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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知道了季悦枫和秦芮现在说的话,也许那个外国男人会一手拿一个消防栓,把两个人的脑袋瓜都打爆了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噗,奴家奋力的赶来更文了,最近旅游期间,心都有些玩散了,码出来一章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奴家每一次更文,都要忍受s姐姐无比怨念的眼神,舍弃一次床上的有爱运动!好不容易码好字之后,还要忍受着宾馆超卡的网速发上来!呜呜,你们说,奴家发个文,容易咩?容易咩?

ps:所以,不给人家留言的孩子,都最坏最坏了,晓暴和s姐姐会诅咒你们每一次爱爱的到最嗨的时候都会被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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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手腕上的表直指十点,站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腿已经隐隐有些发酸。季寻抬起头,瞄向那个坐在沙发上的女人。也许是察觉到他投来的目光,女人相应的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看着那一双深褐色的双眸,只与其相望几秒,季寻就有些慌张的重新低下头,再也不敢乱瞄乱看。

季寻,今年33岁。是当今季氏的副总裁,也是X市目前被列位最有前景的黄金单身汉,所有女性同胞拼命挤破头想要嫁为人妇的对象。而这样光鲜亮丽的表面,只是他诸多的身份之一。除此之外,他更是掌管季家杀手组织的老大,季振屠的大儿子,季牧染和季悦枫的哥哥。

这样的身份,足以令任何人眼红,但其中的苦楚,却也只有季寻一个人知道。虽然他是季家目前唯一的男性继承人,但在季家的地位,却根本不如外界想象的那般矜贵。只要是混迹于黑白两道的人,便不会不知道季振屠这个名字。如果,哪天在街上碰到一个混混,他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却就是不能不知道季振屠是何方神圣。

季振屠年轻的时候,便是一个和同龄人相比有些鹤立鸡群的人。用乡下的土话来说,就是这孩子生的有几分邪气,不易靠近。当别的孩子穿着开裆裤坐在门口玩泥巴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如何用树枝和皮筋做成弹弓,去射击那些树上落着的小鸟,而且百发百中。

别的年轻人在田里帮父母干活的时候,季振屠只拿着一把父亲送他的小刀,甚至兜里连一分钱都没揣,就孤身去了那所谓的“城里。”季家,不同于村子里的其他人家。在那个时代,尤其是农村,哪家没几个孩子,都不敢出来说话。而当时的季爸爸季妈妈,却只生了季振屠这一个儿子。

所以,在他走的那天,季爸和季妈几乎哭成一个泪人。就连街坊邻居,都在指着鼻子骂他不孝。面对父母的眼泪,乡亲邻居们的指责,季振屠并没有一丝一毫的难过。只是在离开时,回过头不动声色的把那些骂过自己的人都一一记在心里,记在脑海里。

就这样,年仅12岁的季振屠从农村出来,进入到城市。在那个时候,他没上过一点学,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就算是进到城里,也基本找不到什么工作。在饿了整整一天之后,季振屠站在一家看上去很小的饭店门口。

他不知道这里是不是需要服务员,因为他不识字,不认识那门口上贴着的警示语。就只能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店里的老板看到了他,以为他是要进来吃饭,于

是急忙用围裙擦了几下手,笑意盈盈的走了出来。

“诶呦?小伙子是饿了吧?要吃点什么?咱家店里,什么家常的炒菜都有,想吃什么尽管点。”季振屠看着一脸驺媚的老板,并不回答,只淡淡告知对方,自己身上没有一分钱,也不会在这里吃饭,他只想要在这里当服务员。

在听到季振屠的话后,那店老板的态度一下子就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她上下打量着季振屠,瞅瞅这,又瞅瞅那,最后一脸鄙弃的说:“嘿,小伙子,我们这,的确是要找服务员,只是瞧你这模样,应该还没成年吧?你家人同意你出来?到时候,可别说我们欺诈你。”

“没关系,我家里在很远的地方,他们不知道我出来打工。只要你们愿意用我,工钱可以少给我一些,只要别搞身份登记那些麻烦的事就成。”要知道,店老板看过这么多来打工的,还是头一次看到像季振屠这样主动要求少给钱的人。顿时那脸上的笑意就恢复到之前那模样,拉着季振屠就进到了饭店里。

从此以后,季振屠打工的生涯便开始了。在城里打工,虽然很累,基本上没什么休息的时间,但比起在村里种地所卖出的钱,可是多了不少。季振屠每个月都会把工钱的一大半寄回到家里,只留下一部分自己用,这日子,倒也不算难过。

可他没想到的是,一件意外,竟会改变他接下来人生。一晚,在饭店快关门的时候,忽然间就进来几个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人。光是看他们的模样,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店里老板嘱咐季振屠好好看店,便拿出抽屉里的钱快速离开了店铺。

一时间,这间小小的饭馆,就只剩下季振屠和那几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那些人,只是静静的坐在椅子上,根本没有要点菜的意思。而不知所措的季振屠就这样站在厨房门口,等着这几尊大佛离开。

忽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本来店里关着的木门,被砰的一声踹开。紧接着,就看到数十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一拥而入,手上还拿着一把把黑色的枪。对于枪来说,季振屠并不陌生。因为他从小的愿望,就是想要拥有一把真正的手枪。

然而还没等他惊讶过后,那些拿着手枪的男人便快速开枪朝之前进来的几个黑衣男子射去。一时间,惨叫声,枪响声,不绝于耳。季振屠躲在桌下,冷静观察着外面的动静。其中有血溅在他衣服上,脸上,却丝毫不见害怕和慌张。

到了最后,这两批穿着黑色西

装的男人几乎是同归于尽,没有留下一个。季振屠从桌子下出来,慢慢走到其中一局尸体旁,弯腰捡起那把染血的枪,眼里闪过一丝兴奋和满足。也就是在这时,他的两只脚忽然被人用手抓住。低下头,便看到有两个满身是血的男人正望向自己。

“杀了他!”

“杀了他!”

同样的话,源自于两个人口中,季振屠低头看了看他们,又摸了摸自己手中的枪,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为什么要听你们的?如果我杀了你们其中一个,那留下的另一个,绝对会将我赶尽杀绝。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寂静的夜,只听到砰砰两声枪响,便再也没没有任何动静。几年之后,一个叫做季振屠的名字被黑道众人所熟知。而十几年后,季家,季氏,季振屠,这三个称谓,也成了令黑白两道最为忌讳的存在。

身为季振屠的儿子,季寻也同样继承了他父亲的嗜杀和残酷。只是在他心中,相比起自己,那个和自己留着同样血脉的女人,就更是犹如恶魔,甚至胜过恶魔的存在。她,就是季牧染,一个足以令杀人如麻的季寻都为止恐惧,忌惮的人。

“是你做的?”简单的四个字,没头没尾,听得季寻整个人都是一头雾水。纵然感觉到季牧染现在的心情似乎很差,他却依然疑惑的反问道:“什么是我做的?”于是,听到这句话之后的季牧染,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再说话,就只是自顾自的喝着面前的伏特加,把季寻整个人当空气。

天知道,身为专季家杀手组织的掌管者,季寻每天都多忙。不仅仅要处理每小时以三位数递增的杀人名单,还要肩负起训练杀手的职责。可这个季牧染,却只因为一句话,就浪费了他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

如果换成别人,恐怕早就会被季寻杀了炸,炸了烤,磨成一堆灰。只是面对的人成了季牧染,他却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他知道,在季振屠的心里,不管是自己,还是季悦枫那个杂种。都只是季振屠风流过后无意间留下的产物。唯有季牧染,才是那个老家伙心里最为重要的孩子,最正统的继承人。

而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保护季牧染。如果失去了这个能力,他就会像是季悦枫那个废物一样,被丢进监狱里,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运气差一点,也可能会和那些垃圾一起被杀掉,丢到海里去喂鱼。

即使活的窝囊,可只要有命在,就有翻身的可能。季寻相信

,总有一天,自己会登上季家的顶峰。把季振屠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和季牧染狠狠踩在脚下,让他们也能够明白,什么叫做受制于人的感觉。

“诶呦,这是吹得什么风啊?怎么季大哥一大早就来了呢?我记得,你可是最讨厌看到我和阿染的呢。”从楼上传来的声音让季寻身体一颤,他循着声音抬起头,便看到了那个让他最不想要在这个时候看到的人——黎亚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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