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霞自小被牙婆子卖到王府当奴婢,也不知道家里还有人没了。”
那大汉又叹口气:“苦命的孩子。我这要去袁州,那儿有不少跟你一样的苦命姊妹,大家互相爱护。我有个兄弟,人心地不错,又无子无女的……”
我越听越毛骨悚然。
大哥,我才十二,你太狠了吧?!你兄弟至少都该有二三十了吧!这种线都牵,当心将来遭雷劈!
许是见我神情幽怨,那大汉解释道:“我给他说说,叫他收你当干女儿,总不能叫你跟着我,我要跟着周王打仗,可没功夫看顾你这小女孩儿。”
……我不纯洁,我活该被雷劈。
“谢谢大哥,那什么,大哥,”我扯了扯腿上的绳子,“我刚才在茶楼又惊又慌,真喝了不少茶水,要不,你把绳子放长点儿?”
为了酝酿眼泪,感情太丰富,起了点儿副作用,现在实在忍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月彩霞,纪念当年为还珠疯狂的年少岁月
☆、第四章 一块布料引发的血案
这位姓李的大哥既然说了不能放我回去,我也就懒得动歪心思了,省得他疑心一起,将我咔嚓了了事。
他一路上给我说周王的事迹,什么揭竿而起了,什么天降大命了,还有他那个什么“佛”字,就是在人身上书写“佛”字,认为有“佛”字护身就可以刀枪不入——这描述叫我想起黄飞鸿系列电影里有一集就有个什么白莲教,也是在教众身上写字,教众受到蛊惑,信以为真,见了枪炮也往上撞,疯狂地叫人心惊。
“等咱们胜了,将鞑子都赶回漠北,天下就有好日子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神十分奇异,好像那场景已经变成了现实,希翼而美好。
古代的农民起义都爱带着宗教神化的色彩,如陈胜吴广,如白莲教,如太平天国……我原先总觉得那些教说能叫人信服是因为古代人对神的敬畏心理太重,然而这仁兄此时的神情却叫我忽然觉得,其实真正使人肯去相信那些狗屁教义的,不是那些教义有多完美无懈可击,而是因为,人们对现在的状况极度不满,才疯狂地想要有一个希望。
而当人在疯狂地希望一件事发生的时候,别人说什么,他都会相信的。
就像我当初一样,日日夜夜想要将心意传达给那个人,什么折纸鹤、许愿星、吹蜡烛、看流星、画圣符、查星座……只要听说可能,我是一点也不放过。
只不过,病急乱投医的结果就是把自己折腾来了这里。
然后,一别既成永别。
“彩霞妹子,你也快睡吧。明早赶路,咱们要赶紧到袁州去,若不然周王不知要带着兄弟们打去哪里了!”那姓李的汉子一把扑灭了火堆,劈头扔过来一件布衫,“夜里凉,你拿着盖身上。”
我默默地将那件布衫盖在身上,睁眼望着天空。
在野外看的星星格外闪亮,夜幕也像是童话里描写的那样,暮暮沉沉的黑中透出一片深蓝,平添了一抹生气。
人可真是奇怪,白天里可以没心没肺地装得人模人样,夜里一片寂静的时候却总是想起早该遗忘的东西。
不必替我感伤,因为我这样伤感的机会也没几次——我们终于到了袁州。
我们到袁州的时候,情势已经十分危急,这位大哥也顾不得给我找义父了,随便将我扔给一个大婶便跑去见他的周王。
这个我十分喜欢,因为在大婶那里,我见到许多稚嫩可爱的LOLI。
虽然这里苦,很苦,苦得我想叛逃,但这里有很多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小美女,对我这个不折不扣的LOLI控来说,再没有比这更美好的诱惑了。
什么元军压近,什么生死顷刻,管它个毛线团呢,正所谓萝莉群中死,穿越正销魂!
“彩霞,你能帮我把这块儿布撕开么?小莫也不知把剪刀放哪儿去了……”
我抬起头,立马精神抖擞,一把接过来比划起来:“小柔你说,要它横着开还是竖着开?”
这个小柔虽然没有赵敏那么冷冽清贵,却别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温柔滋味,虽然比我年幼,但比我熟悉这里,自我来了以后对我十分照顾,我自然投桃报李,对她十分爱护。
唯一叫我遗憾的是,我那化名实在不太上得了台面,一听就是个俗的。
“就,这样……”小柔闻言轻轻笑起来,手指在布上划了一道,说话间我们两人便靠得近了,我微微一转头就能看到她柔嫩白皙的脸颊。
摸一摸的冲动自然是有的,但咱虽然是个痞子,却是个雅痞,这种毛手毛脚的习惯是要分时候的——当我还是王府的小郡主的时候,摸摸谁那叫垂怜她;如今我只是个难民,估计在我挂名父王那儿看来还是个刁民,这时候随便摸摸是铁定跑不了一顿胖揍的。
所以,咱现在首要的是保持风度。
我双手用力,原本想使劲一撕就搞定的,可这布料虽然粗糙,却是出人意料的□。我眼看小柔的笑容有点便淡,灵机一动,一脚踩住一边,另一角用两只手拽住,使劲一拔——刺啦,撕开了。
小柔看了看我手上两条布条,嘴一撇,扭头便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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