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喝了会茶,胡青言告辞,沈歌去送他,道:“这般认亲的大事由不得我不慎重,望胡兄莫怪我失礼。”
胡青言摆手,“谨慎些也好,我再去找找有无证实彼此身份的事物,我过几日再来看你。”
沈歌点头,“下次我请您吃酒赔罪。”
胡青言走后,沈歌看着他的背影,心头一阵迷茫。
若胡青言找来沈家村,说是他的舅舅,沈歌的态度定会热情许多,无论如何,也不至于陷入现如今的尴尬。
偏偏胡青言来找沈歌的时候在京城,而沈歌刚刚知晓他家荀哥乃一国国公,是跺一下脚京城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事情这样巧,沈歌不得不多想,尤其现如今他荀哥还在南边,正处理战事。
沈歌心头没底,转天去吴予时家寻他。
现在已年二十六,国子监休旬,吴予时正巧在家。
见到沈歌时,吴予时正在杀鸡。
沈歌一进院门,就听见鸡一声声惨叫,吴予时倒没什么“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故君子远庖厨也”的感慨,他用腿夹着鸡,站在院子里正与鸡生死斗争。
沈歌见麦儿和柳儿睁着滴溜溜的眼睛在一旁看得有趣,不由哑然失笑,“师兄,怎么是你在杀鸡,嫂子呢?”
“她娘家亲戚有人成婚,帮手去了。阿弟快来,帮我提着这鸡的脚,我这动作不太利索。”
沈歌见了,忙上前几步把鸡的脚倒提起来,好放鸡血。
大冷天的,吴予时忙出一身汗,他怕弄脏衣服,故而动作格外不顺畅。
沈歌将放干净血的鸡扔到一旁,吴予时把鸡血端回去的同时顺便把一大木盆滚水端出来。
麦儿和柳儿见吴予时端着水好奇地围上来,吴予时驱赶一双儿女,“麦儿,带妹妹站到一旁去,莫烫到。”
麦儿应声带柳儿走远了些,不过仍兴致勃勃地看他爹杀鸡。
鸡被放干血扔到地上,小幅度挣扎一下,最后一丝活气也没了。吴予时方挽起袖子,坐在小马扎上,将鸡小心放在滚水里烫过好褪毛。
吴予时到底是书生,再怎么充熟练动作还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沈歌看不过去,一把过去帮他把鸡提起来,“师兄你一边坐着,我来。”
“别,”吴予时笑,“学无止境,我也学着些。”
于是两个大男人便在寒风中绊手绊脚地给一只异性鸡褪毛,麦儿和柳儿过来凑热闹,时不时拔一点,严重妨碍工作效率。
沈歌已许久未经历这股烟火气,一时极为放松。
他嘲笑完师兄的动作笨拙后,自个主动拎着鸡去厨房开膛破肚,而后快手快脚地准备下锅。
吴予时被抢完手头活计也无二话,安心地窝在厨房一角给沈歌当烧火公。
麦儿和柳儿中午吃这餐饭都添了饭,直道师叔做的菜好吃,引得沈歌又是一阵笑。
吃罢饭,吴予时打发一双儿女去睡午觉,坐在客厅问沈歌,“阿弟可是有事?”
沈歌点头。
吴予时现年二十六,二十二岁之前都在坤究县,他比沈歌大八岁,胡青窈嫁到沈家村时他已经是个会跑会跳的大小子。
吴夫子与沈鸿存很早便认识,沈鸿存成婚时,吴夫子还帮忙操办过。
沈歌后来听说这些事,知晓当年的事吴予时多半还记得些内情,于是便过来了。
沈歌道:“昨日有位长辈找到我的住处,他说是我舅舅。”
“婶婶不是逃难到沈家村么?她亲人现如今还在?”
沈歌摇头,“我也不大清楚,应当还在罢。”说着沈歌将胡青言说的话跟吴予时说了一遍。
吴予时也道:“这未免也太巧了些,不过也并非不可能。那位胡青言是哪里人士?家中还有什么人?若是有空,去看看便知。”
沈歌道:“马上便要科举,现在哪里走得开?我已托人去打听消息,现在过来就是想问问师兄你记不记得以前那些事。”
吴予时仔细回想一下,摇头道:“婶婶的模样我倒还记得,你确实和她十分相像,至于别的,我未听说过。那时我还是小孩,旁的事父母也不告诉我。阿弟你不妨直接写信去问我父母。”
沈歌昨晚已经写过信去问夫子与师娘,不过两地通信不便,现在又正是年下,估计得明春才能收到回信。
当年沈歌的母亲以逃难的名义来到沈家村,身上也无什么身份文书,后来落户落到沈家村中,前尘往事便被一笔带过,沈歌想查都没地方查。
冉素萱惦记着家里,早早回家,见沈歌也在,不由意外,忙招呼他留下来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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