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对以贾府为首的封建家族衰败做做了彻底地描述。贾府的家破人亡(抄查发配等);薛家的倾家荡产,苦于牢狱之灾;王家的大势已去等等。
《红楼梦》的结局不是大团圆,实际上是空壳之下的表面兴复。实际上一是人亡楼空,即所谓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地回来吗?即使人财回来了,也会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了。试想一下,即使贾赦和贾珍真的从海疆获赦免回来了,他们还能和以前老爷少爷的身体、心理一样吗?那种派头还存在吗?所以《红楼梦》的结局不是大团圆,不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是全书所揭示的悲剧性的最高体现。
1。表面上的大团圆,实际上是作者为使小说获得通行证的迫不得已写法。
贾赦、贾珍遇大赦回家,又袭了世职,返还了财物,实际上是幻想,是作者采取的虚构手法,为的是是该小说不被列为禁书,能广泛传播。《红楼梦》中多次写到天恩浩荡,比如贾妃的恩宠、赐物、省亲等等,这和后面的获赦免、返回家财是一个写作目的。如果小说把统治阶层写的过于真实,就很容易惹恼上层社会,轻则小说被禁,重则作者和传播者身陷囹圄,这一点前面已经论述过了。故此说这些内容很可能是作者特意设置的障眼法,才使的小说不被禁封,否则小说有可能失传。稍有文学创作经历的人都懂得这一道理,古今一理,不然的话给你戴上一个“借古讽今、妖言惑众”的什么大帽子,你受得了了吗?结尾中的贾宝玉中乡魁是有现实意义的。一是讽刺意义,世人重功名,而贾宝玉中乡魁后弃之而去,不是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吗?二是说明贾宝玉是一个绝顶聪慧的人,不像贾政所说的那种不思进取、一无是处的东西。全书贯穿贾宝玉一个呆傻、贪玩儿、热衷于儿女私情,这是小说对宝玉的表面描述,实际上贾宝玉是新兴的民主主义新青年的代表。他的呆傻是因为他专情,他的专情于儿女之事是人性的本真表现,他的贪玩儿是青少年的天真本性,所以贾宝玉的所谓不良行为正是人文精神的体现。上至贾政,下至袭人都怕宝玉荒废学业,不能取得功名,因此时常不厌其烦地劝诫他。宝玉也从未想认真读过书,他不以读书人自居,这就是新青年的表现。贾宝玉不愿意读书,并不等于他愚钝,所以到后来他稍稍一用功,便考了个第七名。这就说明贾宝玉不是一个只会调情、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第一百十九回)
2。悲剧性
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里,林黛玉在绝望中死去;薛宝钗和史湘云守寡一生,做了封建礼教的殉葬品;袭人到头来猴子捞月一场空的无奈;香菱受尽折磨,死于难产(“…产难完劫,遗一子于薛家…”第一百二十回);李纨、贾兰母子前途未卜;妙玉被掳受辱;探春骨肉分开,生离死别;迎春惨死夫手,惜春、紫鹃看破红尘遁世(紫鹃服侍迎春亦同出家)。元春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哪一个不让人落泪呢?就连贾政在抄查宁国府后也惶惶不可终日,如履薄冰。例如他在抄查后主动请人代奏捐出家产和大观园,自己也亲自奏本欲要捐出。贾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讨得圣上的欢心,害怕自己也有牢狱发配之灾。贾宝玉的悲剧性可以说是“毫无自由”,大到爱情婚姻的选择,小到看哪一本书,总是处处受到限制和约束。(却说宝玉送了王夫人去后,正拿着《秋水》一书一篇在那里细玩。宝钗从里间走出来,见他看的得意忘言……,宝玉见她这般,便道:“你这又是为什么?”宝钗道:“我想你我既为夫妇,…第一百十八回)
3。人文思想的体现
西方从十五世纪末开始出现文艺复兴运动,主要就是人文精神的体现,也就是强调人在现实生活得重要性,强调追求现实幸福,重视人的基本权利。我国你明朝中后期开始出现激进的人文民主思潮,如王明阳、李贽等人的观点。他们认为百姓的日常生活即是“道”,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诞生了《金瓶梅》、《红楼梦》这些以反映百姓日常生活为主题的伟大现实主义作品。这些作品与北宋时期张择端《清明上河图》等伟大的现实主义艺术作品一样,在中国文艺史上放射出灿烂的光芒。由此可见我国文艺领域里的现实主义人文思想比西方要早,可惜后来没有传承下去和发展开来。
《金瓶梅》就是因为太写实了,把家庭、婚姻爱情中的重要内容——性生活也写出来,一点也不避讳,所以进被列为淫书禁止了。而《红楼梦》就比《金瓶梅》技高一筹,知道哪些该写,哪些应该以虚幻的形式出现,哪些地方该假写,因此才保住了性命,才登上了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冠的宝座。可以说,《石头记》没有后四十回,就没有今天的《红楼梦》,也许它早就失传了。
在《红楼梦》里,人文主义精神集中表现在林黛玉和贾宝玉的身上,特别是贾宝玉。林黛玉主要是对自由和爱情的追求,她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喜怒哀乐形于色,不愿隐讳,当然是在一个贵族小姐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这也是受环境的制约和影响的。她对现实不满时便暗自流泪,当爱情绝望时,她焚了载有美好理想的诗稿,在临死的最一刻发出内心深处最催人泪下的呐喊挣扎:“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这是林黛玉对人性渴望的最激烈地诠释。贾宝玉心中是有情的,有爱才会时时表现出呆傻,实际上是人性本真的表现。现在不是有一首《香水有毒》歌曲,里面唱道:“还是这个我深爱的男人,他把我变成世界上最笨的女人…”古今一理,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真正爱情的代表,林黛玉因情而死,贾宝玉因情而遁世(其实也是死的另一种表现)。两个人相爱的根本也是悲剧意义产生的根源,因为现实是不允许他们两个结合的。不但200多年前如此,就是在如今也是这样的,光有爱情肯定是个悲剧,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要想苟活在这个世界上,到现在为止没有低俗的其他是不可能的,所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纯粹的理想主义爱情的追求者必然会消失,而且是悲剧性地消失。“所以曹雪芹在这里已经提出了一个现代的婚姻原则。而这一原则到今天在全世界也还没有真正能实现。因为这一原则是具有超前性的,是人类自身文明和发展的一个进步。”(摘自《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三期冯其庸《曹雪芹与》
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就伟大在它既不是虚幻的、脱离现实的才子佳人式小说,也不是只描写低俗、腐朽的没有人文精神的纯超级自然主义的写实小说。《红楼梦》的主旨是对自由爱情婚姻追求的歌颂,虽然以悲剧结束,但令人警醒,给人以心灵的洗涤,给人以悲剧的美感。它的悲剧性是希腊式的抗争,而不是听天由命传统中国式的悲哀。林黛玉和贾宝玉是追求现实幸福自由爱情婚姻青年的典型代表,既有情爱也有性爱,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是完美的爱情婚姻。二人渴望结合,就是渴望理想中的婚姻(也就包含着性),当贾宝玉与薛宝钗新婚大礼之时,林黛玉才彻底绝望了,心中的一点余晖也散尽了。她什么都没了,多病的身体和绝望的心彻底支持不住了,也就不可能存在了。因此他们俩的爱情是现实性的,而不是虚无的但丁式的精神之恋。所以《红楼梦》是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而不是浪漫主义的。贾宝玉更是痴心不改,林黛玉死后,他形同槁木,精神恍惚,甚至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他屡屡思念林妹妹,对林的痴情最终也没能割断。所以贾宝玉在满足了周围人的最后一个欲望之后,便悄然离去。贾宝玉最后不是出家,而是消失,是人文精神新青年的消失,作者只是采取了让人可信的结尾,毕竟是小说嘛,得让老百姓接受得了啊。
在小说中,作者还虚拟了一个甄宝玉。甄与真谐音,也可以说是现实中实用主义的宝玉,一个庸俗的宝玉化身。甄宝玉与贾宝玉用现代属于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二者外表没有什么区别,甄宝玉是实用主义者,是符合世俗标准的好男儿,而贾宝玉在常人眼里却处处违反常规礼俗、顽固不化、不务正业,只知道儿女情长,是个痴呆种子。作者对两个宝玉的刻画,可谓良苦用心,用甄宝玉世俗化来衬托贾宝玉激进的新兴的人文主义精神。(甄宝玉听说,心里晓得…便说道:“师兄高论,固是真切。…所以把少时那一派迂想痴情渐渐淘汰了些,如今尚访视觅友,教导愚蒙…”贾宝玉愈听愈不耐烦,又不好冷淡,只得将言语支吾。第一百十五回)这个甄宝玉好像鲁迅笔下的闰土,也许鲁迅写《少年闰土》时受了这里的影响。甄宝玉与贾宝玉的对比,说明了明清之际的人文精神在与没落现实冲突中必然是失败的,是难以立足的。
四.《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不同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有不同的,但这并不能说明后四十回续补的,更不能说是高鹗续补的。
从内容上讲,后四十回里出现了林黛玉抚琴及论音律技巧。(第八十六回、第八十七回、第八十九回)从这一点上可以推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才学平庸、古板苟学于八股文者所续补的。
再有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最明显的不同是,前八十回里有大量的诗、词、曲、赋、歌行体、对联等古典文学作品,而后四十回里极少有这些文学形式。只是较通俗的对联出现过几处。这也许是历来被认为后四十回的艺术水平不及前八十回的证据吧。但是从这一点上可以推断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补。因为从高鹗的资料来看,就他的进士出身写几首诗,填几阙词是很容易的。要是高鹗作伪续补后四十回,他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所以胡适的高鹗续补说令人难以置信。
后四十回虽然极少有古典文学样式,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或贬低它的价值。我认为出现这一差别的原因有两种:
1。是小说创作的需要
A。《红楼梦》故事发展是以抄检大观园为分水岭的,是小说中贾家为代表的的封建大家族兴衰的突变点,是小说人物群体之间悲与喜、爱与恨、乐与哀的一个转折点。抄检之前,众亲属之间、各女儿与贾宝玉等都快乐地生活在大观园里,偶有摩擦,小有悲泣,但是总的来说是其乐融融的:结诗社、赏花、欢宴、互通有无等等。诗、词,对联,曲、赋等是他们表达自己情感、娱乐消遣、竞赛的主要方式。故此前八十回里的古典文学作品出现的比较多、比较频繁。抄检之后呢,大观园里的女儿们被驱逐的驱逐,被配人的配人,走的走,死的死,忙于持家的持家等等,谁还有闲情逸致写诗作赋呢?即使贾宝玉祭晴雯时写的《芙蓉女儿诔》,也是在被骗认为晴雯作了花神之后,在半喜半哀的情况下做的。(第七十八回)古典文学形式的创作讲究意境,是情与景地完美结合,只有在极欲表达内心情感和怀有有美好梦想的时候才可能写诗、填词等来表现自己的感受的。特别是诗,所谓诗言志,、诗缘情而绮靡。心里有情才会写出诗来,当林黛玉在得知贾宝玉与薛宝钗成大礼的时候,她彻底绝望了,心中的美好梦想化成了泡影,可谓身心憔悴到了极点,因此她才焚稿断痴情。贾宝玉也是如此,得知林黛玉死后呆呆傻傻,也是绝望了,林黛玉把诗稿都烧了,他还能写出诗来吗?其他的人更不用提了,薛宝钗也不会写诗了。试想一下,一个以家庭、以本职工作为主的女性,还会别出心裁地写诗抒情吗?因此在后四十回里很少有诗词等出现也是很正常的客观现实,假如薛宝钗看见贾宝玉细玩《秋水》,真的写诗劝夫苦读为功名,那倒真是搞笑了。
B。客观的现实生活写照
《红楼梦》中的人物刚出场时,贾宝玉、林黛玉等年龄都很小,他们处于早期的启蒙教育阶段。中国古代启蒙教育以识字、练字(毛笔字)、读古诗、作诗,对对联等为内容,因此贾政考查宝玉的功课是写诗、对对子、在一定时间内习写一定数量的字。这在前八十回里有多处情节描写。大观园里的姊妹们还替宝玉写字,以应付贾政的检查。后来贾宝玉稍长,他的教育也就以科考为主要攻读目标了,所以后四十回里贾宝玉的功课由诗词、练字转为作文了。诗词曲赋这种功课必然被搁置一边。从隋唐科举制成为国家选拔官员以来,读书人便有机会登上仕途。唐朝韩愈等认为诗赋不利于人的思想、见解表达,因此兴起古文运动,提倡写字数长短不一,不受格律体式等限制的文章,即以后的科考策论、八股文的雏形,主张文以载道。而诗歌曲赋难以做到这一点,小说中的贾政深谙其道,所以贾宝玉以后便和贾代儒学习儒家经典,如《孟子》等,诗歌表达情怀的这种功课便贾政被闲置一边。以林黛玉、薛宝钗为代表的女性没有参加科考的要求,她们的学习目的只是不做文盲,识几个字罢了。(林黛玉等也常以此话自谦)她们也就不敢再让贾宝玉写诗、对对子了。林黛玉是出于贾政等人对宝玉的殷切,况且自己寄人篱下,怎好引诱贾宝玉“不务正业”呢?薛宝钗则是出于和贾政同样目的,所以常劝诫贾宝玉对儒家经典的学习了。当贾宝玉快要下科场应试时,薛宝钗看到宝玉还摆弄闲书、看闲书就很诧异和不满(第一百十八回)。
2。小说在修改、传抄流传过程中造成的
曹雪芹的一百二十原本可能存在大量抒情达意的诗词等。前八十回出现的较早,可以认为是作者初稿一经写完就流传出来。我们知道《石头记》初期的传播方式是手抄本,且不是经过一人之手传抄的,应该是有多人转手抄录的。抄录者的水平不一,很有可能在多年的传抄过程中忽略或减省了诗词的内容。抄者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其一是小说这种文学样式属于市井文学,是面向大众的,也就是说能识字的普通百姓应该看得懂。这也是小说创作的终极目标。而像祭晴雯那样的《芙蓉女儿诔》的古典文学诗词歌赋,一般人是很难读懂的。这样就不利于普及,所以小说的主体文字应该是白话文。很多人和我说《红楼梦》读不进去,读读就头疼。我认为这和小说中的大量诗词古典文学内容有关。清朝乾隆年间的普通百姓文化水平也不是都很高的,小说后半部分诗词突然间消失,可能是基于大众化普及,作者再次修改时故意删减或传抄者删减的造成的。再有像《红楼梦》这样的巨著抄写(手工毛笔),应该是一件非常艰辛繁重的工作,所以抄写者很可能删减他认为不太通俗易懂的诗词等内容。
五.《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续写的
自胡适发表《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观点以后,绝大多数人都赞同这种说法,现在发行的小说《红楼梦版本几乎都把高鹗的名字署上。我认为这是不科学的,不符合客观事实,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高鹗是后四十回的证据,仅靠曹雪芹以及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就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认为高鹗伪以曹雪芹原著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光靠猜想和贬低后四十回的价值,以后四十回不如前八十回的艺术水平这些看法确立学术观点是不科学的,这样做的弊端会使文学研究处于混乱的状态,各种奇异的怪论会弥漫学术界,以至于蒙蔽世人,这与当今文艺恶搞泛滥不能说不无关联。这也是对历史、对原著本人、对小说传播者——做出巨大贡献的高鹗、程伟元的极大不尊重。我认为文艺学术研究应以公安刑侦、检察机关注重实据那样,不应以猜测、臆想为理论的依据。
我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高鹗补写的。首先小说在明清时期虽然是第一个鼎盛阶段,但它中没有被认作是正统文学形式,被看作是旁门左道、低俗的,是被正统文人鄙视的。也就是说它的社会地位不是很高,是市井文学,小说的创作大多是落魄失意知识分子,。也只有他们才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创作小说,曲折委婉地表现现实社会生活。蒲松龄写出了《聊斋志异》,曹雪芹写出了《红楼梦》。二人的人生作为也是相同的。其次,有过长篇小说的创作经历的人都知道,小说的构思、初稿、修改、到终稿需要大量的经历和时间以及经济上的支持。因此生活窘迫的曹雪芹很有可能在写作的过程中暂时中断,他的写作应该是很艰难的,所以后四十回好长时间后才断断续续地出现也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红楼梦》的完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需要漫长的时间来完成,前后出现误差是很有可能的,而且也是很正常的。花草比一天一天繁盛,也一天一天在变得枯败。人也是一样,曹雪芹是人不是神,他的思想、人生观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这是客观规律。因此《红楼梦》这部跨越十几载的小说先后有出入,不同时期的版本(手抄本)有差异这是很正常。有的手抄本修改得少些,有的修改得多些,甚至出现了矛盾,这是很正常的。例如,我的长篇网络小说《只做情人,不结婚》从2006年11月份开始在互联网上发表,到现在因各种原因修改了多次,无论是内容还是书名都有多次改变,所以现在各个网站上(包括非法转载)的同一部小说也都不一样。我认为《红楼梦》从曹雪芹一开始动笔,到写完最后一个字,应该是一个漫长、反复修改变化和早期传播的过程。在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之前,《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应该是曹雪芹一人所著。
六。《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应是曹雪芹原著,高鹗等加工整理而成的
如果说《红楼梦》今天流传下来的版本全是曹雪芹一人所著,字字不差,这也是不科学的,是不符合实际的。正如《诗经》的传播一样,会出现不同的注释版本。这其中已经显露出后来整理者的痕迹。《红楼梦》流传至今,在不同的传播过程中,特别是手抄时代,必然会打上手抄者的烙印,高鹗也不例外。在活字版本印刷的过程中,也必然会留下他的痕迹,也就是说对小说进行修改或补充,但这不等于说是补写后四十回,最多也就是改编。因此我认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应是曹雪芹原著,高鹗等为加工整理。
一.《红楼梦》及曹雪芹简介
《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我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之首。作者曹雪芹,他的名字已经并列于世界伟大作家之林。
曹雪芹约于乾隆九年(1744年)前后开始写作《石头记》,最早的《石头记》稿本,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的甲戌本,现在此本的过路本传世。可知此时的《石头记》八十回已基本完成。现在传世的后四十回是高鹗和程伟元在乾隆五十六年辛亥用木活字排印《红楼梦》时加上去的。其稿本的来源据程伟元的序言里说是从“鼓担”上买来的。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祖籍今辽宁省沈阳市。曹家自高祖曹振彦从辽阳随多尔衮入关后,即因功升迁。雍正五年末(1727年),曹罴匆蛏沛湔景浮⒅炜骺瞻副桓镏俺壹虾拧A瓿酰芗一乇本〕缥拿磐馑馐锌冢辈苎┣墼夹樗?4岁。曹家回北京市,曹钊栽诩虾胖校赫吣辏?729年)尚未宽释,直至乾隆元年始得宽免。曹家以后的情况就再无消息。曹家虽在江宁六十余年,但他们在北京原有家业,曹钤谠谧嗾劾锼担骸八幸糯娌担┚┲凶》慷所,城外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曹颙是在北京去世的,李煦在奏折里说:“于本月内择日将曹颙灵柩出城,暂厝祖茔之侧。”由此可见曹家的祖茔确在京郊。(摘自《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三期冯其庸《曹雪芹与》)
《红楼梦》第一回写到“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第一百二十回中结尾中写到:“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果然有个悼红轩,见那曹雪芹先生正在那里翻阅历来的古史。空空道人便将贾雨村言了,方把这《石头记》示看。…。”。由此《红楼梦》版本的早期作者便被署名为曹雪芹。
二.有关《红楼梦》作者的争议
1。高鹗,字兰墅,亦汉军旗人。乾隆六十年进士。有兰墅诗钞。(《二十五史·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二)
发表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明清档案史料丛编》第二辑上,新发现的高鹗档案史料是:高鹗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四月被赐三甲同进士出身,著以内阁中书用。嘉庆元年,补授汉军中书。嘉庆六年九月,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十月又任顺天武乡试武场同考官。嘉庆十五年,为都察院江南道监察御史。嘉庆十七年,署给事中,掌江南道。嘉庆十八年,仍在都察院掌江南道监察御史任上。
据乾隆间萃文书屋本《红楼梦》程伟元“序”及“引言”谈及陆续购得后40回续书残抄本事。程伟元高鹗只做了修补整理工作。程伟元(?~约1818)字小泉,苏州人。以科场失意,一生未仕。
2。胡适,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生于1891年,卒于1962年,现代著名学者、哲学家、文学史家、诗人,新红学的创始人之一。他早年肄业于上海中国公学,1910年赴美留学,师从著名的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1917年回国任北大教授,投身新文化运动,是该运动早期领导者之一。1949年再度赴美,1952年去台湾,1958年4月就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主要著作有《胡适文存》等。
胡适在红学上的主要观点:于1921年发表《红楼梦考证》一书,论证了《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以及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论证了《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
当今新出版发行的《红楼梦》的作者十有八九变成了曹雪芹和高鹗。
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的作者应为曹雪芹一人。
一.京东方言大量、频繁地出现在《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里
1992年7月,北京通县张家湾镇出现一块曹雪芹墓碑,这块墓碑是当地农民李景柱在1968年秋平整土地时发现的,碑上镌刻“曹公讳霑墓”五个隶书大字,左下角刻有“壬午”两字。
考证有关曹雪芹有证可查的资料,《红楼梦》应成书北京东郊附近。曹雪芹14岁随家人移居北京,住在京郊,因此小说中才出现了大量的京东方言。《红楼梦》是一部白话小说,小说中的叙述、对话采用了口语中的方言,地域特色鲜明。小说中的贾政、林如海、贾雨村等政客文人除去场面交际及书信往来用古文书面语外,其他的对话也用口语,如贾政和家里人说话就用口语。小说中的普通人大多数在日常交往中都用口语方言。
同一语言的方言,而坚持同一民族的社会群体是不同的民族。中国有官话、粤语、吴语、湘语、闽语、客家话等。①这就说明方言是地域的鲜明特征,方言具有地域性,方言是地域的一个基本标志。这个道理很简单,我们听一个人说话,通过他的方言词汇和发音,不就是可以判断出他是哪个地区的人吗?小说是以文字出现的,它的发音我们无法分辨出地域特征,但是方言词汇会呈现出了鲜明地域的特点。在乾隆时代,交通不发达,人口流动不大,也不像现在有电视等电子媒体的广泛语言语音传播,因此《红楼梦》中的方言词汇便是作者地域性的有力证据。
我的原籍是天津蓟县,我在这个块土地上生活了将近四十年,家乡的方言口语自然非常熟悉。天津蓟县位于北京城东180华里处,距北京通县约160华里。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中大量反复、频繁地出现京东方言口语,后四十回中且有新的方言口语出现,这无疑是一个铁证,证明了作者就是14岁就居住在北京郊区的曹雪芹。高鹗在当时是不具备这一客观先天条件的,所以他补写后四十回也是不能成立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中的京东口语方言条目见后附)
二.小说是虚构的真实,不是史料、自传。
小说的创作是艺术的真实,七实三虚是其创作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小说中的情节是可以根据现实生活的感悟来虚构,因此以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来论证后四十回是高鹗的补写,本身就不看科学。这就好比把《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看做历史上的诸葛亮一样可笑。
《金陵十二钗》图册与红楼曲是小说的一种创作手法,是抓住读者猎奇和阅读欲望的方法,不是小说的创作大纲和目录。小说中的种种暗示也是如此,再有好多暗示是读者和专家自己猜拟的,不能看做是小说的线索。再有小说写作跨越时间较长,作者的前后思想、认识也会有所变化,小说也会因时局的改变而多次修改,再有不同的传抄者在抄录《红楼梦》时也会出现误差,因此小说中前后后不同或出现矛盾、错误的地方,这是很正常的。例如,当今的网络小说创作,很多作者是边写作边上传到网站,而同一作品传到不是一个网站。一些人气高的网络小说,其他小网站还要非法转载。网络作者边写边修改,因此不同网站上的同一作者的同一部作品也就会有所不同。我认为曹雪芹写《红楼梦》和当今的网络作者差不多,也是边写边向外流传。
文字狱在清康熙至乾隆年间是很残酷的。曹雪芹博览群书,通古博今,不可能冒太大的风险来写《石头记》(小说的原名),否则他就会像方苞一样身陷囹圄,或是小说和《金瓶梅》一样被列为禁书。同样的道理,传抄者和高鹗等也不可能把《红楼梦》当做檄文来对待,小说是市井文学,是给大多数人读的,也不是策论和阳春白雪束之高阁的,是需要广泛流传的。所以《红楼梦》就不能引起统治阶级的恼怒和市民阶层的反感。因此曹雪芹和传播者们不时地删改敏感部分也是符合客观实际和要求的。
三.全书的思想、人物性格的塑造是基本一致的。
《红楼梦》从第一回到第一百二十回在主旨思想和人物性格的塑造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贾宝玉的呆傻(实际上是本真),贾政的孝道、严厉(严格)约束宝玉、鄙视贾环赵姨娘、对功名的渴望,袭人的忠与贤等。即使人物性格先后有差异,也是时间和环境的变化引起的,或是客观因素而不得已的。总的来说是符合客观真实的。如林黛玉后来不反对贾宝玉写文和参加科考,这是她寄人篱下不能太任性的结果,再有林黛玉考虑到贾政对宝玉的殷切,期望,故此口是心非。从而更反衬出她的孤独和凄凉。再有邢夫人的塑造上,前八十回中她的性格特征并不是很鲜明,到后来逐渐明朗起来。如鸳鸯在贾母死后自缢而亡,贾政自己要来香上了三炷,作了个揖,说:“他是殉葬的人,不可做丫头论。你们小一辈都该行个礼。”贾宝玉和薛宝钗均行了祭拜之礼。贾琏因想到她(鸳鸯)素日的好处,也要上来行礼,被邢夫人说道:“有了一个爷们便罢了,不要折受他(鸳鸯)不得超生。”贾琏就不便过来。(第一百十一回)。邢夫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以前鸳鸯曾驳了她的面子,宁死不肯嫁给贾赦做小妾,为此她受到了贾母的训斥。至此前后一串,邢夫人小肚鸡肠,为人苛刻的性格就非常鲜明了,这一人物的形象也就更丰满,更真实了。再有焦大,锦衣君查抄宁国府,他被押赶到西府(荣国府)看到贾政时,号天蹈地地哭道:“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爷们,倒拿我当冤家!连爷还不知道焦大跟着太爷受的苦!…把那些不成材料的的狗男女却像猪狗似的拦起来了。…我活了八十九岁,只有跟着太爷捆人的,哪里倒叫人捆起来!…我如今也不要命了,和那些人拼了罢!”说着撞头。(第一百零六回)这一情节对焦大的塑造与前面焦大醉后骂街的情节遥相呼应,突出了他居功自傲、倚老卖老、性情秉直、天不怕地不怕倔强老头子的性格特征。焦大和贾母一样,是贾府乃至整个社会兴衰荣辱的亲历者。焦大是男性的经历者,他也影射着贾府的开创者——太爷。焦大和太爷打天下,生生死死,也获得殊荣,最后他竟落得被锦衣军捆绑的下场,说明了贾家老太爷以死得来的功勋被贾赦、贾珍等给辱没了。贾母是贾家太爷过世后的主宰者,是贾家中的女性权威,她经历了贾家的辉煌,如她所说:“我到你们贾家已经六十多年了,从年轻的时候到老来,福也享尽了…”(第一百一十回)其实她还是贾家彻底败落的见证者。贾母虽然寿终正寝,但是她是含着流不尽的泪离开人世的。小说中还有很多例子,不胜枚举。
小说对以贾府为首的封建家族衰败做做了彻底地描述。贾府的家破人亡(抄查发配等);薛家的倾家荡产,苦于牢狱之灾;王家的大势已去等等。
《红楼梦》的结局不是大团圆,实际上是空壳之下的表面兴复。实际上一是人亡楼空,即所谓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地回来吗?即使人财回来了,也会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了。试想一下,即使贾赦和贾珍真的从海疆获赦免回来了,他们还能和以前老爷少爷的身体、心理一样吗?那种派头还存在吗?所以《红楼梦》的结局不是大团圆,不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是全书所揭示的悲剧性的最高体现。
1。表面上的大团圆,实际上是作者为使小说获得通行证的迫不得已写法。
贾赦、贾珍遇大赦回家,又袭了世职,返还了财物,实际上是幻想,是作者采取的虚构手法,为的是是该小说不被列为禁书,能广泛传播。《红楼梦》中多次写到天恩浩荡,比如贾妃的恩宠、赐物、省亲等等,这和后面的获赦免、返回家财是一个写作目的。如果小说把统治阶层写的过于真实,就很容易惹恼上层社会,轻则小说被禁,重则作者和传播者身陷囹圄,这一点前面已经论述过了。故此说这些内容很可能是作者特意设置的障眼法,才使的小说不被禁封,否则小说有可能失传。稍有文学创作经历的人都懂得这一道理,古今一理,不然的话给你戴上一个“借古讽今、妖言惑众”的什么大帽子,你受得了了吗?结尾中的贾宝玉中乡魁是有现实意义的。一是讽刺意义,世人重功名,而贾宝玉中乡魁后弃之而去,不是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吗?二是说明贾宝玉是一个绝顶聪慧的人,不像贾政所说的那种不思进取、一无是处的东西。全书贯穿贾宝玉一个呆傻、贪玩儿、热衷于儿女私情,这是小说对宝玉的表面描述,实际上贾宝玉是新兴的民主主义新青年的代表。他的呆傻是因为他专情,他的专情于儿女之事是人性的本真表现,他的贪玩儿是青少年的天真本性,所以贾宝玉的所谓不良行为正是人文精神的体现。上至贾政,下至袭人都怕宝玉荒废学业,不能取得功名,因此时常不厌其烦地劝诫他。宝玉也从未想认真读过书,他不以读书人自居,这就是新青年的表现。贾宝玉不愿意读书,并不等于他愚钝,所以到后来他稍稍一用功,便考了个第七名。这就说明贾宝玉不是一个只会调情、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第一百十九回)
2。悲剧性
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里,林黛玉在绝望中死去;薛宝钗和史湘云守寡一生,做了封建礼教的殉葬品;袭人到头来猴子捞月一场空的无奈;香菱受尽折磨,死于难产(“…产难完劫,遗一子于薛家…”第一百二十回);李纨、贾兰母子前途未卜;妙玉被掳受辱;探春骨肉分开,生离死别;迎春惨死夫手,惜春、紫鹃看破红尘遁世(紫鹃服侍迎春亦同出家)。元春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哪一个不让人落泪呢?就连贾政在抄查宁国府后也惶惶不可终日,如履薄冰。例如他在抄查后主动请人代奏捐出家产和大观园,自己也亲自奏本欲要捐出。贾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讨得圣上的欢心,害怕自己也有牢狱发配之灾。贾宝玉的悲剧性可以说是“毫无自由”,大到爱情婚姻的选择,小到看哪一本书,总是处处受到限制和约束。(却说宝玉送了王夫人去后,正拿着《秋水》一书一篇在那里细玩。宝钗从里间走出来,见他看的得意忘言……,宝玉见她这般,便道:“你这又是为什么?”宝钗道:“我想你我既为夫妇,…第一百十八回)
3。人文思想的体现
西方从十五世纪末开始出现文艺复兴运动,主要就是人文精神的体现,也就是强调人在现实生活得重要性,强调追求现实幸福,重视人的基本权利。我国你明朝中后期开始出现激进的人文民主思潮,如王明阳、李贽等人的观点。他们认为百姓的日常生活即是“道”,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诞生了《金瓶梅》、《红楼梦》这些以反映百姓日常生活为主题的伟大现实主义作品。这些作品与北宋时期张择端《清明上河图》等伟大的现实主义艺术作品一样,在中国文艺史上放射出灿烂的光芒。由此可见我国文艺领域里的现实主义人文思想比西方要早,可惜后来没有传承下去和发展开来。
《金瓶梅》就是因为太写实了,把家庭、婚姻爱情中的重要内容——性生活也写出来,一点也不避讳,所以进被列为淫书禁止了。而《红楼梦》就比《金瓶梅》技高一筹,知道哪些该写,哪些应该以虚幻的形式出现,哪些地方该假写,因此才保住了性命,才登上了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冠的宝座。可以说,《石头记》没有后四十回,就没有今天的《红楼梦》,也许它早就失传了。
在《红楼梦》里,人文主义精神集中表现在林黛玉和贾宝玉的身上,特别是贾宝玉。林黛玉主要是对自由和爱情的追求,她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喜怒哀乐形于色,不愿隐讳,当然是在一个贵族小姐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这也是受环境的制约和影响的。她对现实不满时便暗自流泪,当爱情绝望时,她焚了载有美好理想的诗稿,在临死的最一刻发出内心深处最催人泪下的呐喊挣扎:“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这是林黛玉对人性渴望的最激烈地诠释。贾宝玉心中是有情的,有爱才会时时表现出呆傻,实际上是人性本真的表现。现在不是有一首《香水有毒》歌曲,里面唱道:“还是这个我深爱的男人,他把我变成世界上最笨的女人…”古今一理,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真正爱情的代表,林黛玉因情而死,贾宝玉因情而遁世(其实也是死的另一种表现)。两个人相爱的根本也是悲剧意义产生的根源,因为现实是不允许他们两个结合的。不但200多年前如此,就是在如今也是这样的,光有爱情肯定是个悲剧,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要想苟活在这个世界上,到现在为止没有低俗的其他是不可能的,所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纯粹的理想主义爱情的追求者必然会消失,而且是悲剧性地消失。“所以曹雪芹在这里已经提出了一个现代的婚姻原则。而这一原则到今天在全世界也还没有真正能实现。因为这一原则是具有超前性的,是人类自身文明和发展的一个进步。”(摘自《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三期冯其庸《曹雪芹与》
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就伟大在它既不是虚幻的、脱离现实的才子佳人式小说,也不是只描写低俗、腐朽的没有人文精神的纯超级自然主义的写实小说。《红楼梦》的主旨是对自由爱情婚姻追求的歌颂,虽然以悲剧结束,但令人警醒,给人以心灵的洗涤,给人以悲剧的美感。它的悲剧性是希腊式的抗争,而不是听天由命传统中国式的悲哀。林黛玉和贾宝玉是追求现实幸福自由爱情婚姻青年的典型代表,既有情爱也有性爱,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是完美的爱情婚姻。二人渴望结合,就是渴望理想中的婚姻(也就包含着性),当贾宝玉与薛宝钗新婚大礼之时,林黛玉才彻底绝望了,心中的一点余晖也散尽了。她什么都没了,多病的身体和绝望的心彻底支持不住了,也就不可能存在了。因此他们俩的爱情是现实性的,而不是虚无的但丁式的精神之恋。所以《红楼梦》是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而不是浪漫主义的。贾宝玉更是痴心不改,林黛玉死后,他形同槁木,精神恍惚,甚至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他屡屡思念林妹妹,对林的痴情最终也没能割断。所以贾宝玉在满足了周围人的最后一个欲望之后,便悄然离去。贾宝玉最后不是出家,而是消失,是人文精神新青年的消失,作者只是采取了让人可信的结尾,毕竟是小说嘛,得让老百姓接受得了啊。
在小说中,作者还虚拟了一个甄宝玉。甄与真谐音,也可以说是现实中实用主义的宝玉,一个庸俗的宝玉化身。甄宝玉与贾宝玉用现代属于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二者外表没有什么区别,甄宝玉是实用主义者,是符合世俗标准的好男儿,而贾宝玉在常人眼里却处处违反常规礼俗、顽固不化、不务正业,只知道儿女情长,是个痴呆种子。作者对两个宝玉的刻画,可谓良苦用心,用甄宝玉世俗化来衬托贾宝玉激进的新兴的人文主义精神。(甄宝玉听说,心里晓得…便说道:“师兄高论,固是真切。…所以把少时那一派迂想痴情渐渐淘汰了些,如今尚访视觅友,教导愚蒙…”贾宝玉愈听愈不耐烦,又不好冷淡,只得将言语支吾。第一百十五回)这个甄宝玉好像鲁迅笔下的闰土,也许鲁迅写《少年闰土》时受了这里的影响。甄宝玉与贾宝玉的对比,说明了明清之际的人文精神在与没落现实冲突中必然是失败的,是难以立足的。
四.《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不同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有不同的,但这并不能说明后四十回续补的,更不能说是高鹗续补的。
从内容上讲,后四十回里出现了林黛玉抚琴及论音律技巧。(第八十六回、第八十七回、第八十九回)从这一点上可以推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才学平庸、古板苟学于八股文者所续补的。
再有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最明显的不同是,前八十回里有大量的诗、词、曲、赋、歌行体、对联等古典文学作品,而后四十回里极少有这些文学形式。只是较通俗的对联出现过几处。这也许是历来被认为后四十回的艺术水平不及前八十回的证据吧。但是从这一点上可以推断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补。因为从高鹗的资料来看,就他的进士出身写几首诗,填几阙词是很容易的。要是高鹗作伪续补后四十回,他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所以胡适的高鹗续补说令人难以置信。
后四十回虽然极少有古典文学样式,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或贬低它的价值。我认为出现这一差别的原因有两种:
1。是小说创作的需要
A。《红楼梦》故事发展是以抄检大观园为分水岭的,是小说中贾家为代表的的封建大家族兴衰的突变点,是小说人物群体之间悲与喜、爱与恨、乐与哀的一个转折点。抄检之前,众亲属之间、各女儿与贾宝玉等都快乐地生活在大观园里,偶有摩擦,小有悲泣,但是总的来说是其乐融融的:结诗社、赏花、欢宴、互通有无等等。诗、词,对联,曲、赋等是他们表达自己情感、娱乐消遣、竞赛的主要方式。故此前八十回里的古典文学作品出现的比较多、比较频繁。抄检之后呢,大观园里的女儿们被驱逐的驱逐,被配人的配人,走的走,死的死,忙于持家的持家等等,谁还有闲情逸致写诗作赋呢?即使贾宝玉祭晴雯时写的《芙蓉女儿诔》,也是在被骗认为晴雯作了花神之后,在半喜半哀的情况下做的。(第七十八回)古典文学形式的创作讲究意境,是情与景地完美结合,只有在极欲表达内心情感和怀有有美好梦想的时候才可能写诗、填词等来表现自己的感受的。特别是诗,所谓诗言志,、诗缘情而绮靡。心里有情才会写出诗来,当林黛玉在得知贾宝玉与薛宝钗成大礼的时候,她彻底绝望了,心中的美好梦想化成了泡影,可谓身心憔悴到了极点,因此她才焚稿断痴情。贾宝玉也是如此,得知林黛玉死后呆呆傻傻,也是绝望了,林黛玉把诗稿都烧了,他还能写出诗来吗?其他的人更不用提了,薛宝钗也不会写诗了。试想一下,一个以家庭、以本职工作为主的女性,还会别出心裁地写诗抒情吗?因此在后四十回里很少有诗词等出现也是很正常的客观现实,假如薛宝钗看见贾宝玉细玩《秋水》,真的写诗劝夫苦读为功名,那倒真是搞笑了。
B。客观的现实生活写照
《红楼梦》中的人物刚出场时,贾宝玉、林黛玉等年龄都很小,他们处于早期的启蒙教育阶段。中国古代启蒙教育以识字、练字(毛笔字)、读古诗、作诗,对对联等为内容,因此贾政考查宝玉的功课是写诗、对对子、在一定时间内习写一定数量的字。这在前八十回里有多处情节描写。大观园里的姊妹们还替宝玉写字,以应付贾政的检查。后来贾宝玉稍长,他的教育也就以科考为主要攻读目标了,所以后四十回里贾宝玉的功课由诗词、练字转为作文了。诗词曲赋这种功课必然被搁置一边。从隋唐科举制成为国家选拔官员以来,读书人便有机会登上仕途。唐朝韩愈等认为诗赋不利于人的思想、见解表达,因此兴起古文运动,提倡写字数长短不一,不受格律体式等限制的文章,即以后的科考策论、八股文的雏形,主张文以载道。而诗歌曲赋难以做到这一点,小说中的贾政深谙其道,所以贾宝玉以后便和贾代儒学习儒家经典,如《孟子》等,诗歌表达情怀的这种功课便贾政被闲置一边。以林黛玉、薛宝钗为代表的女性没有参加科考的要求,她们的学习目的只是不做文盲,识几个字罢了。(林黛玉等也常以此话自谦)她们也就不敢再让贾宝玉写诗、对对子了。林黛玉是出于贾政等人对宝玉的殷切,况且自己寄人篱下,怎好引诱贾宝玉“不务正业”呢?薛宝钗则是出于和贾政同样目的,所以常劝诫贾宝玉对儒家经典的学习了。当贾宝玉快要下科场应试时,薛宝钗看到宝玉还摆弄闲书、看闲书就很诧异和不满(第一百十八回)。
2。小说在修改、传抄流传过程中造成的
曹雪芹的一百二十原本可能存在大量抒情达意的诗词等。前八十回出现的较早,可以认为是作者初稿一经写完就流传出来。我们知道《石头记》初期的传播方式是手抄本,且不是经过一人之手传抄的,应该是有多人转手抄录的。抄录者的水平不一,很有可能在多年的传抄过程中忽略或减省了诗词的内容。抄者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其一是小说这种文学样式属于市井文学,是面向大众的,也就是说能识字的普通百姓应该看得懂。这也是小说创作的终极目标。而像祭晴雯那样的《芙蓉女儿诔》的古典文学诗词歌赋,一般人是很难读懂的。这样就不利于普及,所以小说的主体文字应该是白话文。很多人和我说《红楼梦》读不进去,读读就头疼。我认为这和小说中的大量诗词古典文学内容有关。清朝乾隆年间的普通百姓文化水平也不是都很高的,小说后半部分诗词突然间消失,可能是基于大众化普及,作者再次修改时故意删减或传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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