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森林再深,海洋再广
只好一路护你前行
找回你最初的梦想
“你猜猜我写的是什么?”
“这我哪儿猜得到?”金钟大颦眉,一脸说着张艺兴是混蛋。
“所以要你猜啊!”张艺兴不怒反笑,“我写的是愿金钟大越来越能吃,吃胖到没人要了为止。”
“没人要?”
“哦,错了,是除我之外没人要。”
“凭什么?”金钟大瞪大眼睛,一点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假,叽叽喳喳的张艺兴面前辩驳自己一点也不胖,是吃不胖的那种身材……
好吧,小傻瓜,我告诉你,我在里面写了:倾尽今生今世护你周全,若你盲,吾为杖;若你残,吾为梁。
两人又在河边晃荡一会儿,就准备回府,没想到却遇到一个老熟人。
确实是老熟人,还是两人相见的证人——钱芳芳。
☆、第二卷 第十九章
【公子不见,心之所属】
“好久不见,现在应该称——旭王。”
“确实是好久不见,钱小姐。”张艺兴稍稍回了个礼,又带上那假笑。
这是金钟大最不喜欢的表情之一,可是没办法,因为他是张艺兴,是旭王。
“荣幸王爷还记得小女子,可否请府上一杯茶。”
“这是自然。”
可能金钟大的模样与去年青涩的模样有些出入,钱芳芳一时还不敢确认。
“当年珠钗之恩,本王时刻铭记于心,正想着如何报答钱姑娘,既然今日一叙,那必须清酒一杯,以示谢意。”张艺兴微微欠身,钱芳芳也红上了脸。
随后摆手道,“钱财之物,何恩之有?只是相识一场,帮个小忙还是可以的吧。”
因为金钟大站在后面,夜色朦胧,钱芳芳并没有看到他,只以为是小厮而已。
“什么忙?”
钱芳芳凑近张艺兴的耳朵,踮起脚,细声道,“我离家出走了,收留我几天。”
张艺兴一瞥,回头看了看,某人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眼睛不时瞟着别处。
“应该是在下邀请钱姑娘居住才是,何来收留一说?”
之后三人一同回到府里,因金钟大还要回自己府里,为了不惹人嫌疑,还有这钱芳芳,连告别都没有。
“笨蛋!”
张艺兴看那人吃醋的样子,这是在吃醋吧,一副傻样。
“易离,为钱小姐准备一间客房,最好离我的房间近一点。”
“什……什么?”易离不解,难道自家王爷准备出轨?“王爷……这不太合适吧……”
“按我说的话去做!”张艺兴板起脸,很难看到他有这么正经的表情。
钱芳芳也是挺意外的,因为自己父亲非逼着自己嫁给一个官员亲戚,当然是死也不依,所以离家出走。本是在京城也没有什么友人故人,幸好遇到一面之缘的张艺兴旭王。
若是真能嫁与他,此生也必享尽荣华。
且听闻,旭王至今年二十出头,与当今皇上至亲,未婚,父母已逝。文武双全,风华绝代,人品温柔,实是京城第一夫婿人选。
想到这,钱芳芳脸上一片绯红,她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但遇到对的人,便是信了。
大顷年间,最为流行的言情小说家岚公子写道:爱一个人,不是论先来后到,中眼那个,才是被爱之人。
翌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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