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W市。”收到消息后御奴对屋内的三个人下了命令。
一个矮个子男人小声说:“这不好吧,主人不是说让我们在这里等他?要是他从美国回来你不在,我怕他会生气……”
御奴对这个胆小的人类非常不耐烦,摆摆手示意他闭嘴。然后看着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立刻说:“我送御奴哥去机场。”
三小时后,御奴坐上了从东京飞往W市的飞机。他去找猫眼石的时候往往不要陈前鸥的手下帮忙,因为这事巫师和猫之间的事情,按照很久以前沿用至今的惯例,不能把普通人牵涉进来。
两个手下送御奴去机场回来的路上的边开车边聊天。染一头红发的青年看起来是新来的,问另一个人:“李哥,你说我们这么跟着御奴大哥出来,行不行啊?”
叫李哥的人放低了声音回答:“你刚升到主人身边,对情况还不了解。我跟你说啊,御奴哥是主人身边的红人,主人特别器重他,很多秘密任务都是交给他完成的。我们这些人不过是打打下手放放风的小喽啰。今天御奴大哥没请示主人也一定要出来,估计是有紧急的事情。不管主人高兴不高兴,责任都由御奴大哥担着。咱们啊,事情办成了跟着沾光,事情办不成也不会受太重的责罚。”
“李哥,你说为什么主人那么器重御奴大哥?我看御奴大哥平时连句话也不多说,整天冷着一张脸,这、看着都不舒服啊……虽说他长得是真俊!”红毛在以前在底下给陈前鸥办事的时候,就知道上面有个御奴很帅,可是到了陈前鸥身边才知道,这个御奴有点不像凡人。
“你还不知道吧,御奴大哥是主人枕头边的人。”这句几乎是咬着耳根说的。
红毛立刻表现出了极其吃惊的表情:“不、不会吧?御奴看着那么强的一个人,他……肯被人……”
“主人要的他敢不给?这样的男人做起来可能更刺激吧。而且我跟你说啊,御奴哥身手特别厉害,打起架来我们五个人未必能放倒他一个。总之,他就是主人身边的红人,跟着他干准没错。”
御奴和陈前鸥的关系对陈前鸥身边的几个随从而言是公开的秘密,大家都知道陈前鸥男女通吃,还知道陈前鸥兴致来了会把泻欲的工具折磨的多么痛苦。但是陈前鸥对御奴算是很好,从来不会把他伤的太重,也几乎从不责骂他。而且御奴的本事他们是心服口服的,御奴就像是个机器人,体能和头脑让其他手下甘拜下风。最重要的是御奴极其仗义,有好处分给弟兄们,从不推卸责任。他没有朋友,从不和什么人走太近,每天只和猫狗在一起。平时话很少,即使开口也是几个字,这让御奴有种浑然天成的冷酷和压迫感。因此大家没有看不起他反而很敬畏他。只有御奴自己知道,以身体满足陈前鸥是迫不得已也是心甘情愿,陈前鸥是他的恩人,没有陈前鸥他恐怕再活三世也变不成人,恐怕连回到生父身边的机会都没有,即使身体被陈前鸥使用的时候很痛苦,但心里是满足的。他不和同事们交谈是因为他说不好人类的语言。除了陈前鸥和自己养的猫,没有其他人知道他也是一只猫,远离其他人类是一种远离危险的本能。他养猫,那才是同类。他养狗,但是除了训练其余时候从来都是把狗关在笼子里。因为狗是一种作为人类才能驾驭的动物,他只把狗当做工具。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飞行,飞机从东京飞到了W市。御奴来到N大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他攥紧自己带来的一颗紫水晶,召唤来了那只金色的金吉拉猫。这些紫水晶是陈前鸥给御奴的小装备之一,可以让他远处布置的动物联络。金吉拉猫告诉御奴,一只黑猫昨天中午出现在了校区里,根据御奴曾给它看过的照片和那只猫给人的独特感觉,应该就是御奴要找的猫。
御奴利用夜晚仔细查看了曹华熙家周围的情况。天亮的时候,他敲开了曹华熙斜对面楼房的门,用大笔钱买通了在那租房子的学生暂时搬出去。御奴住进了曹华熙斜对面,在这里能看到单元门口和曹华熙的窗子。他每天从窗子监视曹华熙家,整整一周过去了没有看到巫轩露面。
巫轩自从买了手机回到家之后,就天天在曹华熙家用手机上网。边给曹华熙干活边和吴衫聊QQ。现在巫轩通过QQ聊天,语言表达能力提高了不少。他发现隔着屏幕和别人聊天比面对面说话要容易,不知不觉就能打出比较长的句子,还学会了用表情符号。曹华熙看巫轩用手机上网很辛苦,良心发现的让巫轩用她的电脑。曹华熙的电脑纯粹是为了了解一点人类社会而置办的,不经常用。以前巫轩也根本用不上,现在可以用了。况且开学之后巫轩无论如何都要接触电脑,不会用电脑的学生太说不过去了,就趁现在教巫轩怎么用电脑,怎么用网络。有了这个利器,巫轩俨然成了一个宅猫。每天除了完成曹华熙布置的任务,就是上网,完全不想出门。
也亏了御奴有耐心,一等就是两周。由于他是一个人来的,不能全天候监视,但是他坚信,自己一直蹲守,总有一次巫轩出门能被他看到。御奴变成猫的时间非常少,最长的时候他一星期没有变回猫。御奴隐约觉得陈前鸥不喜欢猫,他也很想融入人类的社会,他以为减少做猫的时间就能更像个人。
终于,到了第三周,御奴看到了巫轩。
巫轩是出来锻炼一□体的。当他意识到他已经沉迷网络两周以上,这段时间都没有坚持锻炼身体肌肉都要松弛的时候,他毅然决然关机出门了。被御奴看到这次是他第二次出门锻炼。
凌晨的学校异常安静,让人很难想象周围沉睡着几千个在白天叽叽喳喳的生物。巫轩只穿了宽松的衣裤,便于穿脱。
他跑步穿过花园,想去南区操场器械区连连臂力。突然,一个黑影闪电般从假山石后面插出来,一柄匕首闪着寒光向巫轩胁下刺来。如此突然而刁钻的袭击,即使在巫轩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也很难躲过,何况巫轩最近的状态都是不警惕的。他勉强翻滚闪避,总算躲过了要害,但是肩头被划出一道常常的口子。
巫轩从地上起身的功夫,御奴第二击也已经袭到。巫轩只好再就地翻滚避开正面攻击,大腿被划伤一个刀口。这个过程中,他看清楚了来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大大。
“为什么不放过我!我说过不会跟你夺位!”巫轩变躲避第三击边吼出这句话。
“交出猫眼石。”御奴毫不犹豫地继续进攻。
不提猫眼石还好,提起猫眼石巫轩就想起了三三。就是因为眼前这个疯子般的人丧心病狂看谁都像跟他抢继承权的,才害得三三失去了从小就在身体中猫眼石而元气大伤,直到现在都没修炼成人。于是巫轩愤怒了,躲开了不知第几刀之后,一个漂亮的后旋踢,正中御奴手腕,刀子应声飞出,落在了远处的草丛里。然后在御奴没有从武器脱手的惊讶之中回过神的时候,巫轩重重一拳撞在御奴的肚子上,御奴立刻弯腰退步。巫轩再上前一步,以肘狠砸御奴后背。御奴这次倒在了地上,呕出一口血。
巫轩上前提起御奴的衣领,又提起铁拳。这时御奴也缓过一点,以头猛撞巫轩的头。巫轩没能躲开,被撞得眼前一黑。但是他头脑依然清醒,在目不能视的状态下以膝盖猛顶御奴的小腹,然后变拳为掌冲御奴的太阳穴一下狂砍。
御奴在连续重击之下昏了过去,衣服四肢很快干瘪。巫轩知道他已经变回了猫的原形。
巫轩走到御奴身边,想把他带回曹华熙那里,逼他还回三三的猫眼石。可是此时御奴在一场恶斗还失血很多的情况下,开始两眼站立不稳,眼前一花几乎要晕过去。他强打精神拽出御奴,双手酸软地一直颤抖。正在这时,金吉拉猫窜出来保护御奴。它在巫轩的胳膊上狠狠抓了一下,利爪立刻在巫轩手背上留下几道血印子。
巫轩心知不妙,如果御奴还有其他帮手的话,今天死的还是他。以他现在的状态,必然也要变回猫的原形保命,而伤成这样的猫肯定打不过眼前这只金吉拉。
于是他立刻也变回了黑猫,从自己的衣服下面钻出,向曹华熙家跑去。金吉拉没有追来。
天已经亮了。巫轩肩上的伤口太深,加上刚才大幅度动作,流了很多血。巫轩感觉脚步越来越沉重,视线越来越模糊。“一定要回到曹婆婆那里,否则就死定了……”他这样想着,却力不从心地一头摔在地上。
彻底昏过去之前,他看到了吴衫的身影,听到了吴衫的叫他“吴玄”的声音,那声音那样缥缈,难道是来自天国?
……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感冒加大姨妈,敲字很不顺,于是拖到现在才搞定这一章……
第17章我回复了很多次都没成功,于是回复爱不示爱 示爱不是爱朋友的评论在这里:
小猫一般情况下是攻,偶尔可能被人类反攻。但是至于吴衫他能不能反攻成功,就要看人品了……
☆、急救
吴衫今天要预约一台忙碌的测试仪器,所以起了个大早去实验室,想等测试中心一开门工作就预约上。他出了寝室之后觉得今天早晨空气异常清凉舒适,突然就想去花园走走,于是绕路从花园去食堂。
他正边走边看刚开的石榴花边想着昨天跟叫巫轩的师弟聊QQ约好开学来了一起游泳的事情,总之是心不在焉的走路的时候,猛然发现绿篱和山石之间的小径上,躺着一只黑色的猫,它身下暗红色的东西让吴衫不敢去想那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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