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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老汗王病逝都没有人想起举行葬礼,直到尸体放臭了,这才被姗姗来迟的大王子收敛入藏。

这时的王子胜一行人,已经回到了归化城,一顿狂饮之后,左疯子给众人放了五天假期,允许众人在城里转悠。

王子胜终于觉得自己变成正常人了。换上一身便装,就出了营地,开始溜达,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突然感慨万千,这辈子总算是没有白活,最起码保住了这一城池的百姓。

先是去久久街溜达了一圈,这地方就和琉璃厂差不多,也是买古玩字画珠宝的,不过更多的是珠宝,还有一种从北面传过来的东西,外形是椭圆的,上面或是风景,或是人物,显得憨态可掬,还能拆开,里头又是一个,和外面的一模一样,就是略微小一些,再拆开,又是一个,直到最后一个只有花生大小。看着极为有趣。

小二凑上来,点头哈腰,“爷,您可是好眼光。这可是小店的一绝,这个东西叫套娃,每套大小不等,有的是七个,有的是十二个。材质上有花梨木的,酸枣枝的,还有玉石的。这上面的图样也能定做,当然了这要另外加钱的。”

王子胜觉得有趣,便要来笔墨,将弟弟王子腾的模样画出来,肉嘟嘟的脸庞,系着红头绳。交到小二手里,抛给一锭五两的银子“细致些,过几日爷叫随从来去,这个是定金。”小二点头哈腰的答应。

到了中午,王子胜就溜达到了,归化城北门的月明楼,此处是整个归化最大的酒楼,也是最好的,这里头一任掌柜子就是圣上潜邸伺候的御厨,卸任之后跑到着荒凉之地开了这家酒楼,就是这匾额,便是圣上亲自提笔,御赐的东西。

上了二楼,捡了一个靠窗户的桌子坐下,就见店小二迈着小碎步,递上了一壶茶,“客官想必是第一次来小店,那小的就给您介绍介绍。不是小的吹牛,这地界可是当年圣上待过的。想当年,圣上还是皇子的时候,我家老掌柜子就是圣上的御厨,陪着圣上征战四方。那可是圣上面前头一号的人物,要是没有老掌柜做的饭,圣上都食不下咽。”

王子胜笑着摸出一锭银子,道:“你家掌柜的拿手菜都上来吧!再来壶好酒,记得烫了。”

小二麻利的下去了。不多时,满登登地一桌子菜就上齐了。

这时候,孙闻钟也到了,一见王子胜,抱拳道:“小弟,来迟了。”

王子胜起身客套道:“正好正好,孙兄这是赶得早不如赶得巧。”二人寒暄过后,便开始品菜,别说,王子胜觉得这饭菜的水平绝对和小二说的名副其实,再加上军营的大锅饭,不提也罢。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了,各位。

☆、第84章 绑匪

一边喝酒,一边听着酒楼的众人闲聊。

王子胜觉得这才是生活,而且听一听众人的八卦绝对是享受,尤其是听到人人都有烦心事儿的时候,就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实在是好开心。

孙闻钟一脸嫌恶的道:“心理乐乐就行了,干嘛还要漏出来这幅嘴脸。”嘴角微微向上翘了翘,“不要影响我看好戏,好不好?万一因为你的这幅表情,害的人家不继续说了,我可怎么办,这辈子就指着这事儿苦中作乐呢。”

王子胜望了孙闻钟一眼,两人便绷不住,一起开怀大笑。

感觉一身的疲惫也被笑声带走了。

两人开始谈天说地,一个两世为人,见识极多,另一个聪明伶俐,鬼灵精怪,再加上一同受训,上阵杀敌,关系本就极好。难得有这种悠闲时光,有都对方有好感,自然是越聊越投机,不一会儿就热火朝天的。

这时两人才算是真正了解了对方,孙闻钟,山东宜化孙氏人。祖上的爵位传到他这里已经就剩下一个空壳子了,幸好这人机灵,打探到了小道消息,再一咬牙一跺脚,搭进去大半家产一活动,这才捞到一个名额,随军出征。说来说去,也是为了建功立业,复兴家族。

王子胜一脸的同情,“果真是难兄难弟,小弟也是如此,为了振兴家族。”一想到这里,王子胜还在心理补充了一句,这个家族一定包括自己的人/妻林如海,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是不是想自己,从离开到现在快三个月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回去,他会担心自己吗?是不是很着急,一个人真是孤枕难眠的。

不知不觉二人都喝了不少,只觉得昏昏沉沉的,幸好小二还惦记着王子胜这位出手大方的主顾,给二人开了上房,送去休息。

第二日,起床之后。王子胜还是觉得头昏脑涨,昏昏沉沉的从床上爬起来,还是觉得天旋地转,捂着脑袋,以后一定不能在这么喝了,实在是太难受了。

胡乱的套上衣服,便走出房门,没几步,就和一个人撞了满怀,定眼一瞧,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瞧那打扮似乎是哪家的小厮,着急替主子办事儿,估计也是头一回,撞到王子胜之后,满脸的惶恐,浑身哆哆嗦嗦地,说不出话来。

王子胜也不是那等小气人,挥挥手便叫他走了,径自去找孙闻钟一同出去游玩。

早就听说这归化城外有著名的天下第一泉,传说,当年太祖和鞑靼人大战,兵败,被人追杀到此处,口渴难耐,坐下的白驹突然福灵心至,在此处刨出了一口泉水,救了圣主性命。等到太祖当上皇帝之后,这地方就取代了曾经的第一,成为了新的“天下第一泉”,也算是一大著名的经典了。

二人便决定一同策马来到此处,瞧一瞧这宝地。不过老天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刚刚出了城北门,还没走几步,半路杀出了一路打劫的人。王子胜觉得自己命要休矣,真是阴沟里翻船,连鞑靼人的王庭都闯过来的人,居然会被几个小毛贼了解。一开始王子胜还觉得这顿酒喝的大发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绝对是不对劲儿。不过是一壶酒而已,居然醉倒了,而且这都第二天了,还浑身使不上劲儿,还好巧不巧的碰到了劫匪。

都是一起玩过命的兄弟,两人相互苦笑一下,对方装备精良,而自己这方双手空空,抵抗无异于一句笑话,跟送死没有半点差别。

孙闻钟便开口道:“几为壮士予以何为。”

领头的蒙面人嘿嘿一笑,“二位倒是识相,那咱们也不为难二位了,只要借来二位的项上人头一用即可,看二位也不是那种脓包,也敬重二位的为人,不妨就自行了断吧!”拍拍胸脯,“我们兄弟行走江湖,自然是有义气之人,等用人头交差之后,自然会好生安葬二位,连同烧纸也断不会少了的,总之,不会让二位当孤魂野鬼的。”说完还煞有其事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小本子念道:“安葬十两纹银,要棺木的话,再加五两,要是需要纸钱元宝啥的,就要等加价换,用真元宝换纸元宝;要是将封地位置告诉家里人的,多加一百两,哭陵的,多加一百两,要吊念词的,再加一百两。就是这个价格,二位看需要什么价位的,没有现银子拿东西顶账,或者写个字据都行。”

王子胜和孙闻钟,大眼瞪小眼的望了望对方,心理都在想“这是打劫的?还是哪里来的疯子?”上辈子,王子胜就是一个短命纨绔,要是问他,哪家的园子好,哪家的酒好喝,必是问对人了。至于打劫的,不好意思,没见过,一出门就是前呼后拥,奴仆成群,而且最远的地方,不过是京城外的庄子上养病,所以这种事儿还真是头一次。

孙闻钟倒是比王子胜见识多一些,但是本质上也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一枚,也是头一次见这种绿林好汉,尤其是这么,这么缺钱的,张口就来了一句:“你们确定是打劫的?”得到肯定答案之后,满脸的欣喜,“这还是头一次碰到,以前就是在书里见过。”摸摸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你们是不是把第一次贡献给我了,要不然怎么都不说口头禅,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王子胜也一脸配合的露出了疑惑,“你们是不是每日里大块吃肉,大碗饮酒,过的特别的快活,是不是经常劫富济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领头的劫匪也不恼怒,只是说道:“麻烦二位不要白费力气了。先不说二位现在头晕脑胀,浑身无力,根本就是没活路。至于和二位说这么多,只是明白的告诉二位,我兄弟几人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并不是故意和二位过不去,再者,也是想多赚一份银子,谁嫌弃银子多呢。”

此言一出,二人心道不好,那岂不是有了大麻烦,听着语气是一定要杀了自己二人。

王子胜眼睛来回乱转,“这位好汉,既然是无仇无怨,凡事儿就好商好量了,对方给多少,我都出双倍的价钱,不就完了。何必大动干戈?”顿了顿,“既然是出来行走江湖之人,自然是知道我二人之身份的,何苦结这个梁子,退一步海阔天空。”话锋一转,“本就是不应该参与到这些个麻烦当中,不是吗?”这显然是雇凶杀人,要是有银子,为何不拿上银子,拍拍屁股走人,反而还要得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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