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越下越大。
“我吃饱了,”他站了起来,“我可以去洗澡吗?”
宋煜当然不会说不,也不会追问下去。他带着乐知时进到浴室,把自己淋浴时会穿的拖鞋给他,告诉他往哪边是热水,最后教他怎么使用那个非常难用的吹风机。
“这是我室友的,有点接触不良,你握的时候把下面的线绕上去一圈。”
乐知时嘴里说听懂了,其实没怎么听进去。浴室的空间很狭小,两个人站着都有些挤,乐知时转过去把淋浴开了,谁知淋浴头的方向有点偏,正好淋到他身上。他慌张地后退了半步,拽住衣摆就把上衣脱了。
完全忘记宋煜还在后面。
他后背也很白,很瘦,腰比宋煜想象中还要细。身高似乎比之前高了一点,但总还是一副少年的骨架,腕骨和脚踝都很细,仿佛一折就断。发现自己盯着看了,宋煜别过脸,没想到就这么一下,乐知时不知道踩到什么,滑了一下,整个人向后倒去。
好在宋煜险险扶住他,握住他手臂。
他的心都悬了一下。
“没事没事。”乐知时手掌扶住墙壁,站稳了,“这个拖鞋有点滑。”
“小心点。”宋煜松开手,发现自己握得太紧,这么短的时间,就在他手臂的后侧留下红印。他没再往乐知时那儿看,自己转过身,“我出去了,你洗吧。”
虽然浴室环境不太好,但水温很舒服,和家里差不多,乐知时都不用再调整。他洗澡的时候有些失神,总想到刚刚宋煜和别人说话的样子。他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好像不希望宋煜和任何人说话似的。
但他又希望宋煜和室友的关系好一点,希望他每天的生活都很顺利。
思绪混乱,打成了一个死结。乐知时洗得有些头晕,于是很快地冲掉了泡沫。
宋煜给他的是一件海蓝色的t恤,正面什么都没有,他还以为自己弄反了,翻过来一看,反面印着一块芝士,好像是猫和老鼠的联名。乐知时套在身上,很大,空荡荡的,领口一扯半个肩膀都能露出来。他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这颜色显得他更加白了。
但是裤子有些大了。乐知时弯腰看着空荡荡的裤腿,卷了一小截,然后起身拿起吹风机,按下开关。
宋煜收拾好桌子,听见他浴室里传来吹风机的声音,时断时续,就知道自己是白教了。他站在原地没有过去,等了三秒,果然,浴室的门打开,乐知时露出湿漉漉的脑袋,表情有些不好意思。
“哥哥,我还是不会用这个吹风机。”
到最后还是宋煜给他吹的头发。乐知时乖乖坐到椅子上,闭着眼,任由宋煜拨弄着他的头发,宋煜的手指很长,插进发缝的触觉很舒适,会让乐知时产生出一种可以依靠的安全感。
“你染过的颜色掉了。”宋煜的手捻了捻他棕色的发丝,想到之前回家,发现乐知时染了黑色的头发,看起来有点不像他,不过当时他也没有多问,只觉得是小孩子的一时兴起。
“嗯。”乐知时垂着头,“就算不掉色也剪掉了,头发长得太快了。”
他想想,自己高中三年到如今,做过最叛逆的事也不过是染了一次黑发。
理由更是离奇,只是因为宋煜上学期参加他家长会的时候,太多人对他说同一句话。
你和你哥哥长得一点也不像。
那天还是他的十八岁生日。
“不要染了,这样就挺好的。”宋煜的手不小心碰了碰乐知时修长的后颈,那里长着一枚不起眼的痣,大概连乐知时自己都不知道。
他以前偶尔会对着这颗痣发呆,有时候被乐知时发现,他会笑着问他是不是在他背后贴了纸条,为什么一直盯着看。
宋煜没有恶作剧的癖好,只是对这种天然的印记会一种奇怪而复杂的感情。
类似占有欲。
“你觉得我染黑色不好看吗?”
刚问完,宋煜桌子上的手机开始长震,乐知时帮他拿起,往身后递过去。
宋煜的思绪被打断,接过手机,是舍长的电话,他停了吹风机,接通电话。
“到了,他现在在宿舍。嗯。我知道,一会儿就让他回去的。”
坐在椅子上的乐知时听见这句,立刻转过来,对着宋煜摇头。电话那头的人似乎也在说什么,宋煜走到窗户边,往下望了望。
“已经淹了吗?”宋煜顿了顿,声音很低,像是自言自语一样说,“那他等会儿怎么走……”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莫名有些开心,而且还松了一口气。
宋煜没说太多便挂断了电话,室友群传了两则视频,一个是淹水的地铁站,另一个则是打到完全撑不住伞的雨。
[陈方圆:一年一度的看海提前到来了,同志们,我们又一次拥有海景房了。]
“外面是不是淹得很厉害?”乐知时也站起来,跑到窗户那儿看了一眼,果然,雨水有增无减。
“嗯,今天是红色预警,可能会像之前一样整个淹掉,到时候出去就很不方便了。”
“那我今天可能回不去了。”乐知时的语气实在有些明显,完全没有回不去的遗憾,只有藏不住的雀跃,可一转身,他就看见宋煜拿起了他的书包,“你要干什么?”
他的语气仿佛被当面夺走零食的小孩。
宋煜把书包的拉链拉开,检查里面有没有漏装的东西,但他忽然发现,就在这个黑色书包的内侧,竟然别着他当时随口送给乐知时的铭牌。
看到自己名字的一瞬间,他产生了一种迷茫的感觉。
“哥哥。”
听到乐知时的声音,宋煜回过神,放下书包,“现在地铁站淹了,坐车也不安全,我这边没有你睡觉的地方,学校附近有几间酒店,我看一下能不能订到。”
窗外突然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乐知时经历过太多次,身体记忆让他先捂住了耳朵,果然,下一瞬间,一道巨大的响雷劈下来。
宋煜看见他肩膀抖了抖,但还是拿出了手机,准备订酒店。
看到他这样,乐知时觉得很难受。这种感觉就像跑遍了各种水果店,好不容易找到一颗脆桃,满怀期待地咬下去,却是软的。
可是他自己要来的,就像桃子也是他自己买的。
不能不吃完,每一口都吃得很沮丧。
正是放假的时间,大学周围的酒店本身就已经很难订到,加上这几天的特殊天气,更加不方便。宋煜点开了几个条件不错的酒店,几乎每个都是满房。差一点的酒店他连点都不想点开,想想里面的条件和状况,他就不想让乐知时住进去。
何况他还是过敏体质。
想到酒店里的床单不够干净,可能还会有烟味,宋煜觉得,如果让他一个人住在那儿,一晚上辗转难眠的可能是自己。
就在他纠结其中的时候,手腕突然被握住,乐知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他面前了。他穿着自己买来却从没穿过的衣服,身上散发着和自己一样的沐浴露香气,头发柔顺,眼神无辜。
他用很轻的声音喊了一声哥哥,“我不想出去住。”
握住他手腕的那只手白得可以看见清晰的血管,鲜活地跳动着,宋煜很清楚,这样的皮肤一搓就会发红,会发烫。就像他小时候,稍稍一哭,脸就会红,像颗脆弱的桃子。
“外面打雷了,我晚上睡不着。”他拿宋煜几乎没有办法拒绝的理由请求着,如同第一次闯入他的卧室那样,只是比起儿时的痛哭,现在这样的方法似乎更让宋煜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他似乎比小时候更加会吃准宋煜的念头,手一伸,就摸到他的软肋。
乐知时望着他,那双大而漂亮的眼睛里满是请求,但又像是其他会让人产生错觉的情绪。
“我可以住在这里吗?就一晚。”
作者有话要说: 答应他!
很容易被忽视的细节里全是哥哥的爱~
有姐妹说哥哥太冷淡,真不是冷淡,对比一下他对别人和对乐乐的态度,他这叫克制。在我看来,年上的魅力就在于克制,如果连自己的感情都克制不了,在年龄优势上随意对年下引导和输出,影响年下的选择,对我个人来说就失去年上的魅力点了。他对乐乐的好全都是细节,他选择不表达其实是对乐乐的负责和保护,尤其是在看到一个失败案例之后,而且他们的关系是类似兄弟的关系。直接表达,如果真的遇到风险,遇到困难,谁来承担呢,他会舍得让乐知时受琛琛的苦吗,乐乐甚至还没有高考。
我觉得问“以后在一起了还这样吗”这种问题也很奇怪,很明显不会啊,宋煜在完全感应不到乐乐箭头的时候都这么好了,只是为了保护他们之间的关系才隐忍不发,真的在一起还不宠上天啊。
拒绝喜欢的人亲近不代表不爱,但是对待喜欢的人态度恶劣、没有任何行动也不叫冷淡,是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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