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时,曾提出带他走,也承诺会照顾他的家人。但莫一晨拒绝了。当时家里用度似无底洞,阿澈与阳阳是精神上的问题,没有彻底治愈的可能。傅先生是有钱,人也好,但莫一晨明白这不是理所当然。
不要透支别人的好。本来就萍水相逢,他日在路上偶遇,若能愉悦地相视一笑,已是大福分。
傅先生却担心,“可要是你往后遇到坏人怎么办?”
莫一晨笑了,“傅先生这么好,我才要担心,您往后遇到坏人怎么办?”
遇到好人或者坏人,这些际遇其实都不能控制的。
傅先生明了,拍了拍他的肩膀。
莫一晨回答严初桥,“傅先生有提过,是我自己选择继续走这一条路。”
“为什么?”严初桥感觉自己要生气了——若这不是实话,对方为何要隐瞒他?他那么不值得信任?若这是实话,为什么这么不自爱?
莫一晨看着严初桥。后者此刻的思绪不难猜测。
有些苦衷,像严先生这样的天之骄子是很难体会的。他也许觉得一份体面的工作才最重要。其实,不止严先生,或许所有主流价值观里的人都如此认为吧。
沟通,有时候并不容易。
“因为我有预感,在这条路上,我会遇见我爱的人。”莫一晨回答。静姐教过他,若不想正面回答问题又不想惹怒对方,那就想出个极其狗血的答案来,让对方无语。
这么烂的招数,他一直不敢用。
“……幼稚。”严先生听完怔了怔,居然没再问下去。
看。狗血多管用。
41(上).
莫一晨的第二个金主,名声颇为浪荡。
天气渐冷,莫一晨这天围了一条渐变蓝的薄围巾。“这一位不好说名字,姑且用A小姐称呼她吧。”
对方名声不好,不代表就能在背地里毫无顾忌地指名道姓。
“我第一次见她时,差不多也是这个时节,在酒店房间里。”
严初桥像是习惯了这种叙述节奏和气氛,时不时在手提电脑里敲进几个关键词。
莫一晨说,“她那晚穿一条薄薄吊带裙,涂了鲜红指甲,当时烟熏妆大行其道,她一半的脸都被脂粉遮掩,肩上还夸张地黏了几根镶水钻的羽毛。”
此豪女当晚还喝了不少酒,走路歪歪扭扭,看见莫一晨进来,哈哈笑走过去,“我一直都想养个人来玩玩儿,你花了我不少钱呢,得好好伺候我哦~~~”
言罢,莫一晨还没说话,对方“哇”地直接吐了他一身。从上衣到鞋子,全是秽物。而当事人吐完后嘟囔几句就倒在地板上睡着了。
“……”全身都是呛鼻的腐酸味,莫一晨闭了闭眼。落差太大了,傅夫人从不会如此失态,一举一动皆是典雅高贵的代名词。而眼前这个化了浓妆看不出真实年纪的女孩子,可恶之极。
出于职业道德,他脱了衣服鞋袜,将醉鬼横抱起来放在床上才去洗澡。出来后,打电话给酒店工作人员送干净衣物上来。他看了看,对方裙子也有点脏了,于是追加一条睡裙。
莫一晨给A小姐换衣服时,才发现她在流眼泪。不知她遇到了什么事情,竟睡梦中也在哭。
“我本来打算当晚离开酒店,但见她这样,我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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