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安欣雅便化了个妆,穿上最好看的衣服,精心打扮了一番之后便跟史蒂夫奔现了。
尽管从照片上早就知道史蒂夫长得很帅,可是让安欣雅万万没想到,见面之后史蒂夫本人要比照片上还要帅,还要有魅力!!
一米九二的身高,壮硕的身材,如同雕刻般深邃的五官,这简直就是一个帅得不像话,帅得冒泡的大帅哥!
而且史蒂夫的举手投足颇为绅士,言行举止也很是儒雅,这更让安欣雅觉得自己是中了头奖了!!
这不就是自己心心念念,一直想要找的外国男友吗?
史蒂夫身上的所有条件,都完全符合安欣雅的择偶要求。
安欣雅的家庭条件挺好,在她高中毕业后家里就送她去了国外留学,经过国外文化的熏陶,安欣雅回国后就对国内的一切产生了巨大的抵触,不管是生活方式,还是各方各面,这段留学经历让安欣雅觉得自己在国内都高人一等。
这种现象其实在留学生当中很是常见,出国镀金回来以后就变得崇洋媚外,觉得外国的东西都是好的,甚至觉得国外的月亮都比华夏的月亮圆,总之这种人不在少数。
很显然,安欣雅就属于这种人,俗称“牧洋犬”。
然而安欣雅不知道,自己面前这位外国满分男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
没错,这个名叫“史蒂夫”的家伙,就是在魔都犯下公寓楼墙壁藏尸案的凶手安德鲁!
事实上这个家伙既不叫史蒂夫,也不叫安德鲁,这两个名字都是化名,他的真名叫做约翰逊,他的真实身份也不是什么外教,而是美利坚一个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街头混混。
约翰逊虽然长得很帅,外观条件几乎可以打满分,但是这家伙性格懒惰,好逸恶劳,在美利坚终日以小偷小盗来维持生计。
如果不是因为一个名叫“李可”的华夏留学生闯进了他一团糟的生活的话,那么约翰逊这辈子一定是流落街头,虚度自己的光阴。
可当他认识李可之后,他发现华夏的留学生都很有钱,于是便对李可展开疯狂的追求。
而李可对约翰逊的外貌也像现在的安欣雅一样,毫无抵抗力,约翰逊没花多少工夫,就将李可追到手了。
然而交往了没多久后李可就发现约翰逊这个人就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混蛋,整天只会花李可的钱,而且还有暴力倾向,一言不合就对李可拳打脚踢,在这种情况下李可自然就提出了分手,但是约翰逊当然不愿意放过李可这棵养着他的摇钱树,于是两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当中,暴怒的约翰逊将李可残忍的杀害···
杀了李可以后,美利坚显然是不能再呆下去了,于是一个念头涌现在约翰逊的脑海里,他觉得以他的外貌条件,要是去华夏,寻找下一棵摇钱树应该很简单,于是,约翰逊在学习了几个月的中文后,就踏入了华夏这片土地,开始了他的猎艳和杀戮之路。
而安欣雅,自然就是他逃窜到京城后的下一个猎物····
【作者题外话】:第三更奉上,抱歉,今天公司事情多,所以更新慢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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