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呆楞。
他有些郁闷地对我说道,“你知道恋人是什么吗?恋人是彼此只有对方的。”
我是他的恋人,他说他只有我。
那么我呢,我跟他接过吻,甚至也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比如互相抚慰,也知道了同性之间如何达到最深的接触。
说句实话,很痛。虽然也的确有快感,但是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前戏中得到的□,我总觉得欲望得到纾解才是真正的目的。
在那个庞大的地下王国里,我确实只和他有这样的接触。
那么我和他的确是恋人。
有一天晚上,我躺在他身边平复着呼吸,他忽然侧过身来看着我的眼睛。
黑暗中他的虹膜反射着窗外的光线,闪闪发亮。
“我从来没试着去珍惜过什么,我只想着风流快活一辈子,枪,情人,白兰地,无论哪一个,给我的快感更多我就要哪一个,我也不在乎什么时候把自己给玩进去了,我不在乎自己的命,”他伸过手臂揽住我的脖子,“可是和你在一起我不这么想了,和你待的时间越久我就越想好好生活。我想这个就是所谓的爱情。”
“爱情?”我又有点茫然了。
恩斯特伸手从床头柜里摸出一根烟,黑暗中那一点红色的火光忽明忽暗,他抽了几口说:
“本来我们这一类人不相信什么爱情,活着和死也没有太大区别。可是现在我觉得找到了什么理由说服自己珍惜活着的日子。人其实都是想活着的,对吧。”
“嗯。”我点点头,从小父亲就告诉我,自杀的人是有罪的,因为上帝给你的生命,什么时候收回去只能由上帝决定。在此之前如果你不好好保管自己的生命,死后你的灵魂是上不了天堂的。虽然我不在乎上什么天堂,也肯定上不了天堂,但是我总觉得有些事情一旦人死了,真的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
“安迪,”他掐了烟凑过来抱住我,“我知道你对我其实没有爱情。我们很合拍,激情,友情,亲情……我们之间几乎无所不有,却唯独没有爱情。因为你想着一个人对吧……”
我想着一个人。
我不再失眠,偶尔欲求不满又得不到切实慰藉的时候也会自己纾解,闭上眼睛看见的还是那双半眯着的艳蓝色绝美的眼睛。我想他美好的身体,渴望他的嘴唇。无论何时想到他,我都会觉得饥渴。
近在咫尺,不可触碰。
我没有回答,伸手回抱着他,他亲吻着我的脖子说,“我不需要知道那个人是谁,因为时间会改变一切。一年,两年,五年,十年……只要我们一直在一起,总有一天我们的感情会变成爱情。”
我用力地吻他的嘴唇,他抱着让我在他的上面。
我在他的胸口又掐又咬,他低沉地嘶哑地吼叫,那天晚上他让我非常动情。
总有一天——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紧接着,三天之后的那个黑夜,一些人称之为“血腥清洗”,另一些人则称之为“长剑之夜”。
当日,元首从波恩飞抵慕尼黑,宣布冲锋队违反党章并且企图进行政变,于是对他曾经最信任的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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