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嘴,吧嗒一下,石头砸在大头上。
唐积德这下可火了,只见他嗖的一下,整个身子就钻出水箱,抬脚向野鸡踹去。
“表演结束,鼓掌!”野鸡嘴里哒哒哒的奏乐,唐积德也只好讪讪地收回脚丫子,四下鞠躬。回应他的,是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
阿嚏——唐积德打了个喷嚏,他身上就一件裤衩,被风一吹,凉飕飕的。于是缩着脖子抱着膀子踅摸了一下,跳起来扯过旁边黑色的幕布裹在身上,果然热乎了不少。场下所有的魔术师都傻眼了:布罩居然还有这个用途吗?
第三十四章 狗尾草的正确位置
“绿毛,别跑!”野鸡大声吆喝着,原来是大卫想要趁乱开溜,被它给抓个正着。
大卫低着头,假装听不见继续往人堆里面挤。要他当面向一个不入流的家伙认输,一世英名岂不是毁于一旦。
想跑,没那么容易——唐积德从水箱上边跳下来,拍拍大星的刺头,只见瓦西里噢噢两声,直接腾身而起,踩着观众的肩膀追上去☆后一个漂亮的空翻,直接骑到大卫的脖子上。
“妈了个巴子的,输不起了是不是,就你这样的熊包,俺一天打你八遍!”山羊胡子就在这个方向,他挤上前去,烟袋锅悄悄在大卫的屁股上来了一锅子。只听刺啦一声,大卫的裤子就被烫出一个窟窿,屁股蛋子上也留下了山羊胡子的独家印记。
这下把大卫疼得直蹦,头顶上还有大星揪住他的头发,而且周围不少华人都形成一堵人墙,起哄似的将他围住,想跑是不可能了。
最兴奋的要数陈依依了,她绝对自己做出了最英明的决定,拜了一位好师傅,连大卫都能轻松击败,实在太厉害啦!
于是拉着唐积德来到大卫身前:“先生,您不会是输不起吧?曾经,大卫先生也是我的偶像呢。”
大卫什么场面没见过,但是一张老脸还是感觉有点发烫绝品帝尊。刚要张口说话,就看到旁边忽然有人搭话:“一场魔术定输赢,这个好像是对双方都不大公平吧,毕竟每一位魔术师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
救星啊——大卫连忙循声望去,不由眼前一亮,只见说话的是一个比他年轻几岁的东方人,个头不高,气度沉稳,尤其是一双手,修长而灵巧。
这个人大卫还真认识,是岛国最知名的一位魔术师,名叫绪川集人,长期在美国发展,也很有名气,于是连忙向对方点头致谢。虽然两个人的风格不同,大卫属于道具派,而绪川集人是手法派,但是能在关键时刻出言相助,大卫还是很感激对方的。
绪川集人也点点头,然后又向前两步,走到唐积德跟前,伸出他那双保养的比女人还要精心百倍的手指。
这家伙又是哪根葱?唐积德很是不满地瞥了那人一眼。虽然刚才他好像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但是其实还是明显偏向大卫的。
“师父,这位是岛国魔术界第一人绪川集人。”陈依依到底是这个行当里面的,所以见识远胜唐大头。
唐积德点点头:看来是想要帮主子出头了。于是嘿嘿两声:“愿赌服输,这么多人都是见证者,谁也甭想耍赖。你要是不同意的话,也可以替大卫先生致歉。”
“唐先生,想不到您原来也是同道中人。刚才的水中逃生也确实很精彩。可是以我看来,只怕不能归于魔术的范畴吧,所以谁赢谁输不好下结论。”绪川集人最擅长的就是近景手法魔术,所以刚才也看得最仔细。但是令他失望的是,根本就没有瞧出什么门子。由此他也得出一个骇人的结论:如果用魔术解释不了的话,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这根本就不是魔术。
这小子眼光还真够毒的——唐积德想起了小虾米跟他交代过的注意事项,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不要太过骇人听闻,免得惹人怀疑。现在看来,小丫头还是有先见之明的。
不过事已至此,当然硬着头皮也得上了,于是抓抓后脑勺:“想必阁下见多识广,每一种魔术都能看破其中的玄机了?”
任何一位魔术师也不敢这样夸口的,绪川集人当然也不敢,他温和地笑了笑:“大卫先生最擅长的魔术是在空中飞行,如果阁下也能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就可以证明阁下确实技高一筹。大卫先生,您现在飞行一下如何,就当是比赛的延续?”
大卫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才觉察到不对。他的飞行魔术确实美轮美奂,看起来神奇无比。但是却必须要有专业的场地,同时身上也要缠满线圈,利用磁悬浮的原理,达到在空中自由飞翔的效果。这在顶尖的魔术师之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绪川集人当然也一清二楚,可是现在绪川集人居然要他现在就飞,明显是居心不良嘛。
想到这里,大卫后背一阵恶寒,他终于明白了,绪川集人并不是来帮忙的,而是想要看他出丑。这家伙用心好不歹毒,连那个大头也算计在内,一石二鸟,令他们二人一起颜面扫地。
“你——”大卫气往上撞,可是看到绪川集人一副谦恭的模样,却又无法指责对方的卑鄙,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
而绪川集人则伸出他那双几乎完美无缺的手掌,微笑着拍拍大卫的肩膀:“大卫先生,现在是证明你的最好机会。”
因为大星还骑在大卫的肩膀上,所以绪川集人的手掌也顺便拍拍大星的脚掌,然后,手上就出现了一枚红灿灿的桃子:“猩猩先生,可以下来吃桃子吗?”
大星晃晃头,继续抓住大卫的头发不撒爪。绪川集人又笑了笑,手掌交错,又一枚桃子被他变出来。
“好——”观众有人已经开始叫好。
不过大星的意志力还是很坚定的,咽了两下口水,依旧不肯下来。野鸡见状嘎嘎两声:“这样的烂桃子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摆,知道俺们是哪的吗,桃花岛,遍地都是仙桃不败战神!”
绪川集人点点头,双手一拍,两个桃子就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从他的指缝里面,慢慢冒出一枚金灿灿的钱币,凑到大星跟前。
“俺们家大星从来都不会钻进钱眼里,你少在这卖弄!”野鸡还是比较聪明的,也瞧出了绪川集人的用意。这家伙明显是来搅局的,想要踩在大卫和大头的肩膀上,目的是要抬高自己的身价。
“有道理,这钱好像是小了”绪川集人口中自语,然后合起双掌,只见一枚足有拳头大小的钱币又冒出来,而且接二连三,一枚一枚,层出不穷,落在地上,叮叮当当一阵脆响。
周围的观众都报以热烈的掌声,这种近景魔术最考验手法,也最容易和观众交流,是练出来的真功夫,比起花里胡哨的道具派,纯粹依赖各种道具,确实要高明许多。所以,手法派的魔术师多瞧不起道具派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野鸡还要说话,结果被唐积德给扒拉到一边:再说下去都快变成小鬼子的托儿了。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小鬼子确实有两手,随机应变的能力超强。
既然你想露脸,那我就当众打你脸——唐积德打定主意,便伸手将大星叫下来,然后从地上捡起来两枚大钱币,相互撞击两下,发出当当两声脆响,撇撇嘴:“可惜不是金的。”
绪川集人微笑的目光投过来:“怎么,唐先生对这样的小把戏也有兴趣,不妨露两手。”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你认识我,好像我们没见过面吧?”
“唐先生威震九州四岛,怎敢不识!”绪川集人依旧笑容满面,但是在他的眼神之中,却闪过一丝凌厉。
原来如此,真够记仇的——唐积德也终于搞明白了,这家伙不光是要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其中还有报复上次章鱼军大闹岛国那一箭之仇。好好好,既然如此,那我行善的时候就更没有心理压力了。
于是也伸出手臂,在绪川集人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原来是老朋友,那得亲近亲近。”
缩回手掌之后,手上已经多出了两根香蕉。唐积德随手扔给大星。只是里面有一根是烂的,又被大星给甩了回来。唐积德抓抓后脑勺。然后就把烂香蕉递到小鬼子面前:“大星不吃,只好请阁下笑纳了。”
因为唐积德是光着膀子,而且身上也只穿着一个大裤衩子,所以这类无中生有的魔术,难度就大大增加。同样是遍水果,比先前绪川集人的就高明了许多,旁边的观众中也有不少行家,于是更加热烈的掌声响起。
绪川集人面色一变,心里骂了一声八嘎。刚要再露一手,却听见周围忽然响起了一阵哄笑。四下望望,只见许多人都指着他的头顶,笑得好不开心,连忙用手在头上一划拉,抓到一物,放到眼前,却是一根狗尾草。
唐积德略略向前探探身:“想不到阁下还有这个爱好,可是像狗尾草这种东西,即便要佩戴的话,也不好插在头上,插到屁股上才是正确的位置。”
哗——那些位于绪川集人身后的观众又是一片大哗,绪川集人也意识到什么,连忙伸手在后面一抄,果然又抓到一样东西,依旧是一根狗尾草,只是比先前的大了许多,足有一尺半长,毛茸茸的,真像是一根狗尾巴。
“八嘎!”绪川集人终于收起了他的伪善,露出一副凶恶的模样。
“嘎嘎嘎——八个嘎,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野鸡这回来劲了,它最愿意做的事情就是痛打落水狗。
绪川集人杀人般的目光扫过唐积德:“在魔术节上,我会向你挑战的!”说罢,脚下腾起一团烟雾,他的身形笼罩其中,看不真切。等到烟雾消失之后,绪川集人已经踪迹不见——
第三十五章 阎摩罗王
围观的人们渐渐散去,接连几场大戏,足够他们回味一阵的了。大卫也黯然离开港岛,和他踌躇满志而来的时候相比,这位曾经风头无限的魔术师,估计以后再也不会登台。
唐积德一行人也离开了街心花园,他们不知道的是,在半个小时之后,港岛的一家电视台就报道了此事,而且还大肆宣扬。甚至在电视的画面之中,还有唐积德和大卫比赛的全过程,以及他戏耍绪川集人的镜头。绪川先生身后耷拉着毛蓬蓬的狗尾草的画面,不知道笑翻了多少人。
“狗仔队无处不在啊?”唐积德也不得不感叹起港岛记者的敬业。
不过对他来说,也算是一战成名,走到哪都有人喊“大头魔术师”。开始的时候唐积德还沾沾自喜,到了后来就不胜其烦,唯恐避之不及。
为了摆脱大批追踪者,在湾仔小霸王的带领下,专门走僻静的小巷,果然清净不少。正行间,前面的巷口忽然出现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形,头上缠着一圈一圈的包头巾,脚上赤足,整个人皮包着骨头,就跟一具行走的干尸。
“阿三,大白天的不要跑出来吓人好不好——”肥鸟很是不满地嚷嚷一声。
那位阿三根本就不搭理它,自顾自地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笛子吹起来,笛声悠扬,又似乎带着一股神秘,听起来十分诡异。
野鸡倒也识货:“嘎嘎嘎,原来你是耍蛇啊,跟杂耍也沾点边。不过俺咋没看到你的蛇呢?”
耍蛇人也显然能听懂英语,他略略点头,笛声忽然出现几个杂音,异常刺耳。然后,就看到野鸡忽然趴在地上,使劲抻长了脖子,脑袋还一探一探的,说不出的诡异。
大星连忙上去扒拉一下它的脖子,真担心野鸡把自个的脖子抻断。却听到野鸡嘴里翻来覆去地嘟囔:“俺是一条蛇,俺是一条蛇!”
厉害——后面的人不由交流了一下眼神,这在魔术中也是一个很冷僻的门类——催眠。而小虾米则微微皱着小眉头,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从这个印度人身上,她似乎感觉到有一股熟悉的气息。
阿巴拉古,噢——耍蛇人的笛声再次一变,这次的曲调听起来颇有些熟悉,欢快之中带着淡淡的哀愁,赫然是那首有名的拉兹之歌。而野鸡也不再装蛇,开始卖力地呼扇翅膀,跳起欢快的舞蹈。
“我是流浪汉,很高兴能在这里遇到我的朋友。”那个人呲牙笑了笑,结果看起来更加可怖。不过,唐积德和小虾米却从他的眼神和笑容之中感觉到了真诚。对于他们来说,早就不再以貌取人,更多的是感受更深层次的东西,所以鲜有走眼的时候。
于是唐积德伸出手,使劲和对方握了握:“你好,拉兹先生。”既然对方自称流浪汉,那么唐积德自然就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那部经典的印度电影,里面的主人公就叫拉兹。只是电影中的拉兹是个热情的帅小伙,非是眼前的干尸相比。
流浪汉的手全是骨头,稍稍有点硌手,不过力道十足,使劲和唐积德握了握:“先生,我该如何来称呼你好呢,是叫您大头魔术师呢,还是尊称您为坚牢地神?”
这下唐积德就不够看了,以他的学识,哪里知道坚牢地神是何许人也。于是求助的眼光望向小虾米。事实上,坚牢地神是古印度神话中二十四大天王之一,是掌管土地和一切植物的神灵。如果唐积德要是知道对方一语道破天机的话,估计非得惊得来个大腚墩不可。
还好,有小虾米这个天才儿童在场,只见她的脸上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然后按照印度教的传统礼节,向对方施礼。在毛毛球岛的时候,那里的人们多是印度教徒,所以早就熟悉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称呼您紧那罗王?”
紧那罗王为“天龙八部”之一,也入选二十四大天王。主要职责是表演歌舞器乐,所以是音乐之神。
听了这番话,流浪汉脸上的笑容更盛,也就更加骇人,他伸出枯骨般的手掌,同样还礼之后说道:“哈哈哈,如此说来,那我就只好称呼您鬼子母喽。”
他们在这相谈甚欢,野鸡也终于摆脱了魔笛的控制,重新恢复了清明。虽然对于刚才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但是那段空白记忆还是令它有所怀疑。在跟何田田验证一番之后,野鸡勃然大怒,可是想想对方的手段,它还真不敢上去理论,只能远远的嚷嚷:“你个老叫花子,臭要饭的,死流浪汉,说俺们家小虾米是鬼子母,有长得这么好看的夜叉之母吗?”
它不好意思说自个的丑事,索性就拿小虾米做文章。野鸡跟着小虾米也不是白混的,学识噌噌见涨,它也知道鬼子母同为二十四天神之一,但却是恶神,生了五百个小夜叉,专门以小孩为食,残害众生。
流浪汉也颇有些诧异,想不到这只鹦鹉也能博闻强记。于是点头道:“鬼子母被释迦佛点化,皈依佛门,专门庇护妇女和小儿。善恶之间,存乎于心,不必着相。”
野鸡这下没话说了,只是刚才被耍戏了一通,十分不爽,嘴里叨叨咕咕:“自高自大,自封天神。要是这样的话,那俺还是阎摩罗王呢。叫你生就生,叫你三更死就活不到五更。”
它所说的阎摩罗王也是二十四天神之一,传到中土之后就逐渐演变成阎罗王。
对于野鸡这种颇富阿q色彩的精神胜利法,大伙也全都置之一笑,不再理它。有小虾米居中翻译,双方居然相谈甚欢。唐积德也很纳闷:这位拉兹老兄见闻广博,尤其是对自然万物很有独到的见解,莫非也是同道中人?
陈依依也同样很好奇:“长者,请问你也是魔术界的前辈吗?”
流浪汉再次露出他那骇人的笑容:“魔术,小道尔,我修行的是古瑜伽术,挖掘身体的极限,畅游天地之间,这才是真正的大道。”说完,又意味深长地望了望唐大头和小虾米,“两位又何必在红尘中打滚呢,不如随我去吧,遨游太虚,岂不逍遥——”
哥还没娶媳妇呢——唐积德抓抓后脑勺:“拉兹先生,我们都是俗人,自然要在红尘中打滚,抱歉抱歉。”
流浪汉沉吟一阵:“也好,出世入世都是修行,或许这条道路真正适合你们也未可知。不过有机会的话,希望我们能在婆罗多相见。”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然后悄悄捅捅野鸡的屁股:“婆罗多是啥地方?”
野鸡正没好气呢,于是嘎嘎两声:“就是十八层地狱!”
“先把你打进十八层地狱,专门在割舌地狱里面割舌头,割了长,长了再割。”唐积德索性将野鸡的破嘴缠住,免得它烦人。
“大头叔叔,婆罗多是一些印度人对他们本国的称呼,就像我们喜欢称呼华夏九州的道理差不多。”还是小虾米耐心地给大头叔叔扫盲,像野鸡那样的,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
唐积德这才点了几下大脑袋:“好好好,有机会也希望拉兹先生能去我们桃花岛溜达溜达。”
流浪汉也再次展现出他那魔鬼般的微笑:“如果能够有幸去神之子的家乡一游,当然是平生快事。”
听到神之子这个称呼,唐积德多少觉得有点脸红,想想毛毛球和印度那种密切的联系,对方能认识他并且知道桃花岛这个地方也就可以理解了。于是伸手摆了摆:“拉兹先生不要取笑。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他年相见,后会有期!”既然对方要走,唐积德总得交代几句场面话,可是他又实在想不出什么,只好凑合了几句应景。
噗嗤,陈依依捂着嘴乐出声,这位师父还真有意思,这么老古董的临别赠言也好意思说出口。
而流浪汉先生却是一愣:“好不容易遇到同道中人,当然要盘桓几日。”
不走啊——唐积德咂咂嘴:“不走就好,先吃饭去!”转悠了一小天的时间,肚子还真饿了。
既然要吃饭,那么大星自然熟门熟路,直奔牛丸店而去。乐得唐积德在后面直夸:“好同志啊,为了省钱,宁可多走十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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