血族内拉拢党羽,更j挑细选具有绝对天赋能力的人类作为後裔,把他们推荐安排到密党中重要的职位去。
不过到头来,都是都是利字当前,他不相信,也信不得。
没想到当初的无心之举,竟成为最後陪在他身边的两个人。
“主人,您这麽说,小的承受不起,如果没有您,小的早就死了。”
“老爷的话让我诚恐,我怎麽承受得起。这是我欠老爷您的,我没能保住月夫人,又没能看住祈夫人,死个千百次都不为过,可是老爷从来没有怪罪过,还依然肯将重任委托给我。”
凯米修斯目光与两人对视,“好了,我把你们看做自己人,就不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客套话。接下来的事情,是我自己的事情了,你们已经做的够多了,我还有一些资产,会分给你们没一人分,足以够你们一个世纪衣食无忧,你们可以去做你们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不用再把我当做主人了。”
此话一出,拉齐娜和本都楞了几秒,随即两人转头相互对视半秒,没有言语,决定便在电光火石之间做出,下一刻同时看向凯米修斯,默契的共同开口,“我们不会离开老爷(主人)的。”
语气异常的坚定,似乎是在告诉凯米修斯,他们的话绝对不是不经大脑的儿戏。
这一刻,凯米修斯也为之动容,说不感动绝对是骗人的。
但是他并没有就此同意,“你们不用再考虑我,我给了你们永生是没错,但是你们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尤其是你,拉齐娜。我说不出那些r麻的话,但我自认为绝对不是一个冷酷的主人,我能做的,也仅仅是给你们物质上的回报,你们有自己的生活,是一个独立体,不需要被我绑束。”
凯米修斯的话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转折道:“如果你们不想留在这里,想要去新的世界,救出祈後,我可以带你们去新大陆,或许那里更适合新的开始,你们也会有更多的见识,之後,再想去什麽地方,我都会支持你们。”
话已至此,凯米修斯已经很明确他的立场,他已经不再是当初在密党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掌控权力,叫板长老的科温公爵。
在这块他熟悉了上百年的,古老的大陆上,权势和人脉,他都不可能再使用了。不过新大陆就不同了,那是另一个世界,在新大陆他曾经的权力依然不可能恢复,但是人脉还是用得了的,安排一两个拉齐娜和本的去处,都是绰绰有馀。
只要在凯米修斯面前就永远神情严肃认真的拉齐娜,这一刻神情更为凝重,她代表本,说出她们两个人共同的意志,“老爷,您或许会错了意,或许您是故意为之,前者也好,後者也罢,我们只想告诉您,我和本是不会离开老爷的,作为您的後裔,您的仆人,我们本来就是因为您而生,如果离开了老爷,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凯米修斯没有开口,而是缄默不言的目视这两个人。
拉齐娜紧张得手心冒汗,谨慎地观察凯米修斯的表情变化,在始终没有等到他的回应後,拉齐娜斗胆再次开口,“老爷您刚才说,您赋予我们自由,天然契约已经消失,我们是自由的独立体,是吗?”
“没错。”凯米修斯如是说,“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用初拥的契约约束过你们。”
血族当中,因为初拥,会产生一个天然的契约,那就是後裔要归顺於主人,是主与奴的不平等关系,在非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比如背叛血族,被长老院通缉等,後裔背叛、逃离主人,都是会受到严惩的。除非得到主人的承认,解除天然的契约,否则,後裔就是依附於主人存在的。
年轻时凯米修斯或许曾想过用这种方式建立自己的党羽,但是随著百年岁月的不断变迁,他的心态早就改变了,最初的後裔如今都已自由,甚至有资格拥有自己的後裔。
“既然老爷您已经解除了我们的天然契约,作为自由身的我们当然有资格选择自己的道路,我们已经选择了跟随老爷,就不会动摇,您可以不接受我们,但是我们有权力不离开您。”拉齐娜一口气说完,明确了自己的坚定态度後,肩膀因紧张而微微颤抖。
意识到拉齐娜和本已经铁了心,凯米修斯没有再多话可说,“我已经让你们独立了,以後想怎麽样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我不再c手。”
虽然没有明说,可是凯米修斯的态度,表明了他已经默许。
“是,老爷我们很清楚。”
“没错主人,我们很清楚自己的想法。”
得到了首肯,拉齐娜和本毫不掩饰喜悦,溢於言表。
“可以了,你们都出去吧,剩下的,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们想要c手,也不可能帮上什麽忙。”凯米修斯坐回了床上,摆了摆手,示意拉齐娜和本可以离开。
刚刚复生的他,还需要再休息几个小时,才能完全恢复,身体不断的向大脑发出疲惫的讯号。
拉齐娜明白怎麽回事,便拉住还在亢奋中的本,要带他离开,好让凯米修斯好好休息,让现在连太阳光都不能承受的凯米修斯快速恢复状态。
拉齐娜恭敬的鞠躬,“老爷您请休息,我和本就不打扰了。”
说完没给本开口的机会,就推著装满空醒酒器的餐车,带著本快速离开了房间。
房间里只剩凯米修斯一人,他吹灭了房里仅剩的烛火,在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笔直的躺回床上,双手交叠的放在x前,阖起绿眸眼。
只要再过十几个小时,日月再度交替,他就能够见到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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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太阳缓缓的消失在地平线以下,带走了世界的光芒,皎洁的皓月悬挂在了夜幕之上,银辉虽比不上太阳光的强烈,但在漆黑之中成了唯一的光明。
不过对於生活在密牢中的祈来说,日月的变更,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祈自认为曾经的自己记忆力还是很不错的,对药材的记忆和医书的记忆,从来是驾轻就熟的,认识他的人都说过他过目不忘。成为血族之後,他自己都开始惊讶自己的记忆力,他才明白过目不忘的真正含义。
对於普通人来说,想要记住一件事情,必须在记忆时j神高度紧张,并且只有自己有意识的要去记忆才可以。但是对现在的祈来讲,记忆已经成为一向自主的能力,即使是不经意间,他也会记得清清楚楚,前一秒的所处的空间,在下一秒就会变成一幅凝固的画面自动储存在大脑的记忆里,无论何时都不会被遗忘。
祈本人并没有觉得,真正的过目不忘,对他有什麽好处,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看书看得更快了,他能够在别人看一个月才读完又不一定记得全部内容的书,在几个小时内看完,并成为永恒的记忆。
密牢里慢慢一书架的书,很快就无法满足祈了,现在他手中的是最後一本他没有看完的书。
披散著黑发,看起来懒散不已的祈,蜷腿坐在地面上,背靠著已经空了的书架,四周随意摞起的一摞摞图书,像城堡一样将祈包围。他看过的书从来都不会放回书架,现在满地的书,也就意味著他已经看光了所有的书,他的脑袋里面装了一整个书架上所有的书。
祈又翻过一页,他停下了阅读,确认一下仅剩的这本书,还有多少就看完了。
凭藉他的经验,他把最後这几页看完,再泡个澡,弥尔大概又回来换蜡烛,给他送东西吃了。至於尼德拉,神神秘秘的,上次出现之後,只出现过一次,一言不发的搂著他睡了一觉,之後又没有再出现过,他一直都在思考尼德拉留下他的意义。
他决定等弥尔一会儿来的时候,让他再弄些新的书给自己。
就在他从新低头看书的时候,他突然听到铁门被喀拉打开的声音,边抬头边说,“今天怎麽这麽……”
早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完全抬起头看清出现在门口的人时,祈整个人彻底呆住了,手里拿著的牛皮封皮的书『哗啦』一声掉到地上。
(26鲜币)第十九章 终局 02.
时空定格在这一刻,不知道过了多久,祈才颤颤的出声,“凯、凯……真的是你吗?凯……”
祈已经激动的说不出完整的话,他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所有人都告诉他已经死去的人,他每日每夜都在思念的人,竟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是我,祈,对不起,我又一次来晚了。”眼看著消瘦得祈,凯米修斯只有说不完的愧疚。
从科特城的科特城堡到第三城市的科温家族古堡,以前对於以速度擅长的他,需要日夜兼程两个日夜,在复生之後,在路程不改变的情况下他缩短了一半还要多的时间。
他从来都不需要去领略沿途的风景,他只想最快到达终点之人的身边。
祈目不转睛的看著门口的男人,他突然觉得视线变得模糊,抬手揉了揉眼睛,他才意识到原来是泪水模糊了视线,豆大的泪珠决堤,『啪嚓啪嚓』往下掉,他越是擦,掉得越多。
直到他彻底放弃,就这麽坐在地上,毫无顾忌大哭起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泪腺原来这麽脆弱,被弥尔嘲笑他会哭,被尼德拉恶意刺激他会哭,现在他心心念念的凯米修斯死而复生,他还是控制不住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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