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这个世界的主神,他睁开眼的时候,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更没有云彩,甚至没有飞翔的鸟儿,只有一片黑漆漆的天空,地上没有绿草,没有鲜花,更没有奔驰的骏马,只有一片黄茫茫的土地。
他赤着脚踩在这土地上,黄沙渗入他的脚趾,他一步步的向前走着,不知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有哪里可去。
依格兰斯的脚踩到了水,他想要看清自己的面容,于是天地间有了光,太阳高高地挂在了天上,在看见自己的模样的时候,他也看见了这空无的天地,于是天边出现了白云,地上长起了绿草,开满了鲜花,兔子机智的在灌木丛中掩藏好自己的身形,免得被天上的苍鹰发现,世间的一切渐渐多了生气。
这世界从一片死寂中活了过来。
然而他却仍旧觉得很寂寞。
于是他照着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类,而且仿佛福至心灵一般,他手下创造的人类,有男有女,他们能够通过彼此婚嫁,繁衍生息,这些人类都是他的后代,他们畏惧他、崇拜他、却也爱慕他。他们建立自己的城池,他们构建自己的家族关系,他们有彼此扶持、共同前进,也有争斗、有厮杀,他们即为了创造资源合作,也为了争夺资源挥刀相向。
依格兰斯觉得很欣喜,因为人类比他想象中要复杂和有趣得多。他们的演变渐渐开始超出他的想象,他们不再是他手中创造的简简单单的生命,他们有了自己复杂的思维,有了自己独特的情感,每个人都是一个鲜明的个体,他们之间有亲情、有友情,甚至还有他最不能够理解的爱情的产生。
他像一个小孩子得到了什么新鲜的玩意一般去研究他们,孜孜不倦,他惊叹于他们的复杂,同时,却发现虽然和自己有着相似的形体和容貌的人类,虽然各有幸福或不幸的人生,却过得比他要快乐得许多。
他越是探寻,越觉得自己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个体,他们彼此之间格格不入,所有人视他为主神,视他为自己的生父,他们看向他的时候眼神里带着狂热,他们面对他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伏拜在地,表达对他的崇拜。
依格兰斯不想这样,他想融入到他们之中去,像一个真正的人类一样生活,却发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因为他们之间天生的差异,来自血脉的威慑,让他根本没有办法像他想象中那样做一个普通人。
渐渐地,他开始觉得自己产生了一种叫做孤寂的情绪,他甚至开始羡慕起了自己创造的人类,羡慕他们复杂的生活,这些羡慕一点点的,转化为了嫉妒。
明明是我创造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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