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264(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李敦的妻子出身很普通,这门亲事却是当初房玄龄替他定下后,又求了李世民下旨赐婚的,所以虽然母显,但是这位新上任的韩王妃在诸蕃王妃中倒还是有几分体面的。永宁见过一次之后,便明白了房玄龄当初替李敦选了这样一个妻子的用意,母族不显,不会为帝王忌讳,而且因为是高嫁,便也只能以夫为尊,对房永安这个婆婆自然也更是恭敬有加……

李治很满意李敦的知qíng识趣,也有意抬高他,所以永宁这边几次设宴,房永安婆媳都是座上宾不说,而且永宁还话里话外地对着韩王妃夸了又夸,又貌似无意地转述了几句李治称赞李敦的话,倒是让许多人私下里琢磨出了许多。

房遗直的嫡长子房俨,本来因为要为祖父守孝的缘故,打算三年后再参加科举,可是李治却是装出了一副一时兴起的样子,特旨让他这科便下场历练一回,只说是少年人多些经验总是好的,便是不中,也能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谁知房俨倒也争气,过五关斩六将,硬是经、策全通,中了进士科的甲第

李治都没想到房俨能考出这样的成绩出来。他当时之所以会给房俨这样的方便,也不过是想从房家再拎出来一个能借力的,房遗直眼看着他是掰不动了,房遗爱那里又有许多事是靠不上的,至于房遗则,只一座致知书院便已经忙得他四脚朝天了,数来数去也就剩个房俨或可一试……他原先还只是想着房俨能挂个榜尾就行,谁知房俨却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永宁却担心是阅卷的考官给了房俨人qíng分,要是这样把孩子给捧了上去,怕是将来难免有跌下来的时候,于是明示、暗示地催着李治调了房俨和前几名的试卷阅看,这一看永宁才算是放心了。虽然限于年纪阅历,房俨看问题的角度还有很大的限制,思考的方向却是能把握的住的,从这方面看,把这孩子放进官场,倒也可行。

李治本是歪打正着,这会儿却表现的得意洋洋的,一副慧眼识英才的样子,得意之下竟是赏了房俨一个正九品的书吏之职,亲自带在身边教导。

这皇帝身边的书吏,简单来说gān的就是秘书的活儿,要说起来还真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尤其是皇帝身边配备的是一整个的秘书团,平时人员的基本配置在二十人左右,各自分摊一部分事务,半年轮换一回,在这儿gān上五年再出去,放到六部做个侍郎是绝对能拿得下来的。

永宁对于李治的这个安排倒还算满意,只是忧心房俨于人际关系上拿捏不稳,不仅让人带话回房家提醒了几回,更是在房俨入职前特意让他进宫见了一面,将她收集好的如今“秘书团”成员的来历、xingqíng等内容都jiāo待了一遍,又嘱咐了他一些为人处事之道,才放他离开。

第二六八章相看

永宁和房遗直等人都在担心着未及弱冠的房俨,能不能在李治身边那个人jīng堆儿里站稳脚跟的时候,卢夫人和杜氏却在cao心着房俨的亲事。

再有一年房玄龄的孝期便要过去了,孝期一过,房家第一件事自然是房遗则那桩拖了又拖的婚事,可是房俨如今年纪也不小了,房遗则娶妻之后,自然便轮到了房俨。虽然如今并不好定下婚事,却并不妨碍她们在某些场合里相看姑娘。

或许是天底下所有当母亲、当祖母的通病,不管是杜氏,还是卢夫人,留意的几个女孩子都是那种高门大户出身,背景一个比一个复杂……房遗直虽然能告诫杜氏,可是对上卢夫人却也只有擦汗退散的份,于是,跟这两位解说房家下一任宗妇入选准则的任务,便被他极不负责任地推给了永宁。

其实房遗直还是小看了卢夫人,卢夫人会有这样的举动,却也只是还没有习惯身边没了房玄龄把关的缘故。以往的时候,虽然在外人看来房家大大小小的事qíng都是卢夫人一个人说了算的,但是其实多数时候都是卢夫人遍地撒网,然后最后做决定的人却是房玄龄。

替嫡长孙选正妻,卢夫人也只是按着旧着的习惯,凭着自己的喜好在相看,每次回到家后才发现,原来再也没人会被她气得脸红脖子粗的,还要无奈地替她下决定、收拾残局了……房遗直只是敏感地察觉了他一提及相看之事,卢夫人的心qíng便会立刻恶劣起来,却没去深究细想其间的根由,才被难在了这里。

永宁却是从卢夫人细说这些事qíng的时候,从她眼中的那点怀念、留恋多少猜出了些,于是很果断地将卢夫人提出的几个人选都给否定了,还很大气地将此事包办了下来,让卢夫人和杜氏都不要再cha手,才算是将事qíng描补了过去。

杜氏对于这样的结果自然是满意的。虽然她也知道,这样任由永宁做主,多半选中的不会是她想像中的那种对儿子前程能有助力的妻族,可是永宁cha手,便也等于是皇帝cha手,能得了圣心,岂不是比妻族更有利吗?还省得日后有人在背后非议房俨,真正的一举数得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hub.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