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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见鸿睿不说话,他舔了舔嘴唇,飞快地开口:“我其实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动,我就只加了一丁点糖,和麦芽酒,其他什么都没有加,我没有糟蹋你的高汤!我的想法是,如果不能浓缩麦芽酒,那我应该可以浓缩高汤。我可以利用麦芽酒里的液体来稀释高汤的浓度。麦芽酒的处理也不是很复杂。我把酒放置在室温下,等气泡走光以后便拿来兑浓缩过的高汤——稍微加热不要煮沸就可以上桌了。我想空口喝都不觉得苦的东西,拿来做菜,还兑了味道那么丰富的高汤,大家应该都尝不出来里面的苦味吧?至少我没尝出苦味……杜卡斯博士,还是……你仍然觉得苦?”

即使是鸿睿,也没尝出一丁点的苦味。

这就是鸿睿一直想要的酱汁,这就是他花了好几个礼拜所寻找的味道。鸿睿原本已经很接近了,他能看到成品的雏形,却始终停滞不前,不能将它带入最完美的状态。正在他苦闷得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亚当拿过他手中的凿子,揭开最后一层面纱。成品终于被展示在鸿睿面前,纤毫毕现。

鸿睿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又尝了一口。在他吞咽时,像有电流窜过全身,堵滞已久的细胞为此刻骤然的舒畅颤栗不已。

亚当是个天才,毫无疑问。

然而更让鸿睿震惊的是,亚当所理解的风味,和鸿睿真正想要的酱汁风味,重合得丝丝入扣。

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味蕾,也没有任何词汇可以精确地描述每一个人所品尝到的味道,描述理想的味道结构更是难上加难。

鸿睿什么也没有对亚当说,而亚当洞悉了他。

鸿睿盯着亚当。他的胸膛起伏,呼吸急促,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亚当一愣,站在原地掐断了自己的话。

“你做到了!亚当。”鸿睿说,他起身将亚当按到自己的怀中,重重地亲吻亚当的右脸。

亚当停滞了半秒后,他偏转头颅,胶住他们的嘴唇。

他们啃咬着,牙齿撞上嘴唇,争夺彼此的呼吸——更像是一场搏斗。他们从没有哪一个亲吻如眼下这般热烈。亚当扯紧了鸿睿羊毛衫的布料,手指抠挖一般深陷在他的背部肌肉里。也许亚当会在他背上留下淤青指痕,但鸿睿毫不在乎。他以能拦腰截断亚当的力度,牢牢束着亚当的腰。他们碾压着彼此的衣物,胸腔,恨不得把肋骨折断好更靠近彼此。

亚当的温度,力量,气味,亚当所带来的舒畅和震撼,渗入他每一个细胞之中。这一刻,鸿睿就像是坐上了火箭,直达天堂门前。

他们谁也没听见汀诺叉子跌落到桌面的那一声响。

*注一:鸽肉一开始是来自HB的Historic Heston,其中鸽肉的熟成,烟熏的的处理手段来自我很喜欢的餐馆Ledbury的做法。图片也是Ledbury家的,他们家的鸽腿,鸽肝,鸽心都串成了串,一口一个质感和味道,真是美的没边了。那串肉的枝还是甘草梗。

PS:直达天堂是BK的一款香水,是木香,酒香,以及巧克力的气味。设计师BK出了不少香水,他本人最常用的是直达天堂,天堂之味,回归黑暗。我也是很喜欢回归黑暗的,但是名字和题材不完全搭配。香水在最后会出现的。直达天堂有三个部分,三个场景。我本来没有想到要分开发的,但是我卡在第二个场景上卡的特别厉害(其实第一个场景我也重写了7-8遍吧),所以想想还是先发出来。省的我灰心丧气没有动力继续写。

Chapter 28 直达天堂(二)

鸿睿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时,他在和亚当徒步。

他记得亚当花了很多时间在计划路线上。鸿睿从未徒步过,亚当不知道鸿睿的体力极限。但亚当做了大量的研究,确保即使鸿睿体力不支,他们也能有一条风景漂亮的后备路线。

亚当喜爱户外运动,他爬上过勃朗峰和阿空加瓜山,他背后的世界地图里还记录了一些不那么出名的山峰和国家公园。亚当甚至也当过徒步的向导——他解释向导的报酬其实比帮厨要高得多,尤其是像他这样户外经验丰富,又能说多国语言的向导。他给客人推荐过不少装备,也为订制过线路,已经是非常熟络。

即便如此,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徒步。不管是装备和路线,亚当都准备的格外用心。

鸿睿看着亚当给他挑外衣。在这之前鸿睿看过一些介绍,户外运动的装备挑始祖鸟总是没有错的。但亚当看也没看始祖鸟,而是拿起一件鸿睿从未听说过看起来像是北欧的品牌让他换上。亚当一面看鸿睿试衣服,一面解释:“很多人都觉得要Gore-Tex才专业,事实上那个布料透气性能并不好,移动摩擦的时候响动很大,你听力敏锐可能不会喜欢。我更推荐这个,这是英国制造的(*注一),布料又轻又安静,还防风防水,爬山时不会过热。你如果在雨中慢跑的话,也可以用的。”

鸿睿一向很有主见,但他没有反对,买下了这件衣服。他们又一起去买了高帮登山鞋。亚当包办了剩下的所有装备,登山包,抓绒罩衣,速干裤子,帽子,甚至是袜子,护膝等小物件。亚当将鸿睿的装备打包得整整齐齐,等鸿睿下班之后他们就可以提着包一起离开。

他们将乘飞机到格拉斯哥,在那里租车前往本尼维斯山峰,开始两天一夜的徒步旅行。

七月的苏格兰高地天气晴朗。这个时节不再下雨,山尖的白雪也完全融化,是一个适合徒步的好季节。早上的空气仍然有些冷,鸿睿看见远处黄绿色的草甸里湿漉漉的,小路边长了几棵树,叶子的边缘挂着露珠。

他呼出一口气,泛着白雾。

他们牵着对方的手一路往上,手指冰冷,掌心火热。脚下细碎的石子发出沙沙的声响。走到更高一点地方的时候,风萦绕在他们的身边,哗哗作响。他们脖子上刚冒出一点汗意,就被冷风吹得干干净净。亚当停下来,替鸿睿戴好冲锋衣的帽子。

“冷吗?要把抓绒内衬穿上吗?”亚当又问。鸿睿摇了摇头。

鸿睿穿了一身崭新的行头,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他面前的亚当穿着及膝短裤,像随随便便的罩了一件冲锋衣就跑了出来。那件暗红色的冲锋衣上还有不少划痕,连品牌的名字都有些模糊,看得出来有些年头。和亚当相比,鸿睿装备齐全得像是要去珠穆朗玛峰。

但看得出来,亚当才是更有经验的那个。亚当的脚下像是踩了弹簧一般地在石头路上跨跃腾挪,步伐轻巧如履平地。鸿睿避开凸起的石头,小心爬升时,他就跟在一边。当鸿睿试着加快步伐后,亚当踩了几步,追赶上来。

他们走得很快,在午饭前就爬上了山顶。他们找了块石头坐下来吃午饭。他们背靠着岩石,脚下不远处就是刀削一样的的崖壁,好好享受开阔的风景。

山顶只听得到呼啦啦的声响——那是风刮过山石的声音。他们坐在群山之巅。脚下嶙峋的山脉宛如伏趴的巨人,恰好定格在即将站起来的瞬间。巨人的骨刺灰白,脊椎高拱,蜿蜒向下直至完全被绿色草甸包裹。羊群像是珍珠一样四散落在上面。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他们看到一条拦腰截断山脉的大河——鸿睿后来才知道那是分割岛屿的峡湾,湛蓝水面上映着一朵朵的白云,流向他们看不到的远方。

亚当棕色眼睛里的金光和和河流的粼光相互辉映,深红色的外套让他成为这画面中最引人注意的存在。

亚当吃完午饭后,有一下没一下地抖着腿,近乎懒散地靠着石头眯着眼睛晒太阳。鸿睿仔细地打量着亚当,他有些吃惊。只是些许阳光,亚当就看起来和平日如此不同。亚当鼻翼两边的雀斑更加淡了,颜色像是细碎的金箔。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他的皮肤几乎是半透明的,细小的绒毛上笼着一层光晕——像是一个吸饱了阳光雨露的精灵。

亚当眯了一会眼睛,睁眼笑着看向鸿睿说:“我最喜欢高处,那让我感觉自由。当然风景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哎,鸿睿,你觉得怎么样?”

“很漂亮。”鸿睿点点头,记下他所见到的亚当,想着哪一天可以画出来。这样仔细地去了解一个人,一点点地发掘另一个人的新奇有趣之处,这让他感觉生活中充满惊喜。和亚当在一起之后,他像是过上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他自觉自己过去十几年的日子都只能被称作生存。

到晚饭的时候,亚当在一个背风的山谷中选了一个靠水的地方扎营。他的动作很快,几下就打好桩子,支起帐篷后他又开始用煤气炉做饭。鸿睿本想帮忙,又觉得自己反而会拖慢亚当的进度,便坐在一边陪他聊天。

亚当说他曾经在野外打猎野兔,有的地方管理不如苏格兰这么严格,他可以生明火烤兔肉。有的时候也会剥树皮捡松枝放入篝火中增加烟熏的风味。在徒步的过程中他也会采集蘑菇和可食用的果子香料作为配菜。

亚当边说边做,很快就把他们的晚餐分装在两个盘子里,那是意大利面配功封鸭腿和羊肚菌。功封鸭腿是一道很家常的法式菜,并不难做,但非常耗时。鸭腿首先要在香料中腌制一夜,然后被完全浸泡在鸭油里低温烘烤一夜。做完了这些以后,鸭腿被封在鸭油中保存至少一个月才拿出来使用。每一个人都会在鸭油之中放签名般独特的香料,熟悉的厨师一吃就知道出自哪里。亚当喜欢用胡椒,迷迭香和蒜泥,而他把鸭肉做的非常好。

鸭腿肉质酥烂,不需要用刀,用叉子就可以把肉分开。长时间的浸泡让香料的香气完全渗入肉中,每一次咀嚼都有芬芳的气味冲入鼻子里。而鸭皮酥脆,油脂的厚重感被面条冲淡了。而面条又吸收了鸭油,配合着羊肚菌大地一样的气味——这并不是精致的味道,它们粗犷和原始,象征着能量。在这样寒冷的山里,吃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让人舒服得只想眯着眼睛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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