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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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的本意是想写郭宇村,却扯了许多凤栖城,人一上年纪就是这样,许多记忆已经成了碎片,说话容易前后颠倒,前言不对后语。好在笔者有言在先,这部小说没有主题。凤栖那边破事太多,一时难以捋顺,借这段时间咱先侃侃郭宇村,说说咱的憨女。

那天早晨起来,太阳照样爬在树梢,憨女把榆树条子编成的绳索缠在腰间,到疙瘩家拿了几个糜子馍,端起水瓢灌了一肚子凉水,上山去砍柴。

憨女砍柴不为自家烧,她是全村人家烧柴的来源。她那饭量大得惊人,良田爷种几亩薄田根本养活不了憨女,憨女不会种田,只会砍柴,时间一长全村人的烧柴全由憨女一人承包,憨女给谁家砍柴谁家就给憨女管饭。

这天,憨女给疙瘩家砍柴,自然就由疙瘩管饭。早晨憨女只拿几个冷馍,一边吃馍一边走路,走到柴山正好将馍吃完,于是下手砍柴,中午背着小山似的柴捆子回村,正好赶上主人家吃饭。每天周而复始,也落得心底坦然。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打发,唯独听见谁家婴孩落草时的哭声,便痴痴地站着,若有所思。谁都没有想到过给憨女找一个男人,憨女可能压根也没有想过结婚。

这天跟平日没有什么两样,路过村口的歪脖树,照样听到喜鹊夫妻在对唱。憨女把一块馍渣放在树下,躲在一边偷看,果然看见那喜鹊飞下来,叼走了馍渣,飞回树杈,几只小喜鹊伸出稚嫩的小嘴,围着妈妈叽叽喳喳。

憨女看得动心,把手指头含在嘴里,不知道想啥。

突然间,憨女看见了,路边的茅草上,露着一长串血渍,那血渍可能时间已久,变得暗红,这本来没有什么奇怪,常常有山里的野兽来村里糟蹋猪羊,有时半夜听得鸡叫,早晨起来一看,满村飞着鸡毛,寒冬的夜里,山民们常把家养的肥猪赶回人睡觉的屋子里,人猪同住一屋,害怕野狼来了把猪叼走。把羊赶进山洞里圈起来,山洞口子上还要挖一个深坑,常见野狼野猪掉进坑里,做了山民们的盘中餐。可是这天早晨憨女断定,那血渍就是人血!

那憨女有什么本领,能辨得那血渍是兽血还是人血?其实道理很简单,只要一嚐就知道,人血带点咸味,兽血带点腥味。憨女把那血渍放到嘴里抿了一下,立马断定,这是人血。

这点本领是我从伯父那里学来的,究竟是不是那样?没有试过,也不想试,我一见血就恶心。

言归正传。憨女立马断定,昨夜野狼可能叼走了谁家的小孩……孩子对于憨女来说是一种诱惑,她见了村里谁家的孩子都绽开笑脸,孩子们常常跟在憨女屁股后面起哄,憨女故意对那些孩子们扮起鬼脸,惹得孩子们哈哈大笑,憨女也从孩子们的笑声中得到了某种安慰。

憨女敢从狼窝里掏狼崽,不能容忍野狼叼走村里的小孩。她顺着血渍一路寻找,终于找到了一个山洞,她几乎想都没有想,就向山洞里走,突然,山洞里传出了一声枪响,震耳欲聋,憨女几乎本能地躲了一下,接着大叫一声:别开枪,是我!

山洞里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你是谁?

憨女说:我是郭宇村的憨女!那憨女不憨,知道洞子里的人有枪,郭麻子的队伍经常上山打猎,憨女认识枪,知道枪能打死人。憨女也常去瓦沟镇,由于憨女长相特别,瓦沟镇的人都认识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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