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花,这一回,我没有开玩笑,我很认真。
我飞快的吃完了我的年夜饭,就开始往厅堂里溜,是的,我想看见他,想让他挠挠我的毛,想依靠在他身边,让他用脚踢踢我,因为这些动作,除了他,没有人敢对我做。他不在的日子里,整个墨府都死气沉沉地,等我终于看到墨言回来,却没有等到他,我真得是非常非常的愤恨,非常非常的失望,不停地张望墨颜回来的方向,希望能看见他扑向我,笑着叫我美人。原本,我以为自己如此盼着他回来,已经很凄惨,却在看见墨言如风中的鹅毛,傻傻地立在墨府门口,天天夜夜的张望要幸福得多。
我想,我和墨言是比较相象的,我们都嗜血,却单独对那个人温柔。我渴望血,但却从来不去袭击别人让自己沾上血,因为我曾经那么做过,却换来了他三天四夜的不理不睬,我就知道没有他和我说话,比不食血还另我无法忍受,于是,我从帅气的狼转变成了忠实的狗。
而墨言,尽管他会把自己的一身血气洗掉后,才来见主人,但还是逃不过我敏感的鼻子。我是防备墨言的,但只要他不做出伤害主人的事,我就不会扑向他。我想,我是一辈子都没有扑向他的机会了,因为他曾经在我咬了主人屁股以后,微笑着看了我一眼,而那一眼竟然让我浑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他笑得明明很柔,却如同一把致命的软剑滑向我的喉咙,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和我有着同样的想法!如果我要是做出伤害主人的事,他就会扑向我,而且绝对比我要对付他的手段要残忍得多。
我怀着雀跃的心情奔向厅堂,却在拐角处突然停住,因为我竟然感觉到浓烈的嗜血味道!那是森林里最狂傲,最凶残,最敏捷,最幽雅的掠夺者才能散发出来的聂人气息!那个人,叫炅筠。有那么一刻,我竟然觉得自己在害怕,在担心,我并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但我却忧心主人的小命。
看着平日里嚣张跋扈牙尖嘴利将府里所有能吵的人全部顶得没话说的主人,竟然也有像个受气小媳妇样的一天,我知道自己不该笑,可还是怪异的抽动了两下嘴角,露出了阴森的牙,这也算是笑吧。
那个又着墨玉般冷酷眸子的男人,竟然敢啃噬主人的嘴!太过分了!主人的血是我的!我身体里的细胞开始叫嚣,我呲着牙想要冲上去,将那叫炅筠的野兽撕裂!背后的毛发竖起,做出攻击的最佳状态,而这一切,却在下一秒中溃不成军。我没有想过那如野兽般的男人会看向我,用那种嗜血动物间才会懂的眼神看着我,他在告诉我,主人是他的,任何敢靠近的生物,不会给予活着的机会!
我承认自己有些害怕,但绝对不是因此而停止了攻击,而是当墨言也吞下主人的唇血时,我感觉到炅筠面无表情下,散发出无言的野兽悲鸣,竟然让我也为之动容。他就像被人重伤的猎豹,轻佻的离开,越上树干,装做无事一样看着伤害自己的人。他不会舔噬自己的伤口,他企图麻痹那种无法承受的痛,因为他知道,他一动,会更痛!
我想,整个厅堂除了我,没有人会懂他!
就像野兽明知道自己嗜血,却还是忍不住想靠近鲜活的生命,一边承受着无止境的诱惑,啃噬着自己想要血液的疯狂,一边想要靠近,承载着杀与被杀的残忍选择;就像漫天的无助与迷茫,明知道野兽与人类不会拥有爱情!却还是渴望着爱与被爱,哪怕是被捕杀被伤害;就像在沙漠中行走的野兽,无论多想将那人剖开饮血,为最后的生存而拼杀,却无论如何都咬不下那阴森白牙!
但当野兽爆露出一丁点的血性,就会遭遇人类所有的猜忌与怀疑,不会顾及你曾经的陪伴与忠诚。受伤,又何止是野兽的身体?人与野兽之间,到底还有什么?人永远不能明白,如果可以,野兽宁愿让人饮自己的血液,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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