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酥被颠簸过,早就碎成了几瓣儿。飘儿无语道:“姑娘,这桃花酥可是被这畜生带着的……再说都碎成这样了,你怎么还吃得下啊?”
仲聆答的认真:“你不懂,桃花酥碎了有碎了的好吃。”
飘儿没再多嘴,看着仲聆一点点的吃了,才说:“房间倒还算整洁,被褥都是干净的。累了一天了,姑娘,我伺候你睡下吧。”
仲聆:“不用,你自去歇息。”
飘儿没动,一脸犹豫。
仲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她的顾虑。这院子里就两间屋,如果飘儿不和自己歇在一起,就得去和宫里的太监凑一屋了。
于是他说:“那你今晚在这里。”
飘儿露出了欢喜之色,她带了些衣物,此时打开包裹翻找,想拿出关小姐平日的衣服,为仲聆换上。
仲聆看了一眼那包裹里衣服,赞了一句:“这花鸟绣工真好,针线细密,花瓣毕具,鲜艳宛然如生。”
飘儿讶道:“你还懂这个?”
“不敢说懂,只是早些年见过。这是盘金绣、垫绣,手艺算得上是出神入化……果然是关家,才养得起这么好的绣娘。”
飘儿听了这话,看着仲聆好几眼。
苏绣一道品辨甚精,价格昂贵,一件普通绣品,就够寻常人家几年的吃穿花用。
换而言之,普通百姓终其一生,可能都摸不到一件真的苏绣。
而仲聆却能看出这绣品好坏,甚至精准地分辨出,用的是那一种绣法。
他怎会知道?
飘儿跟在关若韵身边多年,吃穿用度是一等一的好,比许多小门户的女孩还过的滋润。
今晚那么难吃的饭,放在平时,她是一口都不会动的。
而仲聆呢?别说饭了,就连狗背上的桃花酥他都不放过,碎成那样了,他也能毫不嫌弃的照吃不误。
仲聆美则美矣,行为举止,却不似富贵人家的出身。按理说,他不会有机会接触苏绣。
飘儿想了一会,觉得仲聆如他自己说的,大概真的是凑巧……懂一点吧?
看着天色彻底暗了,仲聆说:“今晚你睡床,我在外间守着。”
飘儿一愣:“这床挺大的,仲聆姑娘,你要是不嫌弃我,咱们挤挤,能一床睡下啊。”
仲聆露出一点笑意,摇了摇头。
顶着飘儿不解的目光,仲聆逗起了狗。这只狼青完全不理飘儿,只是围着仲聆转,狗尾巴摇成一把扇子,不知道情况的人看了,都会以为这是仲聆养的。
天色暗了,仲聆想着该把它放出去了。可是他去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外悄无声息的站着一个人。
去而复返的土匪大当家刚要举手要敲门,就看见门开了,也是吓了一跳。
当他看到仲聆的时候,心情立刻从惊转喜。
仲聆:“来的正好,我这里跑来了一只不知是谁家的狼青,你能把它带走吗?”
班青低头一看,自己摸黑寻了好久的辣鸡,正专注的扒着仲聆大腿。
班青绝不承认自己是羡慕嫉妒了,一把捞起半人高的狼青,扛在自己肩头。
土匪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个姿势十分霸道,辣鸡表示不满,趴在班青肩上,爪子嗤嗤地挠着他的后背。
班青忍受着背上的狗爪子,面上绷住了表情:“我家辣鸡这么晚还打扰你,真是不好意思。”
仲聆看了狗一眼,又看了人一眼,表情奇特:“你说的辣鸡,就是这只狼青?”
“啊,是啊。”
似乎是听到了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他头上的狼青“嗷嗷”叫唤着,调整姿势后骑上班青的肩膀,爪子搁在了他的脑袋上。
见美人似乎对自家爱犬感兴趣,班青有心与仲聆多呆一会、多说几句话,就打开了话匣子:“当初给辣鸡起名字的时候,叫什么他都不理我,但是只要一提到红烧肉、炖排骨什么的,它就会叼着狗盆过来。”
“我看他这么贪吃,干脆就叫他辣鸡了,他也没反对。”
仲聆低头看,这是一只足有半人高的狼青,一身漂亮的灰色皮毛,立着耳朵,又壮又大,很是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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