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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去找洛特大人玩啊,他在哪里?”伯里斯走过去摸了摸赫罗尔夫伯爵,这只狗的体格比同种、同龄的小狗大出一圈,被软毛覆盖着的肌肉也十分结实。

小狗转身扭着屁股走向浮碟,每走几步就回头看伯里斯一眼。伯里斯知道这是要自己跟上去,于是他把“隼目”皮绳随便揣在了身上,跟着狗一起踏上浮碟。

来到起居休息室那层时,赫罗尔夫伯爵聪明地扒住地面,停下了浮碟。伯里斯和它一起进入走廊,发现有一种突兀的香气弥漫在整层之中。

休息室的大门紧闭着,赫罗尔夫伯爵乖巧地坐在门边,像打暗号一样叫了两声。

“隼目”项坠的庇佑似乎真有点灵验——伯里斯突然有种非常不妙的预感。

第42章

打开休息室的门,伯里斯眼前顿时一片血红——屋里到处都是玫瑰花瓣!

赫罗尔夫伯爵嗷地欢叫一声,纵身扑入花海,疯狂地上蹿下跳,激起层层红浪。

这房间被花瓣侵占得满满当当,出现了一道道红色丘陵,地板和座椅完全被淹没,桌子也只露出一点点平面,吊灯旁边还飘着一个同样红彤彤的人形物体……

骸骨大君悬浮在半空,手拿盛满葡萄酒的水晶杯,身穿深红色丝绒修身长礼服……礼服的胸前和袖口还点缀着银色和金色的纹样与水钻,水钻拼成了精灵语花写体的单词,两边袖口上的是“爱”,胸前的是“吻”。

伯里斯当场就吓呆了。

太可怕了。他怎么搞来这么多玫瑰花瓣?他怎么会穿这么可怕的衣服?太恐怖了!这种衣服究竟是谁构思出来的?是不是裁缝界的恐怖分子?

“亲爱的伯里斯!”洛特旋转着飘下来,下半身融进花海里,“怎么样?有没有觉得非常浪漫?”

“不,非常惊悚。”伯里斯诚实地说。

洛特艰难地摸到桌边,拿分酒器给伯里斯也倒了一杯红酒。伯里斯摇摇头,洛特只好遗憾地放下杯子。

“这又是您和哪本浪漫小说学的?”伯里斯无力地靠在门边。

他对洛特的了解十分准确,这一套确实是从小说上学来的。洛特在沙发上摸索了半天,掏出一本小薄书扔给法师。

《当灯神爱上冰雪女王》。

“灯神?”伯里斯翻开封面,扉页上画着一个英俊强壮且穿得很少的男人,和一个美丽羞涩楚楚可怜的女人,她应该是冰雪女王,奇怪的是她竟然也穿得很少,看起来一点也不冰雪。

一句话盘旋在心头,伯里斯实在不忍心将它说出口:您能不能少看点这种弊大于利的庸俗读物?

洛特好像特别喜欢这本书,介绍它的内容时,他脸上一直带着情难自禁的微笑:“对,灯神。你应该听过灯神的故事吧?其实灯神不是神,而是一个通过特殊法器被召唤到人间的异位面生物……有点像我,但是比我弱,而且他也并不能实现你的愿望,他只能帮人打打架。总之,这个生物的故事后来变成了童话寓言,流传得到处都是。哦,还有冰雪女王,你知道她吧?就是往别人眼睛里扎冰片的那个大美人。她和灯神不一样,她是被完全虚构出来的人物。

“这本书借用两个童话人物,讲了一个过程跌宕、结局幸福的爱情故事。灯神被人类召唤出来后,召唤人想利用他攻打冰雪女王,没想到灯神与女王一见钟情,根本不愿意对付她。种种迹象表明,冰雪女王并不坏,是人们误解了她。灯神在爱情与咒语的束缚中痛苦挣扎,最终在小伙伴们的帮助下挣脱了咒语,打败了坏人,和冰雪女王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伯里斯茫然地问:“这书教人在屋里堆玫瑰?”

“我是在模仿其中一幕,”洛特扬起一捧花瓣,“灯神向女王表达自己的爱,但是又不能亲自面对她,因为他此时和她仍是敌人。于是,他趁女王离开时在她的宫殿里堆满了玫瑰花瓣——注意,是花瓣,不是花,因为灯神担心茎上的尖刺会伤害女王。其实我把这段改良了一下,我没有在你的塔里堆满花瓣,你的塔太大了,而且你的实验室和书房也不适合干这个。如果是卧室呢,清理起来也比较麻烦……所以我就只在这一个房间里堆花瓣。”

堆满玫瑰花瓣的屋子里不知何时又出现两只猫,一只是名叫小猫的活猫,一只是复生尸猫小黑。赫罗尔夫伯爵和两只猫在花瓣里上下翻飞,玩得不亦乐乎。

“好吧……谢谢您,您考虑得很周到。”伯里斯捏着眉心转身。

洛特喊住他:“等等!你要去哪?”

“我回去工作啊。”

“又和我装傻。”洛特从花海里游出来,一把拽住伯里斯的胳膊,“我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了。你都八十四岁了,又不是十四岁,凭你的聪明才智肯定完全能明白我的意思,但你偏偏一直在装傻。你难道就不能正面和我谈谈?我们都搂搂抱抱过好几次了,接吻也好几次了,你维持这副假正经的样子还有什么意义?”

以往伯里斯会哑口无言,但最近他逐渐学会了回应:“大人,在舞会上我也把自己的意思说得很清楚了。我没有排斥您,更没有装傻敷衍您。我只是做出诚实的回应而已。”

“你这话说了和没说一样!狡猾的法师。”洛特嘴上抱怨,脸上却笑意更浓。

伯里斯确实一直没有排斥过他。至于那种若即若离、半推半就、欲迎还拒的态度……洛特早就明白这是为什么了。从六十年前他就明白。

毕竟伯里斯是人类。人类身上有很多弱点,或者说缺陷……其中一项就是:越是有成熟生活经验的人类,就越难接受陌生的事物。

如果你在前半生中从未见过或做过某件事,那么你很可能会一直无法接受它。

从前的某个“七天放风”之中,洛特曾经见过这么一件事。

某个吟游诗人发明了一种新乐器,他以简陋的利乐琴和沉重的大竖琴为原型,在它们的基础上加以改良,创造出一种琴弦精致、小巧便携、音色温婉的乐器,大家都叫它臂竖琴或者怀竖琴(注1)。这种琴得到了精灵诗人和年轻人类艺术家们的喜爱,一时间涌现了不少专为它而创作的新曲。奇怪的是,很多上了年纪的老诗人却对它不感兴趣,哪怕有人白送一把琴给他们,他们也会婉言谢绝。

据说怀竖琴很容易学,只要你有大竖琴和利乐琴的基础,稍微练习半天就能掌握它。即使如此,那些老诗人也不愿意去尝试,他们连碰一下那些银弦都不愿意。

同样是排斥怀竖琴,老诗人们彼此的观点也不太一样。有的人真的很厌恶这件乐器,他们会组织一堆冠冕堂皇的优美词句来批驳它;也有的人好像并不讨厌怀竖琴本身,他们不阻止别人弹奏它,也不讨厌它的音色,但就是不愿意亲自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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