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袁朗也知道了。
知道了高城为什么看得懂他的眼神。知道了高家父母为什么会有那种怪异的理解。知道了——什么叫大恩不言谢。
看来这两位老人对他来说不但是长辈,更是恩公啊。
10
马万海喜欢写字。
很明显。
更何况就他们家墙壁上的装饰来看,他的毛笔字还着实不错。
所以当饭后的聊天话题被他有意无意中转移到毛笔字上的时候,袁朗聪明的向他讨了一份墨宝。
马老很高兴,或者也可以说很兴奋,当下便抓了袁朗冲进书房,留下嗤之以鼻的冯中岳继续跟高城闲话家常。
书房挺大,挺敞亮,自然也不能免俗的挂满了字。
只是那里面最当中最显眼的地方,挂了一副极其古怪的画轴。
因为袁朗研究了足足五分钟,也没看明白那上面枝蔓横插黑白交错间涂抹的究竟是什么。
“不错吧,那是个虎字。”
笑眯眯的看了眼迷惑的袁朗,马万海一边铺摆笔墨纸砚一边解释。
“是我们还在东北带兵打仗的时候冯驴子写的。”
“嗯,好,是挺有意思。”袁朗假模假式的点头,歪着脑袋装作欣赏的站在画轴跟前。
忍住笑,马万海拍了拍袁朗的肩膀:“不怕告诉你,当年我俩比赛写字的时候,他就是凭着这幅字赢了我的书法。”
“啥?”袁朗有点愣,不由重新打量起这幅连落笔都找不着的“好字”。
“是啊。通过恐吓,和一笔数目不小的贿赂,我就大瞪着俩眼输给了这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家伙。”轻轻叹口气,马万海眯起双眼站在旁边,“所以我才会把这幅大作挂在这么显眼的地方,用来时刻提醒自己,在很多时候,评断对错好坏依据的都不是公平,而是角度和——手段。”
马万海忽而瞟了袁朗一眼,淡淡的说:“很多时候,人在做决定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选择那种最安全、最容易被理解的道路前进,以为那样就是正确。其实对错哪有那么简单,你认为的正确,不一定就是好,你认为的错误,不一定就是不好,关键还是在你想要对得起谁。是你重视的人,还是大多数的芸芸众生。”
有时候事情太明显,容易迷惑。
有时候道理太简单,容易忽略。
有时候对错不只是圈和叉的符号。
有时候太重视这个世界的规则,反而忘记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人,原本就是习惯遗忘的动物,那么又有什么必要为了那些早晚会遗忘的人们,来委屈自己。
“小袁啊,你是聪明人,但聪明人更容易犯些幼稚的错误,反倒让人笑话。千万记住,感情是拿来珍惜的,可不是拿来考验的。别不信,不怕告诉你,我这可是经验之谈。”挤了挤眼,马万海用力拍拍袁朗的肩膀,转过身提起毛笔,“好了,废话不多说,你想要什么字?”
“常相守,常相守就好。”袁朗露出个由衷的笑容,一阵轻松。
马万海写得很快,字也不难,转瞬间便洋洋洒洒的铺满了宣纸。
长相守。
一个有趣的口误,袁朗接过字的时候想。
一字之差,微妙的引申了的含义,反而更贴合他的心思。
如同被什么温暖的气息填满了胸口,像是祝福,又像是未来的预示,鼓胀胀的挤压着他,滤出了心底里最后那点儿莫名的烦躁不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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