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小兔崽子!”刘志强看到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野男人艹出来的赔钱货!竟敢让人揍你老子,看你老子不……”
“够了!”
叶飞澜手腕一使力,刘志强一百二十斤的身体就飞了出去,“砰”地一声砸在厨房的玻璃门上,玻璃“哗啦”一声瞬间粉碎,割得他脸上、手上全是细小的口子。
刘志强躺在满地碎玻璃里,直接被摔懵了。
十多年前叶飞澜离家之前,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身量还没长成,最后一次干架的时候,两人才堪堪打了个平手,这十几年叶飞澜总是匆匆来去,也没什么动手的机会,没想到他记忆中任他打骂的小赔钱货,竟然一只手就能把他丢出去。
方桂莲也吃了一惊,哭着捉住叶飞澜的手臂:“澜澜,你别……”
“放心,”叶飞澜拍拍他母亲的手,“我本来就没打算对他怎么样。我看日子过成这个熊样子,也没什么继续过下去的必要了。妈,离婚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有猫的地雷~
感谢逾期(=^ω^=)、萌萌哒的小咸鱼的营养液~
其实有评论就很开心啦。
蠢作者干了一件炒鸡蠢的事情……今天才发现忘记申榜哈哈哈[笑cry]
目前裸奔中……可能在作话里唠叨的次数比较多,希望小天使们没嫌我烦哈哈哈
第69章 净身出户
从叶飞澜说出“离婚吧”三个字起, 方桂莲就开始哭。
她这些年没别的本事,任何事情都忍气吞声的,唯有“哭”这一技能,用得堪称炉火纯青。
被骂了,哭;被打了,哭;受欺负了,哭;遇到难事儿过不下去了, 哭。
但是哭这个技能,只在在乎你的人面前是有效果的,在那些丝毫不在乎你的混账玩意儿面前, 你哭得越惨,他越开心。
所以方桂莲哭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姓刘的少揍他,但在叶飞澜这儿就完全不一样, 不管发生什么事儿,只要她哭上那么两场, 就什么都能解决。
但是这次,没有奏效。
“妈,你先别忙着哭,”叶飞澜抽了张纸巾递过去, “你坦白告诉我,你喜欢刘志强吗?”
喜欢?
方桂莲愣了一下。
她从一生下来,接受的就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这样的传统思想教育, 在他们这个地方,生了女儿就是赔钱货,什么好的都紧着弟弟,上学也是供弟弟上,没女孩儿的份儿,而且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夫家对她好是幸运,不好是本分,离了婚是要被千人唾万人骂的,所以很多女人都只能选择忍着。
忍着忍着,就是一辈子。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大了是要嫁人的,嫁给随便什么人,从来就没有想过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虽然因为长得好看,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看,少女时代也有不少年轻小伙子表示过好感,甚至还曾经有过一段堪称浪漫的爱情。
那时候她才十七岁,每天做家务、下地干活、照顾弟弟妹妹,下午干完地里的活儿,还要去山上放羊。
对于方桂莲来说,每天放羊的这段时间,是她一天中最好的时光。
那时候家里有一台二手的收音机,收音机只能收到隔一座山的县上的电台,每天傍晚的时候都会播放当时的流行歌。
方桂莲很喜欢一边听歌,一面跟着唱。
盛夏的时候,阳光灿烂、草木茂盛、山风浩荡,雪白羊群在崎岖的山间小道上穿梭、时隐时现,少女挥舞着牧羊鞭放声歌唱,眼前是滚滚的松涛林海,还有……那个他。
希望小学就建在山脚下的坪坝上。
那个大城市里来的教书先生,长得儒雅英俊,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穿一件洗得很干净的白衬衫,看着就和他们这些庄稼地里生长起来的人不一样,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每当小学生们下课了、放假了,他就捧着一本书,坐在半山腰的大石头上慢慢看。方桂莲和他几乎每天傍晚都会在同一个地方遇见,久而久之,就熟稔了起来。
年少时候的爱情,都像是一团裹着烈焰的火,鲜明而热烈,却又像是一朵飘在半空的云,缥缈而又不真实。
方桂莲现在偶尔回忆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恋爱了、结婚了,人死了、梦醒了。
铺天盖地都是流言蜚语。
所有曾经羡慕和嫉妒她嫁得好的人,都用千倍百倍地恶毒去嘲笑和讽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戳着脊梁骨骂她。就连从前很乐意她嫁给“城里人”的父母,也开始嫌弃她小时候挑三拣四,不肯嫁给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偏要嫁给城里人。
没那个福分,就别去痴心妄想!
看看你现在,带着个小拖油瓶,哪个正经男人还愿意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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