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中所指已十分明显,饶是慕云择在旁听了都十分尴尬,正欲为沈昀说话,沈昀已微笑着先行开口:“不瞒慕庄主,在下确实是为了赏金而来。”他没有直言反驳慕百川的话,一是因为对方毕竟是慕云择的父亲,二也是因为朱霸的目标乃是赤霄剑,若说他与赤霄剑全然无关,亦有些言过其实。
对或错,在沈昀心中从来都一清二楚。他要做的事,没有人可以阻止,他不想做的事,也没有人可以逼迫,他只会走自己选择的路,即使那条路远没有终点。
慕百川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在漫天火光之下,依旧没有丝毫温度:“原来如此,倒是有劳沈贤侄追剑而去,还特意将解药送回庄里。”
沈昀知道他并不相信,只笑了一笑,也懒得再去多做解释。慕云择见那火势小了许多,浓烟翻滚,愈发呛鼻,拦住一个来往灭火的弟子问道:“屋中可有人在?”
那弟子一脸的黑灰,喘着气说道:“回少庄主,人都已经从屋里撤出来,并无伤亡。”
慕云择心下稍宽,点头道:“如此便好,你们也需得小心谨慎,莫要为这屋里的东西冒险闯进去。”
听了这话,沈昀不禁将目光投过去,火光下慕云择大病初遇的脸庞依旧显得有些苍白,焦急的双眸一直盯着被滚滚浓烟吞没的房屋,与一旁面无表情的慕百川形成鲜明对方。沈昀仍记得,在传剑大会之时慕云择险此被暗器所伤,而身为人父的慕百川却始终无动于衷,只关心着传剑大会的进展,或者,关心的乃是无瑕山庄的名望。他们明明是父子,脾气品性却截然不同,也不知慕云择这心软的性子,是从何处学来的……
沈昀微微叹息,说道:“慕公子,我先告辞了,方才应允下来的事,我必会想办法达成。”
慕云择拱手感激道:“那便有劳沈兄了。”
沈昀向他二人抱拳作别,转身离去。慕云择的目光追随他消失在院外,微蹙的眉头中多了几分担忧,他知道沈昀原可以置身事外,不用插手这件麻烦事,但他既然承诺下来,必不会毁约,江湖中觊觎赤霄剑之人何止千百,他当真能够平安无事么?
慕百川沉着脸色问:“云择,山庄可有给他送去请柬?”
慕云择一顿,摇了摇头,这让慕百川的脸色愈发难看:“此人心机深沉,藏而不露,你莫要轻信了他。”
慕云择本想再替沈昀解释,但顿了片刻,亦隐隐觉得这件事有所蹊跷,终还只是将话题岔开:“父亲,这火是怎么烧起来的?”
还未等得及慕百川说话,屋顶之上忽然传来一阵嚣张的笑声,那人影立于夜色之中,虽看不真切模样,但从身形及手中金光闪闪的大刀来看,分明就是去而复返的“草上飞”朱霸!他大笑几声,高声说道:“老子既然没有拿到赤霄剑,好歹得给你们留点念想,慕庄主,这份大礼你可还满意啊!”
慕百川怎容许这等鼠类在这里挑衅无瑕山庄,怒喝道:“狗贼,看你往哪里跑!”说罢,便欲跃上屋顶追去,怎奈他中毒要比朱霸深上许多,虽吃了解药,但真气尚未畅通,运力之下胸口一阵剧痛,只得生生停住脚步。
慕云择忙将他扶住,朱霸身影一闪,唯有那声音自远处传来:“赤霄剑我不会罢手,咱们后会有期了!”
一天之中遭遇这数番变故,慕百川早已脸色铁青,慕云择安慰道:“父亲,我相信以慈远大师的能力,一定会很快找到赤霄剑的下落。”他隐瞒了沈昀要去赤霄剑的事,怕再引起慕百川的误会。
慕百川长叹一声道:“赤霄剑乃我无瑕山庄镇宅之宝,一日不寻回,我便无颜见慕家的列祖列宗啊!”
慕云择懊悔道:“说到底还是我掉以轻心,竟叫一名女子凭空将剑夺去。”
慕百川沉吟片刻道:“那女子身手不弱,轻功尤其厉害,你想办法尽早查清楚她的身份来历。”
慕云择点头道:“我已差人去寻找她的行踪,一有消息便会传回庄里。”
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也只有等待,慕百川脸上的郁郁之色并未疏解,只摇头叹息,离开了此处。火势渐渐熄灭,只余浓烟在夜色里翻腾,弟子正在做最后的清理,慕云择望着这满地的残垣断壁,心情亦已跌入谷底。
不管多么小心谨慎,这赤霄剑,终究还是丢了。
沈昀回到陋巷小院的时候,萧沉并不在屋里,他往榻上合衣一躺,翻腾了一夜也毫无睡意。也不知过了多久,东方渐渐露出一抹鱼肚白,他索性爬起来到院中用掬了把冷水洗脸。这初春的早晨风寒露重,那水扑在脸上跟刀割似的凉,他胡乱抹了几把,精神好歹清明了些。
萧沉仍未回来,沈昀从来不去问他的行踪,因为他相信,如果萧沉需要他的帮助,也绝不会跟他客气。
天色尚未透亮,街道上已有商铺在准备开门做营生,似明未明的昏沉笼罩着天地,沈昀走在空旷的街道上,快活楼正准备关门歇业,几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杵在门口闲聊,见他走过来,还不忘抛去几个媚眼。沈昀略有些尴尬,径直往城外走去,他答应了慕云择要去寻赤霄剑的下落,总还是要去做的,虽然,他现在没有一点头绪。
无锡城地处偏南,气候温厚,郊外的青葱之色虽及不上那十里桃林,可万般莹绿中隐隐透出的淡粉嫣红,亦是美不胜收。沈昀心下烦燥,抽剑挥洒而过,但见剑光飞虹,行云流水,震落绿叶无数,随着那惊人的剑气在空中游走。
他从来都是恣意洒脱的,他害怕束缚,也从来不允许自己被束缚。
他去过很多地方,从江北到江南,从关内到关外,也曾遇到过许多位柔情似水的女子,她们有着一样动人的眼神与温柔的呢喃,她们总说愿意陪他浪迹天涯,而每每那时,他总会逃得比兔子还快。
其实在很多年前,他也曾遇过一位心动的姑娘,那位姑娘拉着他的手,问他愿不愿意留在草原陪她放马牧羊。沈昀幻想自己穿上牧民那些花哨的衣服,拿着一丈长的鞭子驱赶那些从头望不到边的羊群,等天黑的时候,他钻进蒙古包里,喝着酸甜的羊奶酒,看着孩子在旁边打闹玩乐,而美丽的妻子就坐在灯下为他缝补明天要穿的靴子。
这或许是许多普通人都向往的平静生活,却让沈昀感到前所未有的压抑。从那一刻他就明白,他要过的日子,是江湖的快意恩仇,也许有一天,当他厌倦这种尔虞我诈时,会选择一个安静的地方避世隐居,但,绝不是现在。
所以,他走了。
他给姑娘留下了这次所得的所有赏金,他说,这钱带得太重,留在这里给你多买几匹好马。
姑娘美丽的眸子里全是泪水,拉着他的袖子问,你还会回来吗?
回来?
不,他不会再回来了。
他想,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断绝姑娘的念想,所以他很坚决地摇了摇头,甚至没有再回头看一眼。姑娘的眼神肯定很凄凉,她的泪水肯定砸痛了脚下的绿草,但是,她现在肯定生活的很平静很幸福。
因为,她没有嫁给沈昀。
因为,沈昀是个浪子,而浪子,都不会是个好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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