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事暂时告一段落,我给小少爷请了两天假,等他嘴角的伤口稍微好了一点才送他回学校。
经过那次谈心事件,我们俩的关系近了不少,他对我的靠近不再那么嫌弃,尽管早晨叫他起床仍然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但至少不会发火了。
可喜可贺。
不过,他的态度转变了,我这边却有了问题。
因为我发现,我似乎,好像,可能,对小少爷产生了某种非同一般的兴趣。
具体来说就是,每天都很期待见他,动不动就想抱抱他,想逗他说话,想看他笑,逗过头了哪怕他骂我,我也觉得这个小朋友真他妈的可爱。
早晨叫他起床的时候,他迷迷糊糊地坐起来,伸手抓衣服往身上套,表情跟犯懒的猫咪一般无二,让人忍不住想揉一把。
不光想揉,我还想把他抱起来转几圈。
他打球的时候我在旁边看,初次见面的那种装逼心态完全扔到了十万八千里以外,我一点都不想上场去跟他争谁第一,就想这么一直坐在台下给他呐喊助威。
小少爷最棒!小少爷最帅!小少爷超可爱!
中气十足的呐喊声吓得旁边的小姑娘一个个花容失色,对我这么个失智的脑残粉退避三舍,生怕下一秒这股智障的气息就顺着我的喊声传染到她们身上。
不得不说,从初中开始我就再也没干过这么傻逼的事儿了。
可是看着他打完球之后冲我走过来的身影,嘴角噙着笑,逆光,多对儿翅膀就跟天使有一拼了,离近了,还能看清脸上的红晕,额角的汗珠,整个人在阳光下闪着熠熠的光彩,这种景象落在眼底,我顿时觉得再怎么傻逼都值了。
一股毫无来由的悸动席卷了我的身心,令我无法自控地想向他奔去,满腔的热血沸腾起来,叫嚣着让我靠近他,拥抱他,将他揉进骨血里。
那一刻我想,我恐怕是栽了。
我意识到一个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结果——我可能,喜欢上他了。
这种心动的迹象大概从我们头一回见面就已经有了苗头,回想起当时那种心情,我到现在都能情不自禁地笑出声。然后被莫名其妙的小少爷施以疑惑的眼神:这个人怕不是有病。
就事论事,如果我们的初次见面,搁到任何其他的人身上,我的态度不可能还会那么好。想当初在军队的时候,我那暴脾气,在我手下训练过的新兵绝对很有感触。
他是唯一一个例外。
我头一回对一个人生不起气,不管他做什么都觉得实在是可爱。
就连他赖床我都觉得是个好习惯。
以前纪律严明从不徇私的我,现在为了能给他争取多哪怕一分钟的睡眠时间,连刷牙洗脸的水都提前准备好。
然后回到卧室默默看他睡着的样子。
可爱,想亲亲。
我觉得我可能是有病。
但我并不怎么想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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