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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喂,给我这个病歪歪的老头留点面子吧。”

白日梦尽(一)

虽然有很多天没睡好觉,柳暗花明的狂喜仍是让她睡不着。他无奈,把她手脚按住,哄孩子一样轻声哼唱着那首旋律动听的英文歌。她把手指放到他的喉结上,闭着眼睛仔细感受着若有若无的振动,好像这样做,那些音符就能通过指尖直达心底。

在漫天的玫瑰花瓣中,她沉沉睡去。

小心翼翼地移开喉结上的手指,他为她盖好被子,轻声下床。

从书桌的抽屉里取出白天收到的信,信封是很朴素的白色,信上的字他辨认不出是出自谁手。手指从地址上一点一点抚过,那座楼的样子,每一块草坪,每一座台阶,后院的核桃树和矢车菊,以及不远处那座挂满蝙蝠的大桥,都在记忆中一一复苏。

德克萨斯,奥斯汀市,米勒街131号,他曾经的家。

打开信封前,他回头看了眼白可安详的睡脸。

犹疑地展开信纸,开头的两个单词让他眼眶一热。

“亲爱的露西。”他默念着,会这样叫他的除了母亲,就只有哥哥。

快速翻到最后一页,写在最下面的不是他期待中落款。

他略微失望地翻回第一张细读。他的哥哥在信中仔细写了这20年来生活的点点滴滴,从以为他死了,到无意中发现他居然还在世上,他又是花了多少年才找到了他,字字情真意切,期盼他能够早日回家。

可是他怎么能够回去,他如果回家,就只有死路一条。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愣住。开头一句话写:我们亲爱的父母都已在三日前的一起车祸中不幸亡故。

父母、亡故。

他的目光一直在这两个单词上徘徊。隐隐从喉咙里发出哼笑,断断续续,又无法停止。他捂住嘴,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站起来时头脑一阵眩晕,只裹了一件单衣便走出房间。

一个人在荒凉的公路上步行,春夜的寒风打在脸上分辨不出温度。往来的车辆经过时吹起衣角,不知不觉,竟走到车道边缘。他退到身后的沙地上站住,漠然地看着各色的汽车尾灯消失在无尽的黑暗中。

原地躺下,四肢打开。浓黑的夜幕被芒刺戳破,宇宙之光行走了亿万光年到达他的面前。他想起小时候曾问过的幼稚问题。

如果光线行走会发出声音,是不是与飞速掠过的引擎一样?

如果风太过强烈,它们会被吹得偏离方向吗?

如果我此刻看到的星星已经是亿万年前的景象,那么父亲、母亲,我看到,是何时的你们。光到达你们面容和到达你们内心所用的时间是一样的吗?

等了这么多年,你们终究没能给我一个答案。

闭上干涩的眼睛,听风在四周流动,脑中有一根松软的神经在游走,牵引着他的不同感官,产生错觉。像是漂浮在河流中,身体变得很轻很轻,随时可以去到任何一个地方。

睁眼时,天际已经泛出鱼肚白。他环顾四周,发现这不是他熟悉的那段公路,拖着带病的身子,他居然走了这么远。

来时的路上,景物被日光照亮,满眼都是碧绿的麦田,公路长的像是要绕到地球的另一边。那种轻得像水草一样的感觉再次袭来。直到晨光中,白色的房子安静地出现在视线里。天大地大,之于他,就只这么一处容身之地,就只那一个互相惦念的人。他终于明白一直以来他最渴望的是什么。

是归属感。

如果说父母给予他的归属是一种无妄,那么他们的辞世则是这场无妄的破灭。是破灭也是解脱。

他自由了。

回到家,房间里的白可还在睡着,他坐在床边等待她醒来。

阳光落在睫毛上,她的眼皮轻颤,像是要抖落这些金色的微粒。朦胧中看到梦里的人安然在身边微笑,她拉过他的手放在脸庞,问:“今天怎么这么早?”

“做了一个梦,醒了就睡不着。”

“我也做梦了。”她急着想告诉他那个美梦,但想到从未听他说过自己的,便按捺住说,“你先讲。”

他想了想说:“我梦到我们回到中国,像是在北方,每个房子前面都挂着两盏大红的灯笼,外面飘着雪,映着红色的灯光,非常好看。”

“我也是!”白可一拍枕头坐了起来,惊讶地说,“我也梦到我们回到中国,不过是在南方,没有雪,也没有灯笼。我梦到一大片竹林,就在我家的后山上。”

他把她拉到身边,笑着说:“等我病好了,我们就回中国吧。”

“真的?”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的眼睛。

“嗯。”他重重地点头。

微笑的嘴巴咧到一半又别扭地耷拉下来,她凑近他的脸问:“回到中国你还是要把我关起来吗?”

“不会了。”他请刮她的鼻尖,“我住院你也可以出去工作。”

“奇怪,”她又凑近了些说,“自从前两天遇到雷暴,你就变了。到底在我昏迷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不能说。”他在她唇上轻啄一口,说,“饿了。”

难得他想吃东西,她顾不上追问,匆忙跑进厨房给他做早饭。

听着厨房里的动静,他拿出纸笔坐到书桌前。不做多想,要说的话随笔尖流畅地落在纸上。

他已经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他的哥哥,这世上唯一与他有血缘联系的人,是他心中永远的隐痛,他不想面对他,写信祝福已是极限。

刚把信封粘好,客厅里传来白可清亮的声音:“开饭啦。”

饭桌上,白可一直在讲工作的事情,要做什么,去哪里做,对每一个细节都充满期待。他做出倾听的姿势,暗自思量着别的事情。思考完毕,他把正在挑选面试时要穿的衣服的白可拉到客厅,在她疑惑的目光中郑重地对她说:“我有一段日子保护不了你,在这期间,你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白可无所谓地说:“你放心,遇到你之前,我一个人不也平平安安地在美国过了这么多年。”

“你那是过的人的日子吗?每天像老鼠一样日夜颠倒、东躲西藏。”他瞪她道,“现在不一样,你是正经的美国公民,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你这么莽撞,肯定会遇到很多危险。”

“什么危险。”她被他瞪得有些委屈。

“比如……”他顿了顿说,“听着,如果你遇到歹徒想……侵犯你,只要没有十成把握逃走,就不要反抗。”

“不反抗?”她怀疑自己听错了。

“对,”他重复一遍说道,“不要反抗。保住性命最重要,作为你的丈夫,我只要你活着,我不在乎其他。你听到了吗?明白吗?”

在他咄咄逼人的追问下,她慌张地连连点头。

他的神色并没有缓和下来,而是用更严厉的语气说:“如果那个人想要你的命,你就一定要反抗,但是不要盲目冲动。”说着,他摊开手掌,一个银色十字架躺在手心。

“还记得那个吉普赛男孩吗,这是他送我的。”他说。

那是个有些特别的十字架,大小相当于一圆硬币,上面没有耶稣,取而代之的是精致的花纹。

“看着。”他从背后搂过她,把十字架放在她眼前,不知何故,架身突然拉的很长,足有半尺。

“你怎么做到的!”她惊奇地问。

他微微一笑:“这是吉普赛人的魔术。”拿起她的手指放在十字架的顶端处,轻轻一按,看上去严丝合缝的地方凹了进去,同时架身也缩了回来,变成原来的长度。她好奇又按了一下,架身再度拉长。

“好神奇。”她叹道。

“还有更神奇的。”他拉回她的注意说,“你知道怎么在近身搏斗中用一根针杀死一个人吗?就算对方比你强大十倍。”

他紧贴她的身子,右手在她腿上慢慢上移,来到小腹与大腿根部连接处,点了点说:“这里。”

温柔的触感还停留在腿上,她的脖子瘙痒起来。他吸吮她脉搏跳动的地方,留下一颗清晰的红印,说:“这里,这两个地方,只要一针刺中就会血流不止。”

热气吹在她耳边,她禁不住想躲开。

“还有一个地方。”他舔上她的耳垂,细细啃咬。

“耳朵?”她问。

“对,耳朵,”他举起拉长的针身在她脸旁,沉声道,“只要把针刺进他的耳中,再用力搅一下……”他的手凌空做出搅动的姿势,明晃晃的尖端划出诡异的弧度,看得白可直往后缩。

“穿透耳鼓就是脑组织,搅碎了他的脑袋,神仙也救不了。”

他收回针,把白可的身子转过来面对自己,说,“想来想去这是你唯一能掌握的方法,记住,要是他威胁到你的生命,就用我刚刚教你的方法。如果只是侵犯,而你又没有武器无法反抗,就向他妥协。你确定你都听明白了?”

“明白。”她尽量说的诚恳。

他摸摸她的头发以示表扬,随后低头解开脖子上的银链子,把十字架穿进去,戴上她的脖子。他边撩起她的头发边说:“这个要随身带着。卧室床头柜第二格抽屉里有把枪,你知道怎么用。”

交代完毕,他舒了一口气。换做白可满脸凝重,她说:“你也一样。”

“一样?什么一样?”

“不要反抗。如果有人侵犯你……”

“开什么玩笑。有人敢侵犯我,我一拳把他揍回老家。”

“可是你病了。”她皱眉道,“我也是只要你活着,其他都不在乎。”

“傻丫头,我和你不一样,我是男人。”

“有什么不一样,男人也是人,女人也是人。”她小声嘀咕。

他一把拉过她,把她挤进双腿之间,隔着裤子用多出的那块柔软摩擦她的敏感。

“一样吗?”他暧昧地问。

她立刻红透了脸。

白日梦尽(二)

隔天,运输公司的人打来电话要他开工,他婉言拒绝,并商定当天就把货车还回去。刚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和白可去镇上拍照。

那天他们仔细地打扮了一番。他依旧是黑色风衣加一条紧身皮裤,靴子虽然旧了,穿在修长的腿上还是那么挺拔。把之前化妆的本事用在白可身上,成果让他非常满意。临走的时候,他想给她喷香水。可她不喜欢,被他追在后面满屋子跑。瓶子不小心打破,香水洒得两人全身都是。

一切准备妥当已是斜阳夕照,他坐在车上对她抛了个媚眼说:“帅吗?”

“帅死了!”她花痴地大喊。

此时的他虽微露病容,但目光晶亮,举手投足间都是神采飞扬。香气自他周身散发,她恍惚又看到了昔日舞台上妖娆的黑色大丽花。

驱车的路上,她有些担心地四处环顾,这次总该不会再遇到雷暴之类的天灾吧。车子沿着乡村公路,一路平平安安地开进了城区,所有不希望发生的事都没有发生。

他们顺利还了货车,顺利找到一家影楼,她穿上白纱依偎在他身旁,一尝夙愿。从影楼出来,她的脑中闪过魏明明的脸,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

他看出她的心事,问:“想不想回去看看,这儿离橡树街不远。”

牵着彼此的手,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路过曾让他丢脸的那家珠宝店时,他们相视一笑。火灾过后,橡树街的建筑大半都不一样了,只有橡果公园还在原处,那是他向她求婚的地方。

街道两旁有流浪歌手在表演,一个黑人男孩边唱着小曲边向路人推销唱片,熟悉的场景勾起了他们在街边摆摊、卖唱的回忆,他们不禁驻足观看。

落日余晖把天际烧得火红,他看时候不早了,便对正在观看表演她说:“我去寄信……”

“你说什么?”她问。路边的表演以及人群的欢呼掩盖了他大半声音。

他俯身在她耳畔说:“我去寄一封信,你在这里等我。”

她说好。

他一遍遍嘱咐她不要乱走,不要理会陌生人的搭讪,好像他要去很远的地方。其实邮筒就在对街的转角处,来回只要五分钟。

听到邮筒里一声闷响后,他抬眼看了看天空,每一朵云彩都染上金边,红蓝相映,遍布视野。不久,他就要和这个辉煌而绚丽的国家道别了,他将回到他的归属之地,他血脉的源头。

街的对面是他心爱的妻子的背影,她穿着婚纱娇笑的模样还留在脑中,也许就像那些诗人说的,我们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最终的记忆仅只是一个人、一件事。多年以后重新回想起来,美国依旧是个美好的地方,只因为遇到了她。

可是,命运每一次的出场都来得措手不及,当他被突然闪出的两个人白人劫走,街边的手风琴声越来越遥远,他震惊的同时,对那个仍留在人群中傻笑的女人生出些埋怨。她让他变傻了,竟忘记这个国家除了辉煌和绚丽,还有流淌在血液中的疯狂。

这一次,又要从哪里爬起。

车门打开,他被带进深巷里一所黄褐色的公寓楼,电梯在四楼停住。他看着头顶标牌上的数字不禁苦笑,这还真是不吉利。身后的打手很不客气地把他推进门。此时此刻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虚弱,从前可以以一敌三,现在连挣扎都费力。

客厅的左边是一排窗户,玻璃外的天色已经暗了。虽然身处险境,他第一个念头还是想着那女人的安全,她该不会笨到还在原地等他吧,她知道回去的路吧。

“唐先生。”

男人的声音唤回他的注意。坐在客厅另一边的沙发上的人正兴味盎然地看着他。

“还记得我吗?”男人说着,打了个响指。站在他身后的打手默默撤出。

“萨特先生。”他微笑。男人的长相普通,但鼻梁上金丝框眼镜和一身学者气质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是在知道了他的黑道背景之后。

“保罗·萨特。”男人佯装随意地念出自己的名字,倒了两杯红酒,抬起头时极为突兀地咧嘴笑说,“很久不见。”与上扬的嘴角不协调的是镜框后圆睁的眼睛。

唐一路恭敬地点了点头:“很荣幸再次见到您。”低头的瞬间他迅速环视四周。

男人走到他身旁把一杯酒递给他,他接过,不动声色地说:“我妻子禁止我喝酒。”

“呵,你对你妻子还真是宠爱。”男人一只手放上他的肩膀,“住在东区,也是你妻子的主意?”

“与她无关,只是恰好这里有一所房子,很便宜。”他盯着男人汗毛密布的手背,紧握双拳,“我并不是要违背你的意思,实在是走投无路。我一直努力避免让我这么不堪的人再次出现在你的面前。”

“这点我相信,不过你应该再收敛一些。据说你非常潇洒地把我的手下揍了一顿?”

“我很抱歉。”

“抱歉?”男人微微倾斜过身子看着他道:“你变了。你的嚣张呢,你的不可一世呢,是什么让我们的‘黑色大丽花’变成了一只温和的食草动物?”

“如果我说是爱情,你信么。”他对上男人的眼睛,慵懒的目光中透着恰到好处的自信。

“我喜欢你这个眼神。”男人任凭他瞪着,突然凑近他的脖子用力嗅了几下,说,“我也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在男人做出下一个动作前,他迅速翻过酒杯,狠狠砸上他的镜框。

前行、受伤、再前行、再受伤,人一辈子所要经历的不过如此,只是受伤的程度不同,次数不一,而他是其中稍微倒霉的一个。

看酒瓶向他头上砸来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次是凶多吉少。就在昨天他还和她说过,只要能保住性命,其他都不在乎。可是他做不到!

用不知哪里迸发出的力量,他击退所有阻挠他的残暴的让人作呕的触手,千钧一发中,他把自己抛给了窗外的夜空。

风穿过身体每一个空隙,幻觉把时间拉长,地面是深渊,光在头顶渐行渐远。

落地的瞬间,他心疼地想——

那个傻瓜,又要哭了。

碰撞并没有想象中疼,他奇迹般地从上帝手中偷回一丝意识,他把这意识全部留给了双耳,只为听到她的呼唤。

她在找他。

说好只是去买东西,天都已经黑了。

先生,请问你见过一个穿风衣的男人吗,他的头发是黑色,眼睛也是黑的。

小姐,请问你见过他吗,请再想想,他长得非常英俊,如果你见过一定会记得。

请问你见过吗,见过吗,他刚刚还在这里,他是我丈夫,他非常爱我……

无计可施的白可不顾路人的眼光,蹲在路旁歇斯底里地大哭。她隐隐感觉到这次的不同寻常,不是玩笑,也不是恶作剧。无论如何她得找到他,她要带他回家。

哭够了,冷静下来,她沿着主道,一条街一条街地找。手里握着十字架,嘴里在祈求菩萨保佑。

熟悉的香味自身边擦过,她激动地转身,还未喊出名字就认出不是他。那只是一个带着金丝框眼镜的普通白人。然而香味久久不散,像是源头就在附近。她灵机一动,跑进那个男人走出的巷子。

多年前从垃圾桶爬出来的那晚,也是在这样一个地方。无风、无雨、无光。安静得只剩下寒冷。仿佛身处一个幽深的石洞,楼群狰狞地站着,用随时都会倒下来的姿势。

她莫名地压低了呼吸,手放在胸前按住心跳,她自己也不清楚在害怕什么。

缓慢后退的脚跟意外顶到阻碍物,她吃惊地回过身,只见光滑的路面在微弱的光线下发亮,比之更亮的,是如同月光般洁净的□身躯,那曾经是上帝的杰作。

她找到他了。

“一路……”她不敢相信是他。

如果是他,不是应该突然跳起来吓她吗,如果是他,怎么会允许自己如此不堪的横躺在路上。

可是她闻到了“碎饼干与碎巧克力”的味道,属于他们的味道。

“一路!”她颓然跪下。受到太大冲击,手几乎脱力,试了好几次才把他翻过来。他的嘴角、额头、四肢,都是已经结痂的血污。手指触到的皮肤冰冷,她的心在索瑟,脱下外套裹在他身上,吃力地抱住他的头,仔细探听他的呼吸。还好,他还活着。

或许是得到温度,他有了意识呻吟出声,眼睛也慢慢睁开。她怕是自己的幻觉,紧张到动都不敢动。

“白可……”他嗫嚅着嘴唇。

“一路、一路……”除了名字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竟笑了,胸口有了明显的起伏,像是在积聚能量,许久,他说:“我可是为你……守身……如玉……”

呼吸停顿三秒,她整个人都粉碎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去医院的路上,她不断念诵着这段经文。

是谁和她说过,人世间,总是命运无常,福祸难测。又是谁和她说过,业因果报、生死轮回。她以为前人说的必定正确,直到现在才明白,命运、因果,都是走投无路下的自我逃避。逃避即是等死。

手术室的门关起的那一刹,寒风穿堂而过,她听到无数枝叶抖动的声音,像是竹子开花前的轻颤。

白日梦尽(三)

三天了,他一直昏迷不醒。

诊断报告上写着他头部收到重创,身上多处骨折,还有被性侵犯的迹象。原本胃部的病变已经让他虚弱不堪,在一连窜打击下,能活着已是万幸。但是他现在的情况不能轻易移动,更别提做手术。

她寸步不离地陪在他身边,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在他呻吟时,亲吻他的额头,紧握他的双手。她一刻不敢松懈的留意着他的反应,离开他超过三分钟就会让她有罪恶感。

护士看不过去主动提出帮她照顾,让她去休息,她仍是不肯。只要一闭上眼睛,脑中晃动的都是他光裸的满身斑驳的躺在青黑色路面上的样子。她不敢去想他之前经历了什么,那会让她绝望。

第四天,她也不清楚到底是第几天了,他的眼皮微微颤了颤,她期待又不安地叫着他的名字,直到他张开眼睛。

“你放心,他已经度过危险期了。”护士安慰道。

她含泪微笑。

可是随后她发现,到了能轻松一些的时候,她的头皮反而被束得更紧。在他面前她需要更加用力才能表现出轻松的样子。他没有力气说话,用眨眼向她传递信息。他的睫毛很长,闭上时能在下眼眶留下一小道阴影,现在人瘦了,脸小了很多,眨眼时,有着让人心疼的孩子气。

护士对他们的交流方式颇感好奇,听得最多的是她对他说:“我也是,我也是,我也是。”像是在自言自语。她们很感兴趣他说了什么,派了一个年纪小地去询问。她笑着回答:“他说‘等我好了,要一辈子和你作艾’。”小护士红着脸回去禀报。

对于那晚的事他们只字不提,有警察来询问也只说是意外。他们都怕了。他无法活动,完全依赖着她,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心里好受一点。

在温馨的表象下,是他们大气都不敢喘的小心翼翼,深怕惊动了某个闲晃的神灵。

等到他能小幅度地活动双臂的时候,一个长得像神话里的牧神潘的医生与她商量了转院的事,并委婉地提醒她该去睡个觉并换身衣服。

她在卫生间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女人蓬头垢面,脸色苍白得吓人。这个样子难为他还一直对她“说”甜言蜜语。再摸摸口袋,钱剩的不多了,存款都从银行提出来,大部分给了贝莉。卧室的书桌还有些急用的钱。不管怎么样都得回家一趟。

想着这些,她推开病房的门。他半躺在床上,歪着头看向窗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她想如果她是那块方形的玻璃,早就碎了。

她轻轻坐到他身旁,唤回他的注意。她告诉他她要离开一会儿,语气心虚得好像犯了天大的错。

他微笑着点头。其实他已经能够说话了,一直没有开口是因为很喜欢眨眼睛的游戏,也是因为他嘴里总是充满了血腥味。

她走的时候都快哭出来,他使劲向她眨眼,一二三,一二三。她忍住眼泪说:“我也爱你。”想想觉得不够,又拼命对他眨眼睛。

走出医院的一刻,她彻底原谅了他曾经对她的禁锢,因为她体会到来与他同样的心情。如果可以,她也要把他藏起来,藏在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霸道地用呵护备至来平息他的不满。

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第一件事是给贝莉打了个电话,她需要用车,也需要多一点钱。贝莉显然不是很愿意,在她再三恳求下才答应尽快赶到她家。

挂上电话,她眼前忽然全黑,等了几秒钟才恢复过来,甩甩头走进浴室。洗澡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累,被温热的水浸泡着,好几次就要睡过去。她硬撑着把澡洗完,换好衣服坐在沙发上等贝莉。

没有他的屋子好安静,她莫名的开始心慌,为了转移注意,她找了本诗集翻看。刚看完一页就听到有脚步声走近,她以为是贝莉,抬起头却看到他优雅地站在门外。

书从手中掉落,她愣了三秒才想起来叫他。

“一路!”她奔过去抱住他,力气大到几乎让他站不稳。“真的是你吗,你怎么回来了?”她把他仔细地看了又看,这确实是她的一路,是她初认识他时的样子,健康、明朗,姿态狂放不羁,让人产生距离又忍不住要靠近。

他看着她的眼神冷漠而凌厉,她却觉得幸福。

“白可。”

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不是他的声音,她从他怀里抬起头四处查看,屋子里除了他们两个没有别人,再回过头时,面前的唐一路已经换了一张脸。

“你睡觉也不关门啊。”贝莉坐在沙发前的茶几上看着她说。

她呆看她半晌,原来刚才的幸福只是场美梦而已。

“我来还车,”贝莉指指桌上的钥匙和一个信封说,“这里是全部的三分之一,剩下的我过几天再给你。”她见她一直痴痴地看着门外,也不答话,不耐烦道:“还不拿着钱去医院,电话里说的那么严重,现在怎么着,没事了?”

听到医院两个字,白可猛地转向她,含含糊糊地说了句谢谢,拿起桌上的钥匙和钱就往外冲。

贝莉替她把门关上,跟着她跳上车说:“搭个顺风车。”

她把车开的飞快。太阳高挂在头顶,灿烂得有些奇异。她纳闷地说:“不是快傍晚了,阳光怎么还这么刺眼。”

“傍晚?”贝莉吐出一口烟,“我刚吃完早饭。”

白可不相信。她打开收音机,不断转台,直到播音员用轻快的嗓音说现在是早上十点整。

“十点!”她懊恼地猛敲自己的头,她居然睡了这么久,他在医院一定等急了。

“你怎么不早一点来!”她责怪贝莉道。

贝莉用胳膊肘撑着车门,懒洋洋地说:“你管我。”

没心思多说话,她连闯两个红灯,到医院时把钥匙丢给贝莉去找停车位,她什么都不顾地往病房里冲。

一个眼熟的护士想和她说话被她不客气地拒绝,还未想好怎么解释就一把推开了病房的门。

“一路……”她定住。

病床上的毯子叠得整整齐齐,那个本该眨着漂亮的眼睛责怪她的男人,不知何处去了。

脑中一片空白。

“人呢?”她强笑着,怀着一丝侥幸问身旁的护士。

护士说:“我刚刚就是想告诉你,你丈夫被他的家人接走了。”

“什么家人?怎么会有家人?”她几乎是在尖叫,“你们怎么可以随便让他被带走,他在生病啊,他有胃癌!”

“白小姐,只要你见到那位先生,绝对不会怀疑他与你丈夫的血缘关系,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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