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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恒将脱一半的紧身衣脱掉,换上清流先前递给他的衣服,然後将原本的紧身衣折得小小的,仔细地收入小腰包内,他想他总有一天会再用到它的,他还没有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的打算。

而衣服的样式很简单……不,应该说连样式都没有,短袖上衣和长裤的开口都没有收口,缝线也很明显,裤腰的地方要用绳子扎紧,而且感觉得出来……材料应该是某种动物的皮,很有韧性的质感。

小腰包则是扣回腰上用衣服盖住,以备不时之需,虽然他没有带太多东西,但是有一些小东西还是很有用的。

第2章

卫恒就这样在清流家住了下来,当然他也不会白吃白喝的赖著人家。

白天他就跟著清流到附近采药草、摘果子,晚上则帮著处理药草、缝纫衣物,虽然他之前也不常做家事,但是多亏常出任务的福,精细的工作还是处理的有模有样。

不过他最感兴趣的当然还是魔法,卫恒觉得这东西太方便了,想起来当初狼群阻止他逃跑,还有提尔斯背著他飞上天空,应该都是魔法的功劳。

可惜的是,清流擅长的是治愈系的光魔法,其它系统他只会基础而已,像是点个小火焰烧柴,结个小水球集水,或是召阵微风乘凉之类的。

一开始卫恒听到是觉得有点失望,不过他很快的发现并不是那麽好学,他怎麽凝聚水份也只有水滴大小,连洗脸都不够;小火焰……不,是火星,连根草都烧不起来:更别说是微风,可能真的有风吧,只是他感觉不到而已。

看来看去,他学得最好的就是光魔法了,至少现在一些小擦伤之类的他自己就能治好。

清流的说法是,各系魔法的学习速度是看体质天份的,天赋高的魔法系自然学得比较快,天赋低的就要多花些功夫了,他学那麽久也一样是光魔法程度最高,看起来卫恒和他的体质相似。

除了规律的跟著清流学习做事,提尔斯也来过几次,每次都是背著一布袋的肉食和毛皮过来,还会默默地递给他一串颜色形状奇异,但是吃起来却甜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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