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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怎么了?”迟誉皱眉道。

“锦王这话说的怕是不合时宜罢?”宿昔语气却变了,充斥着一股怒气,再下手时比之前更重了两三分,迟誉不敢大意,亦拿出全力迎战,长剑与匕首在半空撞击出紫色剑花,几个回合下来迟誉手里的长剑都有了大大小小的豁口,霜迟却仍光洁如新,刀锋泛着雪亮的刀光,那光亮到几近诡谲的程度。

一时间剑锋与匕刃旋转,碰击,相接,宿昔似是被拂到逆鳞,招招都狠辣想要致他雨死地,迟誉亦是半分不容让,目光透过剑鞘纠缠在一起,却是凉薄而杀气腾腾的眼,再不复从前那样言笑晏晏,明丽柔和了,迟誉在心底叹了口气,猛地抽出剑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驾到了宿昔颈边。

宿昔神色一动不动,即使被利刃掌控着致命之处,他的神色仍然是冷淡而凉薄的,让人不知是那些火热的感情都掩埋在了冰面之下,还是从一开始就不曾存在,迟誉目光如铁,渐渐加重手上的力道,锋利的剑锋陷入柔嫩肌肤,刺破血管,暗红色的血液沿着剑锋蜿蜒而下,他轻声道:“原来你的血不是黑的。”

“人的血自然不是黑的——”

“只不知你的心……是什么颜色……”迟誉的剑又缓缓下滑到他胸口,隔着戎装,剑锋在细铠上碰出泠泠的声音。

“爵爷若想知道,剖开一看便知。”宿昔笑眯眯道:“我也很想知道,不如你取出来,我们一同看?”

剑刃又移回脖颈,这次不知是若有若无的试探,宿昔都能感到缠绵的血色沿着银色铠甲,沿着迟誉的长剑淌下,汇出一洼血泊,他身体动也不动,平静道:“王爷还是三思得好,一旦一剑刺进去,我体内毒血崩裂而出,这沙场上几十万将士兵马,沾染即死。”

“这又如何?”迟誉轻声微笑,凑过去拨弄他额前一缕乱了的头发,态度亲昵无间,宿昔只感到厌恶,下意识避去,他却用五指扳过他下颌,逼他直视自己,微笑道:“我们体内流着一样的血。”

这句话让宿昔面上闪烁了一下,迟誉却没看到:“我现在才知道,为何以往接触你,你总一副避之若浼的模样,我以为你不愿我视你为女子,其实,你根本是厌恶这龙阳欢好,厌恶我,是不是?”

“世间至情至爱,原与男女无关。”宿昔厌恶的皱紧了眉:“龙阳磨镜,不过世间愚钝人编造出来中伤有情人的谬语,我只是——不愿被——”

“你当初救我性命,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亲自来取,可叹我当时未看出这点,还多番感叹,推心置腹……本王真是,瞎了眼……”

迟誉说的隐隐动怒,宿昔一个错手把他推开,反手推下去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士兵,夺了他的马翻身而上,随手擦了一把脖子上的血,蛊血向来有剧毒,稍有不测就是害人害己,更何况他并非这蛊血原主,万事岂能不更小心翼翼?

“本王真是瞎了眼,错信了你。”迟誉冷眼看着他夺马慌忙逃走,冷冷笑道。

宿昔也是一笑。

“既然王爷还记得我当日救你一命,夙朝古语有借有还,那今日我把借你的这条命拿回来,也不算无凭无据,谋害人命吧?”

有借有还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宿昔只是夙朝谚语欠缺,听在迟誉耳里,却无疑是把他的心掏出来狠狠撕成碎片再撒在地上肆无忌惮的踩几脚,宿昔话音一落他双目都赤红了,高声道:

“我欠的是宿昔,不是你!”

这句话对宿昔而言不啻一把刀紧紧捅进他心窝,血疯了似往外冒,连扶着马背的手都有点不稳,几乎从战马上摔下来,他想狠狠抽自己一耳光,手却一点使不上劲,仿佛迟誉的一句话顷刻间把他所有的力气都抽去了。

宿昔握住怀里的霜迟,缓缓加重力道。

他看着自己的手。

就是这双手,扶持浦粟继任为帝,指挥兵马连夜收复十三城叛乱,就是这双手,抹去了纭丹存在的痕迹,将其纳入陵苑的版图,就是这双手,牢牢扶持着陵苑十多年,开创了陵苑有史以来最富强兴隆的时代。

这是能握剑,能拉弓,能指挥千军万马,扶持国家的英雄的手,而不是一双为情所困,庸者的手。

宿涟不需要情,浦粟不需要他有情,陵苑不需要他有情,他只能在云巅上做一个英雄,而不需要招惹情愫,让自己从云端跌落。

他从来都是这样的,坚定不拔,无坚不摧,认准了一个目标,就一直向前走,从不犹豫,从不回头。

如果被所谓的感情而影响,而困扰,那岂不是……太羞耻了吗……

迟誉发觉宿昔的眼神变了,但一时之间也没想到防御,就在同一刹那宿昔从马背上纵身而起,迅雷不及掩耳,那速度几乎如一阵风疯狂的掠过,一点痕迹都不留下,迟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刀刺进了肩窝,霎时间血流如注,他后退几步,捂住受伤的肩膀。

霜迟还扎在肩上,鲜血染红了它的刀锋,那血是鲜红的,滚烫的,生机勃勃,和他中毒放血时滚落到木桶里的血那么相像。

那些血里,也有宿昔的血。

然而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的时间。

宿昔眼看着他后退,捂住伤口,心里竟然瞬间抽搐了一下,他在迟誉身边两年,扮演伶俐而有谋术的文士角色,迟誉受圣宠,掌兵权,武艺高强,性子又不苟言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受过伤,仿若天神一般无坚不摧,看着他吃痛的捂住伤口,宿昔几乎有些慌了,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扶,然而手伸到一半又收了回来,静默的站在那里,眼底晦暗难明。

而这时,陵苑的兵马已经不支了。

夙慕与迟誉的话没错,甚至连浦粟的说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夙朝地大物博,富庶盛强,是这几个国家之冠,连兵力也较之陵苑富强十倍,陵苑虽然出了个遇祖弑祖遇佛杀佛的宿涟,但单凭兵马抗衡,那是万万没有胜算的。

这次陵苑连夜赶来了二十万大军到前线,迟誉麾下兵马却足有三十五万,几乎足足是陵苑的两倍,更何况夙慕早有灭陵苑之心,那夙朝兵马都是按着死士的标准练的,一个能顶普通三个,陵苑虽然宿涟在时天天赶到兵场里去操练,但他去了这两年浦粟只管饮酒作乐,逮着美人罢早朝,练兵之类的事宜早耽误了,底下人看上头都不要紧,哪有人费心去干这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十五万训练有素的死士是什么概念?别说一个宿涟,就是上来两个也不够人家吃的。

眼看着陵苑士兵一个个倒下去了,宿昔心里亦着急,但他到底这么多年练出来了,人家夙朝的兵个个打起来不要命,把自己当死人看,挨了刀子断了手脚哼都不哼一声,陵苑一个个身娇肉贵的,难怪胜不过,俗语说打赢不要命的人就要比他更不要命,可一时之下哪里想得出好法子?

他翻身上马,也不再管迟誉,回到那边帮着陵苑的人一块杀,看到将军来了,陵苑自然士气大涨,冲刺呐喊的声音又大了许多,宿昔不管那么多,霜迟在迟誉手里,他就空手打死一个夙朝人,夺了人家的佩剑一路杀过去,五步杀一人十步杀一双,不一会儿沙场上尸体已经堆积如山,他连眼都杀红了,手上的东西一下不停,剁人脑袋跟剁瓜切菜似的。

可不是么,这一战要是输了,陵苑大门一敞开,亡国就是明天的事儿,像从前的云霁似的,本来也以为没事,和迟誉在前线磨了小半年,结果夙慕瘟毒一下去,不到三日被灭了国,那偌大一个皇城,几乎一个有气儿的活人都没有了。

这一仗非胜不可,否则,云霁就是前车之鉴!

夙慕早就杀红了眼,不把周遭这一片都打下来,他就是到了棺材也不能安心,给了他一口喘气的机会,明天他不是杀你全家,他杀你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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