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虹哥儿陪伴的日子就如蜜水一般既清又甜。
虹哥儿是个极安静省事的孩子,既不挑食也不挑床更不挑人,只要吃饱了就瞪着两颗圆溜溜的大眼睛转来转去的四处看,从不哭闹。铃兰一度以为他有点痴傻,便把满屋的人都打发出去,自己也躲在屏风后面偷看他有何反应。小半个时辰过去了,虹哥儿都没有哭闹一声,只是把大拇指放在嘴里吮啊吮啊的,最后还是铃兰自己忍不住了跑出来,令她惊讶的是,虹哥儿居然对着她甜甜的笑了一下。
两个月不到的孩子,见到身边没人不哭不闹还会笑,铃兰m不准他是呆傻还是大智若愚。
安静的孩子谁不喜欢。唐一笑每天回到府里都是第一时间来和虹哥儿玩一会。这天他刚参加完大公主的百日宴回来,连衣服都没有换就来看他。虹哥儿也非常喜欢这个叔叔,被他用胡茬扎脸蛋也不躲,唐一笑越看越爱:“嘿,果真越长越耐看,粉粉嫩嫩的跟个女娃似得,比大公主都好看!”
铃兰偷眼看他的脸色舒缓了些,凑趣的说“男人女相是富贵之命,这么说我们虹哥儿的富贵是跑不了的。不过,要说谁也比不上大公主尊贵啊。”
“尊贵那是当然的,只不过比皇子还差一截。皇后倒是看不出什么,国公爷却带着些不高兴。”
“要我说啊,薛家已经如此鼎盛,皇后生了儿子是锦上添花,生个公主也很好啊,反倒更安全,更何况帝后都年轻,以后日子长着呢,民间俗语说先开花后结果,下一胎说不定就是小皇子。国公爷和羌族打了十几年的仗,不该是沉不住气的人啊。”
“还是你这份见地明白,正是这个道理。说起来,你知道珍妃为什么颇得圣宠么?”
铃兰眨眨眼睛摇摇头,应该是皇上在皇觉寺对子谣一见钟情吧,不过,她可不敢露出自己知道皇觉寺的事情。
“皇上喜欢珍妃,起头是因为无意间听到了她的一番话。当时皇上还是靖王呢,封在昌州十年,几乎人人都忘了他,她也是父母新丧,王爷无意间听到她说了一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当时就赞她豁达通透,只怕就是那时,王爷心里就给她留了个位置。你看她现在的富贵宠爱,岂不正应了这句话么?”
铃兰自不知还有此事,心下默默感叹果然缘法奇妙,求是求不来的,她轻轻的问:“那你今日可见到珍妃,她可好?”
“挺好的吧,举止有度谦和有礼,虽然没啥存在感,也好过韦婕妤张狂得意的样子,不就是怀了龙裔么,值得如此大肆张扬。”
“韦婕妤?”铃兰凝神想了想,“你就因为这样的人生气?”
“哼,她配么?”唐一笑傲娇的一扬头:“皇后居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要给我做媒,最可气的是,皇上他居然答应了。啊~~,你这个小坏蛋~”
虹哥儿趁他义愤填膺摆pose的时候在他身上撒了一泡温热的童子尿,唐一笑衣服下摆整个湿透了,看起来分外滑稽。铃兰赶紧接了虹哥儿抱着,好让唐一笑回房换衣服,他临出门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朝虹哥儿挥了挥拳头,虹哥儿则回报了一个无齿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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