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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坊

丁修从这一天开始,白天也一直跟在他们身后,沈炼几次都发现似乎身后有人跟踪,但一来京城里缀着他们的尾巴就不算少,并没有在意。过了两三天,第二天是休沐的日子,卢剑星一切如常,丁偃却想让沈炼带他去教坊司见见市面。青青其实一直存在于他的脑海中,虽然她很坏,是仇人,但那时她对于中原女子第一个直观的印象,是一种特别的,让人留恋的美丽。沈炼在教坊司不过是对着周妙彤枯坐,或者饮酒,或者下棋,带着靳一刀去,也并不碍事,大明律严禁官员宿娼,但到了现在也基本上是一句空话了,这傻小子并没有见过中原繁华,前几日还要晒洗被单,看来也是小孩子长大了,带他去也没什么不好的。

丁偃很新奇,腰上的褡裢里塞着他所有的十两的小元宝,这诚然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是在京城最著名的销金窟,这样的数目还不够打赏当红的姑娘半幅头面。沈炼之所以能霸着周妙彤,其实也还是他身上一身锦衣卫的皮值了大钱,虽然沈炼从来不穿工服上门。

但丁修只看见是沈炼带着丁偃去了教坊司了,他对沈炼顿时更加看不顺眼,直升最讨厌的锦衣卫排名第二,排第一的是那个总是欺负自家小师弟的百户,反超了也被喊大哥的卢剑星。竟然带阿偃去那种地方,自己必须看着,这个时候他早忘了自己在阿偃这个岁数的时候做过多少荒唐事情了。

沈炼根本不耽误工夫,直接找周妙彤去了,丁偃一个人傻傻地坐在教坊司,琴听不懂,舞也没意思,只是没人敢慢待他,给了他一个单间雅座,慢慢坐着喝酒吃菜,也不敢挑姑娘给他,只是让他一个人静静坐着。沈炼自己就是个奇人了,他带来的这位靳小爷,倒像是比他还奇怪些。

沈炼跟周姑娘纯聊天,都不睡在一张床上,丁修看了几眼没意思,又去看丁偃,觉得必须把他身上那些银钱都扣下,不然他身上有钱,说不定又要跟着沈炼去这些不三不四的地方。他身上倒了一壶酒,怀里随便搂着两个姑娘,装成大醉,直接闯了丁偃的门,进门之后直接将两个□□一推出门,直接站到丁偃的面前,一身酒气,两眼血红。

丁偃本来昏昏欲睡,这下被吓了一跳,丁修就扶着梅莺,站在他面前,他狠狠地揉了揉眼睛,这不是连月光都没有的晚上,这里灯火通明,他的每一根发丝每一次呼吸他都看的明白,丁偃当即冲上去抱住丁修,“大哥,大哥!”

丁修并不介意占点便宜,他一手把丁偃搂在怀里按得死紧,“还认我这个大哥?我可是马匪,你不一样,你是锦衣卫。”

丁修一手拉着丁偃,按着他坐在自己的腿上,“师傅没了,寨子没了,我差点连命也没了,你就在这里吃香喝辣,管锦衣卫叫大哥?以后别叫我大哥,叫师兄,反正我也不是那老头子亲生仔,你说,我要是把一个马匪杀了追捕他的锦衣卫,自己摇身一变贼变成兵的故事,去北镇抚司的大门口讲,你说,他们会不会有兴趣?当然,那个时候就不止是你了,还有你卢大哥,沈二哥,个个都要跟着你遭殃,你还真是个灾星。”

丁偃并没有想到丁修只是说着玩了,丁修自己才是北镇抚司第一号要犯,怎么可能去大门口唱莲花落,他只是不知所措地在丁修怀里颤抖,丁修说的每一句话都把他拉回那个残忍的时刻,师傅没了,孟叔也没了,山顶一片火海,他浑身鲜血,身上穿着扒下来的锦衣卫衣服和腰牌,倒在了山下,后来他认识的卢大哥,沈二哥,那些对他好的人,红姑,初一,初七初八,这些现货的面孔,一张张都在他面前变得血肉模糊。

“不想让我说出去,对不对?”丁修伸手抚弄着丁偃的下巴,“你最好什么都别说出去,你知道的,你那两个结义大哥,加起来都打不过我。那你就什么都别说,想他们不倒霉,你就别说。但是我可是朝廷通缉的要犯,有没有文牒,住不了店,你是想让我住破庙,然后把你的故事编成小曲叫全城的乞丐一起来唱,还是让我在这里睡□□,她不说,我也不说,我忙得很。”

“我……”

“钱拿来。”

“你要多少钱?”

“五十两,我知道,你升总旗得了五十两。”

丁偃立刻将腰间的五十两给了丁修,他并不是怕丁修真的去破庙里编什么歌谣,他只是不想丁修睡在破庙里,已经要冬天里,这里的秋天就已经比西南的冬天还冷,师兄起码要住在一个有火盆的地方。但不管怎么样,师兄还活着,就好,真好。

丁修拿了钱就走了,他得帮这个傻孩子先去结账,五十两全给了他,一会儿不怕给不了酒钱出不了门么?丁偃却浑然不觉,他吃完了菜,喝完了酒,木头人似的出门,根本没去怀疑为什么没人要他付账,还没到宵禁的时间,他的身后一直响着同样的马蹄,他也没去在意,浑浑噩噩地躺下,有些害怕,但更多的还是高兴,原来师兄真的还活着,丁修,他还活着。

丁修送了丁偃回去,当然不会真的去住妓院,他是少主,自然有地方住,问丁偃要的钱当然是五十两原封不动的放起来,以后丁偃的俸禄他也要管起来,全部,不然又要出去瞎混。

沈炼不知道丁修曾经在这个晚上来过教坊司,同时,他也不知道赵公公曾经也在这个晚上来过教坊司,还很有兴致地亲自从窗子里往内看了一眼。

赵公公并不理解沈炼这种德性,一个真正的男人,包了□□,不睡,光看着,手都不拉,还不如个太监。有些人,有这个本事的时候矜持着不用,以后迟早要后悔。

所以他浑身解数都要使出来,哪怕吃相难看,都要以后不后悔。

他先前让自己手下的小太监帮他去清河老家找人,这并不困难,也不离谱。宫里像他这个身份地位的大貂珰,早就回乡找自己的兄弟子侄接来京师,从里面选聪明的当做嗣子,也好继承自己一辈子积攒的产业,也有在宫外置府娶妻的,像他这样现在才回乡找人的,也是很少。清河和河间两地一直出太监,净身进宫的小太监们每年也都有记档,找出来这么一个人并不是难事,只是想不通,为什么厂公非要把人带到教坊司来见面。

作者有话要说:

☆、尽忠

赵靖忠只管叫人带路,这边的事情早就安排好了,隐蔽的一个小院子里坐着一个羞涩的少年,身量看着还未长开,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赵靖忠用马鞭挑起他的脸,秀气,青涩,简直称得上是男生女相的一张脸,这样的长相在宫里其实是个祸害,正德皇帝的癖好,宫里许多大貂珰也有,喜欢在身边蓄养干净漂亮的小太监,当做女人来用,这样的小太监多有被凌迫死的,侥幸不死的,之后都功成名就,算是太监里面的翘楚。

他当年还没长开的时候,十二三岁,也是这样一个被养在身边的小太监,但是他听话,肯学,不多事,如此才能到了今天的位置。

眼前这个少年虽说年纪大了些,但皮相还不错,应该也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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