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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宝!至尊宝!至尊宝!”

“诺诺,叔叔欢喜你。摸摸叔叔这里。”“程祝诺,男子汉大丈夫,你能不能出息点?勇敢点?”

“至尊宝!至尊宝!至尊宝!”

“诺诺,妈妈今天晚上不回来,你作业喊方妈陪你吧。”“唉,程祝诺,你家破产啦?”

程祝诺扔掉球拍不知所措捂住面孔。晚霞落下,笼罩大地一片赤红,伤心翻滚在红云之外,好似世间一切看不懂的爱恨嘴脸。

“诺诺!”有人喊他。

程祝诺抬头看向校外铁门,是朱进。

“你眼睛怎么红了?你哭了?”朱进赶紧将手上的花一扔,三两步跳上花坛握紧铁门栏杆:“有人欺负你了?”

“嗯。”程祝诺红着眼眶鼻子点点头。

“妈的。”朱进脚下用力,一下子就翻上了上去,踩上落脚点把手什向程祝诺,“来,哥拉着你。跟哥走。”

天边翻滚变化的红云照亮朱进的脸,程祝诺仰头直愣愣地看他,似乎觉得眼前的人好像一个盖世英雄,带着金箍,驾着七彩祥云来找他来了。

今天下了一场雨,我坐在单人沙发里读完了一本西方小说,让那被场梦困扰多时的头脑清醒一些。我的梦总是萦绕着二十世纪初的那些流行文化符号,以至于在深夜里被一遍遍提醒自己的真实品味——无论我如何坚决否认——都与我的乡愁紧密结合,稍不留神就会在某次兴致高涨的谈话中露出马脚来。

厨房吧台那儿空了几个酒瓶,我忘了请阿姨来收,它们散落在那处揭露着我这两天的神智不清,若是不借助书本再造一个虚拟世界,我根本无法将朱进那日的表情从脑海中赶出去。朱进传奇的经历对我来说甚至有了宗教性质的意义,他身上所具有的那些常人看不见的美德总能令他站在被优待的位置上,至少在我心里是这样。毫不羞愧地讲,我对他的追求不亚于他对诚祝诺的。朱进是一个符号,是一种生活习惯,我怎么能轻易接受他背弃自己的信仰而去和方小姐结婚的事实?!与他不同的是,我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这份情感不过是因为我的意志背叛了理性,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符号化了而已,于是他与诚祝诺彼此为爱情辩护,而我始终沉默不语。一个独立的人对于另一个人近乎理想化的“追求”远不止爱情那么简单,这是我的一贯看法。

此时我的身子有些烦闷起来,只想出去走走。我拿起手机,突然意识到音乐节活动就在今天。窗外天色晦暗,雨依旧有一搭没一搭地下着,我看了眼来自朱进的未接来电,犹豫再三,还是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我们的慈善音乐节在周末举行,连开两天,就设在音乐学院附近。筹备最忙的时段我完全将任务交给了老沈,只专注于不务正业和白日做梦上面,显然老沈完成得非常好,一次检阅变成了新奇的娱乐,我穿梭在年人流中竟对周遭的一切产生了好奇心,感慨着时代变化真快,当今的流行语和新浪潮我是已经不太明白了。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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